•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全四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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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全四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在分析我国司法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对其中涉及的法理学、宪法学、刑事法、民法等部门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全书共计四个子课题:一: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法理学分析。从非常宏观的角度全面论述了建立我国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法理学基础。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宪法性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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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卫东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171715

出版时间2013-03

版次1

印刷时间2013-03

印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字数1318千字

定价350元

上书时间202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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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在分析我国司法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对其中涉及的法理学、宪法学、刑事法、民法等部门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全书共计四个子课题:一: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法理学分析。从非常宏观的角度全面论述了建立我国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法理学基础。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宪法性构造。主要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之宪法性构造而展开。三: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主要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民事司法制度。从如何构建公正、高效、权威民事诉讼法律的角度出发制度的路径,围绕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刑罚执行等方面展开。

作者介绍:
第一卷主编:张志铭,1962年生,浙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编辑、副编审,《法学研究》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起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副院长、党委委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主编;2005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
第二卷主编: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第三卷主编: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等;受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等。出版专著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百余篇,主持二十余项国家级与国际合作项目。参加了律师法、国家赔偿法、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的立法、起草与修正工作,全程参与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代表性著作为《程序正义之路》(第一、二卷)、《模范刑事诉讼法典》等。
第一卷主编:张志铭,1962年生,浙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编辑、副编审,《法学研究》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起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副院长、党委委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主编;2005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
第四卷主编:肖建国,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纠纷解决研究中心副主任,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秘书,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执行制度、审判监督专业委员会委员。著有《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证明责任》等多部专著,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先后获中国法学会、教育部论文或著作一等奖、二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最高法院、中国法学会等多项课题。全程参与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参与民事强制执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的起草、修改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多项司法解释的论证工作。

