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格雷的名诗《墓园悲歌》做了细致的分析。《墓园悲歌》是英国十八世纪“墓园派”经典之作,感伤主义的一座高峰,格雷大约花费了18年完成。英国文学史中,格雷是最值得人们尊重的诗人和学者之一。他将毕生精力都奉献给了孜孜不倦的古典文献研读。格雷早年曾入著名的伊顿公学(Eton College),与Richard West, Thomas Ashton, Horace Walpole(首相Robert Walpole的儿子)结成了“四人帮”(Quadruple Alliance)。这是一个志趣相投的人组成的文学圈子,四人很少像其他孩子一样玩耍,大家相互帮助,讨论文学名著,后来都成了杰出人物。这三个友人中,英年早逝的West曾极大地启发了格雷的诗歌灵感,Walpole帮助他出版过诗集。其后四人分别进入牛津和剑桥,格雷选择了剑桥大学。让人费解的是,格雷最终放弃了学位,转而去了欧洲大陆游学(Grand Tour)。中国人“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理念在一个他乡学子身上得到了具体体现。由于途中与好友Walpole起了争执,格雷独自一个回到剑桥大学。虽然诗人一生都高居剑桥大学现代历史系“皇家钦定讲座教授”,然而却从未给学生上过一节课;他通晓古威尔士文学,古斯堪的纳维亚文学。格雷很少外出,仅有的几次就是去当时刚对外开放的不列颠博物馆读书,或者到大湖地区欣赏壮美的湖光山色。在英国,乃至整个欧洲,格雷是当时最有学问的隐士。天才诗人Chatterton假托300年前一个叫Rowley的人炮制了许多古典诗歌,引起了出版界的轰动,后来Walpole请格雷出面做了权威鉴定,那些诗歌被认为是赝品,这最终导致了一个17岁少年的自杀。格雷一生作品相当少,但是每一篇都非常精湛,他仿佛在耐心地雕琢精美的玉器,并不急于示人,或者说根本就没打算出版。本篇128行诗歌他一共花费了八年时间修订,并且早以手抄本的形式在民间广为流传。他的其它作品还有Ode of Eton College, Ode on the Death of a Favorite Cat, The Bard等。Dr Johnson评论这部诗歌说:The Churchyard abounds with images which find a mirror in every mind, and with sentiments to which every bosom returns an echo. The four stanza beginning “Yet even these bones” are to me original: I have never seen the notions in any other place…格雷的母亲前后生下十二个孩子,只有格雷一个人活了下来。他从小身体就不好,天性腼腆的格雷喜欢埋头读书以躲避感情不合的父母。由于家境不富裕,他在贵族学校并没有感受到年少的快乐。成年的格雷敏感而善于思考,性情散淡而思想超脱,面对多少诗人梦寐以求的皇家“桂冠诗人”封号,他恬然地说了“不”。他的诗歌中总浸蕴着忧郁的气氛。格雷属于文学史上的“墓园派(Graveyard School)”,这是对于十八世纪感伤主义的一个分支,这些诗人时常以墓园为背景,撰写一些沉思的诗章,哀叹人生的短暂。他们具有朴素的人本主义思想,同情下层百姓生活的艰辛。本派除了格雷之外还有Edward Young(代表作Night Thoughts)和Robert Blair (代表作The Grave)等。
在本篇诗歌中,格雷对那些一生劳作的百姓给予了深刻的同情。他使用“哀歌”体式来宽慰平淡生活的人们,肯定了那些未受过教育的乡民平凡的欢乐,他认为生活的门第无论多么高贵,多么光荣,到头来和普通人一样,都无法避免“死”这个最后时刻。同时他把普通的乡民比作:晶莹的珠宝埋在海底,芳香的花朵散发给荒凉的空气。只不过“贫寒”压制了他们高贵的襟怀,冻结了他们从灵府涌出的流泉。如此的宽广襟怀令本诗一时“洛阳纸贵”。这首诗本身隐含着多层次的矛盾。首先,尽管本诗在当时被百姓广为传抄,可诗歌的形式和辞藻不是针对普通人写的。诗人的措辞极其文雅,相当多的词具有拉丁词根,如anthem,circumscribe等,而peep又来自古荷兰语(peek),诵读这样的诗句对普通百姓似乎是一种挑战。评论家Brooks说本诗would appear to be the most difficult poem to subsume under the theory of poetic structure。从音韵角度来看,通篇都是五音部(一行十个音节)抑扬格(iambic pentameter),四行为一小节(quatrain),而每一行内很少有断句,十分平整,长音、元音的使用加深了舒缓忧郁的气氛,仿佛诗人一步一思;头韵交替出现,如“herd wind”和“homeward (2-3)”; “droning flight”和“distant folds (7-8)”;“mantl’d tow’r”和“moping owl (9-10)”使诗歌的整体感增强。此外还有很多典故出自但丁、米尔顿等的作品,他使用的不少修辞手段也非一般没有文学修养的人可以领悟的。从思想上看,《哀歌》又透露着淡淡的个人情感,与十八世纪教育和启发式的诗歌风格并不一致。对于他模仿拉丁诗歌中词序颠倒所体现的高雅风格,格雷自己说:日常的语言永远成不了诗歌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the age is never the language of poetry),这种观点被以后的浪漫派诗人所强烈抨击。其次,诗歌场景上也是前后矛盾的,需要我们从动态上把握。诗歌的开始是“静谧”的牧归图,随后却是“喧嚣”的生活,如busy housewife ply,children run to lisp , climb his knees,然后是has broke, drive their team 等等;开头是从high看(tower),随后是low,如rugged elm, mouldering heap;开始是dark evening后面是incense-breathing Morn;从field到home;从peace到conflict。这预示了生活是由多方面的片段组成的矛盾集合体。 以上所有困惑也许只有王佐良先生的评论可以给我们一个圆满的答案,他说格雷“用了高雅的古典主义的艺术,所传达的却是浪漫主义感情,这两者本来是矛盾的,然而格雷却把它们结合得完美,使这诗成为英语诗歌中最有吸引力又最耐读的名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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