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图2】1859年 DAVID HUME - HISTORY OF ENGLAND -大卫•休谟/斯末莱特《前后英格兰史》史学第1名著大全 初版本3巨册全 近百张铜版画及地图
金碧辉煌全树纹小牛皮 名坊Holloway出品装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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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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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d Hume(大卫•休谟)Tobias Smollett(斯末莱特)
出版社 London. James S.Virtue.
出版时间 1859
版次 1
印刷时间 1859
印次 1
印数 1千册
装帧 精装
尺寸 28 × 20 cm
页数 2500页
上书时间 2022-03-07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五品
主要缺陷:小牛皮连接处经过后世专业加固,书脊磨痕较重,且有色斑。整体装桢牢固,给人金碧辉煌之感。内页完美,彩花口艳丽如新,考虑到160多年的历史,如此品相的古书还是极为罕见的。
商品描述
【补图2】1859年 DAVID HUME - HISTORY OF ENGLAND -大卫•休谟/斯末莱特《前后英格兰史》史学第1名著大全 初版本3巨册全 近百张铜版画及地图 开本大小(长*宽*厚度):28 * 20 * 10厘米 * 3册 装桢:抛光树纹小牛皮烫金精装3巨册- 名坊Holloway出品;近百张铜版画及地图。金碧辉煌,品相上好! 品相:9.5品。 主要缺陷:小牛皮连接处经过后世专业加固,书脊磨痕较重,且有色斑。整体装桢牢固,给人金碧辉煌之感。内页完美,彩花口艳丽如新,考虑到160多年的历史,如此品相的古书还是极为罕见的。 本书为休谟《英格兰史》的最全本,包括三部分: 1)第一册 主体:伟大思想家、哲学家大卫•休谟所著的《英格兰史》(从恺撒入侵写到1688年光荣革命) 2)第二册后续:苏格兰著名小说家、诗人、史学家斯茉莱特 (Tobias Smollett) 所续写的六卷本《后英格兰史》(从1688年光荣革命到乔治二世去世)。 3)第三册再续:法尔和 诺兰(E.Farr and E.H.Nolan)所著《续英格兰史》(乔治三世继位一直写到维多利亚女王23年) 本书由英国最著名的高端出版社James S.Virtue.出版,佐之以近百张精美铜版画、地图,是真正的善本! 著作简介: 在英国很多人都写过《英格兰史》(或者英国史)。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伟大思想家、哲学家大卫•休谟所著的《英格兰史》(从恺撒入侵写到1688年光荣革命)和苏格兰小说家、诗人、史学家斯茉莱特所续写的六卷本《后英格兰史》(从1688年光荣革命到乔治二世去世)。 大卫•休谟的杰作《英国史》创作历时十五年,全书超过一百万字,再版超过一百次,讲述了从罗马—不列颠时代到光荣革命的英国历史,甫一上市便成为畅销书,并一举使休谟跻身历史学家行列。 休谟的《英国史》叙述了从凯撒征服不列颠到1688年光荣革命这段英国史,被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称为“迄今所有的语言文学中写得最好的”,而史学大师爱德华•吉本也因此书称休谟为“苏格兰的塔西佗”,成为英国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期无人替代。 作者简介 HUME & SMOLLETT: -------------------- The History of England. With a Continuation to the Year 1859 (Present Time). ---------------------------- From the Invasion of Julius Caesar to the end of the Reign of James II. by David Hume; continued from the reign of William and Mary to the Death of George II. by Tobias Smollett; and from the Accession of George III to the twenty-third year of the reign of Queen Victoria by E. Farr and E.H. Nolan. -------------------- In Three Volumes. London, James S. Virtue, 1859 3 vols. 1 Ed.