目录
第一卷
导 论 (1)
第一章 司法公正与司法制度的建设 (18)
第一节 司法公正的含义 (19)
第二节 司法公正的基本内容 (37)
第三节 司法公正的制度构建 (66)
第四节 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司法权威的关系 (91)
第二章 司法效率与司法制度的建设 (97)
第一节 司法效率的内涵及价值定位 (97)
第二节 司法效率的影响因素 (109)
第三节 中国司法效率的场景与制度构建 (124)
第三章 司法权威与司法制度的建设 (147)
第一节 有关权威的理论 (147)
第二节 中国司法权威的场景与问题 (165)
第三节 司法权威的构建 (196)
第四章 域外司法制度改革及其价值诉求 (208)
第一节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及其价值诉求 (208)
第二节 英国司法制度改革及其价值诉求 (213)
第三节 塞尔维亚司法制度改革及其价值追求 (219)
第四节 香港司法制度改革及其价值追求 (222)
第五节 台湾地区司法制度改革及其价值诉求 (226)
第五章 中国司法的现代转型及其价值诉求 (232)
第一节 中国传统司法的特征及其价值取向 (232)
第二节 清末变法与民国初年司法的价值取向 (240)
第三节 国民政府时期司法改革及其价值诉求 (251)
第四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司法价值目标 (261)
第五节 教训与反思:反右运动与“文化大革 命”时期的司法命运 (269)
第六节 中国当代的司法改革及其价值诉求 (272)
参考文献 (276)
索 引 (289)
后 记 (293)
第二卷
第一编 中国审判制度与宪法
第一章 人民法院的宪法地位 (297)
一、中国宪法文本上的人民法院 (297)
二、实践中人民法院的角色与功能 (308)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特殊地位与功能 (314)
四、强化人民法院的宪法地位 (317)
第二章 中国陪审制度的宪法基础 (324)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新中国宪法上的演变 (324)
二、现行宪法文本上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地位 (327)
三、人民陪审制度在宪法实施中的意义 (333)
四、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制度的宪政基础 (335)
第二编 法院对宪法和法律的适用
第三章 《宪法》第126条与宪法的适用 (339)
一、《宪法》第126条是如何形成的? (340)
二、如何解释“依照法律”的规范内涵? (341)
三、《宪法》第126条中的“依照法律”是否一律排斥宪法? (344)
第四章 法院:国家的还是地方的? (351)
一、引言:洛阳种子违法审查案 (351)
二、法院的宪法地位之一:国家的审判机关 (353)
三、法院的宪法地位之二:依据法律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357)
四、法院的宪法地位之三:人大制度下的相对独立的审判机关 (361)
五、余论:面对法律冲突的法院抉择 (365)
第五章 法院对法律冲突问题的应对 (369)
一、引言:一个问题,两种命运 (369)
二、法院解决法律冲突的基本路径 (371)
三、法院解决法律冲突的基本规则 (377)
四、法院解决法律冲突的权限范围 (382)
五、结语:让司法守护法制的统一 (387)
第三编 国家权力体系中的法院
第六章 中国司法制度的宪法构造 (391)
一、司法机关的宪法地位 (392)
二、司法机关组织体系的宪法基础 (393)
三、司法机关的人权保障功能 (395)
四、司法机关内部的权力制约 (396)
五、司法机关功能的界限 (398)
第七章 法院和人大关系的法理基础 (401)
一、司法独立:民主的悖论 (401)
二、司法克制主义:逃避与民主对立的选择 (406)
三、代议制永远的创痛:民主与自由可否得兼 (408)
四、完美的宪政理念与缺憾的实践 (410)
五、结语 (415)
第八章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 (416)
一、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关系:1949—1978 (417)
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条款的形成过程与入宪 (429)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范结构 (435)
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实际运作模式 (440)
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关系的合宪性调整 (445)
六、结语:以宪法为基础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456)
第四编 域外宪法下的司法改革
第九章 法国宪法改革与司法制度 (461)
一、宪法司法制度改革 (461)
二、独立人权机构改革 (474)
三、刑事诉讼法的合宪性调适 (486)
第十章 英国宪政改革与最高法院 (500)
一、英国司法改革的历史进程 (501)
二、建立新的最高法院 (504)
三、新的最高法院运作之评估 (510)
四、结语 (513)
第十一章 韩国司法改革的宪政基础 (514)
一、东亚社会与法治模式 (514)
二、韩国司法改革的理念与目标 (517)
三、韩国司法改革的背景与起因 (518)
四、韩国司法改革的具体内容 (520)
五、韩国司法改革的基本途径 (522)
六、韩国司法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525)
第十二章 日本的国民参与司法 (528)
一、引言:立足于国民的司法 (528)
二、明治宪法下国民参与司法的宪法论争 (530)
三、日本国宪法下国民参与司法的宪法基础 (534)
四、国民参与司法的制度设计及其评价 (538)
五、结语———对中国的启示 (547)
索引 (550)
第三卷
第一章 公正与效率平衡视角中的侦查制度 (553)
一、引言 (553)
二、侦查制度的法治原则 (555)
三、侦查讯问与刑讯等酷刑的遏制 (565)
四、秘密侦查的法治化与侦查效能的提升 (569)
五、余论 (581)
第二章 公诉权的运行及其规制 (583)
一、不起诉权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583)
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608)
三、起诉权的制约机制 (623)
第三章 对抗式诉讼模式研究 (648)
一、对抗式诉讼模式的含义及特征 (648)
二、对抗式诉讼模式在当代的新发展 (651)
三、对抗式诉讼模式的比较优势 (653)
四、对抗式诉讼模式的理论基础 (656)
五、中国应坚持对抗式诉讼模式改革 (660)
六、中国对抗式诉讼模式的改革路径 (662)
七、余论 (671)
第四章 中国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基本课题 (673)
一、引言 (673)
二、1996年以来中国对对抗制审判模式的借鉴和吸收 (676)
三、1996年修正后的审判模式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81)
四、中国刑事审判制度的未来 (692)
五、结语 (701)
第五章 我国陪审制度的功能及其实现 (703)
一、我国陪审制度的政治意蕴与司法功能 (703)
二、我国陪审制度的技术功能 (706)
三、我国陪审制度的实质化改造 (713)
第六章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程序的构建 (719)
一、庭前准备程序的概念和功能 (719)
二、域外庭前准备程序之考察 (721)
三、对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庭前准备程序的讨论 (738)
四、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庭前准备程序的修改及其检视 (741)
第七章 刑事一审程序的完善 (745)
一、一审程序的实际运行情况 (746)
二、1996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程序存在的问题 (747)
三、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一审程序的修改 (772)
第八章 刑事二审程序的问题及对策 (782)
一、二审程序的总体评析 (782)
二、二审程序的审理范围 (787)
三、二审程序的裁判主体 (801)
四、二审程序的检察机关 (815)
五、二审程序的发回重审 (827)
第九章 死刑复核审理程序的完善 (841)
一、引论 (841)
二、报送程序的改革 (843)
三、立案程序的改革 (845)
四、审理程序的改革 (846)
五、裁判方式的改革 (848)
六、讨论决定程序的改革 (850)
七、关于死刑复核的期限 (852)

