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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译书丛刊(16开精装 全92册 原箱装)

『世未有無法之國而長治久安也』《歷代刑法考》,法律作為政治統治的工具,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施行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規範體系。在中國歷史上,法律一直被視為政治的重要工具,在古代典籍中,很早就將法律作為重要的記述對象,歷代正史的《刑法志》及典章、類書中均有官方史學家對法制史的總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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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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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伟伟 主编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

ISBN9787540259792

出版时间2021-04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85000元

上书时间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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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世未有無法之國而長治久安也』《歷代刑法考》,法律作為政治統治的工具,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施行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規範體系。在中國歷史上,法律一直被視為政治的重要工具,在古代典籍中,很早就將法律作為重要的記述對象,歷代正史的《刑法志》及典章、類書中均有官方史學家對法制史的總結和研究。中國古代的法制發展源遠流長,體系完整,是一脈相傳的結果。直至近代,中國社會在西方勢力的強行侵入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為了適應新的政治、經濟、軍事以及社會形勢,晚清法律體系開始發生變化。近代中國的法制史發展不是傳統自然引申的產物,而是傳統法制發展到一定階段中西文化交融的結果。隨着西學東漸,傳統法制在汲取西方法律文明精粹的基礎上,逐漸擺脫相對滯後的狀態,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和學術發展的背景下,孕育了近代意義上的中國法制。了解這一時期的法制情況,有助于反思借鑒歷史經驗教訓,對于加強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十世紀初葉,世界資本主義邁入帝國主義階段,中國處在列強環伺之下,危機日甚,國內外矛盾紛至沓來,是時清廷法規不良,刑罰苛求,司法行政不分,對外法權遭到嚴重破壞。一九○○年八國聯軍攻入北京,慈禧太后倉惶逃亡西安,其後清政府正式頒發變法上諭道:『近數十年積弊相仍,因循粉飾,以致釀成大衅。現正議和,一切政事,尤須切實整頓,以期漸致富強』,並指出:『法積則弊,法弊則更,惟歸于強國利民而已』;『參酌各國法律,悉心考訂,妥為擬議。務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為此,一九○七年朝廷成立修訂法律館,沈家本、伍廷芳等人被舉薦主持清末法制改革,沈家本、伍廷芳等人任修律大臣,歷時十年之久的清末法制改革開始了。在中國歷史上,這場順應歷史潮流的法制改革是中西方法律文化交流碰撞的結果。
梁啟超在《變法通議》有言:『苟其處今日之天下,則必以譯書為強國第一要義』。通過譯書,實現變法圖強,是維新派的主流共識。當時受命主持修訂法律並掌管修訂法律館的沈家本,採取的首要工作,就是組織翻譯西方各國法律典籍。沈家本認為,『參酌各國法律,首重翻譯』,並以『參考古今,博稽中外』為宗旨,大規模的翻譯外國法典和法學著作,包括英、美、法、比、德、日等幾個發達國家的法律典籍。這些譯籍包括了政治理論、法學理論、憲法、行政法、刑法、行政審判及訴訟法、法院組織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公司法、民事訴訟法、稅法、監獄員警制度、新聞出版法、礦業法等。沈家本這一系列工作,開引介西方法律制度風氣之先,充實了中國近代法學的內容,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中國法學近代化的發展歷程,被譽為近代中國法制『甄采中外』的第一人。
當今學界提起沈家本,通常會想到他那部鴻篇巨制《歷代刑法考》,而其費盡心血于修訂法律館組織的翻譯工作,往往得不到足夠重視。雖然相關譯本曾零散發表出版,但尚有大量譯本塵封星散。我們搜集整理沈家本主持翻譯的政法著作,並增補新中國成立之前的相關西方法律制度典籍譯著,共一百六十部,彙為《政法譯書叢刊》,影印出版,旨在為研究中國法制史尤其是中國法制現代化進程提供歷史的參考與現實的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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