精彩样章:
导 论
一、引言
司法制度作为国家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尽管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下的表现形态各异,但一直是各个国家制度建设中的重要议题,特别是自近代以来,司法制度建设在近现代国家的制度建设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在当今世界,无论一国的宪政结构如何,司法在其政治架构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 ①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自清末以来,中国在推进国家和社会现代化的道路上也不断探索和寻求着能够适合自己民族特色和国家发展的国家制度建设,其中有关司法制度建设的内容也是比较突出和有代表性的方面。
从1906年正式推行的清末改制对新式国家制度的寻求,到1912年开始的民国时期对现代国家政制架构的不断完善,再到1949年以后推出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建构,都可以看到司法制度建设在国家制度建设中留下的一道道亮丽的色彩。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社会转型和体制变革的背景下,当代中国在司法领域又开始了一场意义深远的革命,这就是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从最初的只是在审判实践领域的某些局部调整与变革,到20世纪末发展成为中国的一项重大政治决策 ② ,司法制度改革成为继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中国国家制度建设中的又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常说,我们所进行的司法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因此,司法改革本身是司法制度与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司法制度和国家制度建设的继续和延伸。进入新世纪以后,特别是自近年来提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来 ① ,中国的司法制度建设在改革的推动下继续呈现出一种如火如荼的局面。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关于统一规划人民法院改革的前两个五年改革纲要已经实施完毕,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正在逐步地落实过程之中。
从理论上看,一般来说,司法制度改革与建设的良好发展需要有良好的原理认知、价值基础与正当性指导理念。在现代法治语境下,司法制度改革与建构的目的就是要确立一种合理的司法体制以实现通过司法所追求的调控社会的功能,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目的也正是为了使司法体制更加趋于合理。可以说,从司法机关的整体布局到具体的法院审判方式、程序设计、法官选任等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无一不是一种需要遵循一定的原理基础与价值诉求的制度化安排。所以,司法的基本原理是司法制度需要通过改革以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而司法的价值诉求则是这种基本原理的重要内容,任何司法制度获得良好改革与发展的基础之一都需要有一定的合理的价值诉求。据此,我们认为,由于司法制度改革与建设的实践蕴涵着深刻的价值意蕴和情感诉求,中国的司法理论也应该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着力于对司法的基本原理与价值诉求的研究。应该说,随着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继续推行,以司法原理为定位,以阐释司法的价值性问题为研究目标,仍是今后中国司法理论与实践所值得期待的一种重要趋势。
从现实来说,司法制度的重塑与改革似乎成为自世纪之交以来各国共同面对的课题,而每个国家的司法制度改革与建设过程都始终蕴涵着其自身的指导理念与价值诉求。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关于英格兰及威尔士民事司法制度两份调查报告的公布,英国正式启动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事司法改革。根据沃尔夫勋爵《接近正义的最终报告》的设想,民事司法改革应实现以下目标:结果的公正,当事人的平等,以合理的成本提供相适应的程序,以合理的速度来处理案件,诉讼过程能够得到运用者的理解,适应该项制度运用者的需要,按照特定案件的特殊性质尽可能地实现确定性,以及该制度应是有效的、资源丰富的、组织合理配置的,以提高上述原则的实现 ①;1999年,以这两份报告内容为基础的《民事诉讼规则》出台并实施。2001年3月,英国大法官办公厅又公布了《初现端倪:民事司法改革的初步评估》,对1999年以来的改革作了评估与展望,认为两年来的民事司法改革在减少诉讼数量、简化诉讼程序、缩短诉讼周期、重构诉讼文化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就,受到普遍欢迎。 ② 在美国,民事案件以前经常是成本昂贵和耗时的,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民事司法改革法》用来矫正这些问题,参议院提出改革是为了促进实现全民在民事诉讼中的公平、迅捷和成本低廉,改革法案确立了六个基本原则和六项具体措施,来促使美国地区法院推行具体的成本和诉讼时限缩减计划,并初步确立了试点的法院。 ③ 此外,广大拉美国家也在原有的政治体制下进行了一系列迈向民主法治的变革,就司法制度而言,也围绕着如何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和维护司法权威等环节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④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截至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颁布了三个人民法院改革纲要,逐步确定了法院改革的目标和措施。尽管最初司法改革的原因可能源于法院的案件压力和负担,但是更为重要的是经济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极大的物质丰富的同时,也给社会的政治、文化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在法治层面则表现为法律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冲突的加剧。因此,如何通过司法的法律适用过程,及时有效地化解纠纷,促进价值日益多元的社会的整合,正成为中国司法所面临主要问题。回顾近十多年来的司法改革,我们需要反思许多问题,诸如专业化带来的与群众脱节现象;改革没有整体的考虑,在实践中全国各地改革步调不一致,改革水平不平衡;部门割据、地方割据现象严重,缺乏统一协调,其结果在具体的改革行为与宏观的改革话语之间产生了一种内在的紧张关系,进而动摇了司法制度本身的价值基础。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从本源上看,司法改革的不同呼声其背后隐含的是不同主体对于司法制度的价值诉求,进一步的改革和建设需要我们珍视这些不同的价值诉求。质言之,随着中国司法改革在新时期的纵深发展,有关司法制度的价值诉求及其相关的一些问题,显然需要我们重新或进一步地加以辨析和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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