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年5月7日-1776年8月25日[1])是苏格兰的哲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他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虽然现代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分成名。他所著的《英格兰史》一书[2]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3]。 历史学家们一般将休谟的哲学归类为彻底的怀疑主义,但一些人主张自然主义也是休谟的中心思想之一。研究休谟的学者经常分为那些强调怀疑成分的(例如逻辑实证主义)、以及那些强调自然主义成分的人。 休谟的哲学受到经验主义者约翰•洛克和乔治•贝克莱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一些法国作家的影响,他也吸收了各种英格兰知识分子如艾萨克•牛顿、法兰西斯•哈奇森、亚当•斯密等人的理论。 于国外许多研究历史的学者来说,大卫•休谟的《英国史》是必读的经典。由于种种原因,这部经典之作直至今年年初才被吉林出版集团正式引入中国。 对于中国人来说,史书有编年体、纪传体,有野史、杂史、稗史等等,但对于英国人来说,以宪法为中心去解释历史的“宪政史”才是传统。休谟的《英国史》正是这样一部用“宪政史”写成的历史。 在攻击中著史 大卫•休谟(David Hume)是十八世纪欧洲著名的思想家。他被视为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虽然现代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主要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但他最先却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英国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 1711年4月26日,大卫•休谟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休谟在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很高的天赋,年仅12岁时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当时正常的入学年龄是14岁)。最初休谟打算从事法律职业,但他很快就发现“我除了追求哲学和普遍知识以外,对任何事都有无法克制的憎恶。人们以为我熟读乌埃和维尼乌斯,其实我悄然浸淫于西塞罗和维吉尔。” 1734年,在布里斯托经商数个月之后,休谟发现这种生活不适合自己,便渡海前往法国,想隐居乡村,致力研究。在这里定居的三年在休谟看来是“愉快的三年”,在此他完成了《人性论》(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一书,当时他年仅26岁。 但《人性论》出版失败让休谟大受打击,休谟决定暂时返回平凡生活。1752年,苏格兰律师公会聘请休谟做他们的图书管理员,“报酬很少或几乎没有,但掌握了大批图书。”这时,休谟制订了《英国史》的写作计划:“完成历时一千七百年的历史叙事,这个任务把我吓倒了。我从斯图亚特王朝开始,认为这是一个新纪元的开端,党派谬误主要产生于此。我乐观地期望此书成功。” 但休谟的预期明显过于乐观了,由于此书的观点不利于辉格党人,因此在《英国史》第一卷出版后,休谟受到了许多攻击,之后该书陷于沉寂。“米勒先生告诉我,他一年只卖出四十二册。的确,据我所知,三个王国内没有几个有身份或有名望的人受得了此书。只有英格兰大主教赫林博士和爱尔兰大主教斯通博士是两个特例。两位尊贵的大主教分别来信鼓励我。”休谟在回忆文章中这样写到。 1756年,《英国史》第一卷面世后两年,第二卷出版,包括从查理一世之死到革命这段时间。这部书不那么遭辉格党人厌恶,反映较好。1759年,休谟出版了叙述都铎王朝时期历史的部分,引起的叫嚣不亚于叙述斯图亚特最初两朝的历史,伊丽莎白一朝尤其引起公众反感。休谟对此的态度是“我现在对公众的愚蠢已经见惯不惊,照旧平静、安详地隐居于爱丁堡,完成了叙述英国更早期历史的两卷。”《英国史》最后两卷于1761年出版,受到宽容,终获成功。” 业余撰史传统的最高峰 休谟逝世于1776年8月25日,在其生前《英国史》曾分卷出版。但由于休谟的写作方式所限(先写五、六卷,然后写三、四卷,最后写一、二卷),该书并没有统一出版。直至1778年,该书的六卷本被统一收集,重新整理为按年代顺序排列,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读的版本。1778年版本被视为标准版本,此次吉林出版集团引入的中译本也是翻译于此。 有学者认为,休谟撰写《英国史》的本意是通过书写历史来论证托利党的主张,打击辉格党。《英国史》中文版译者刘仲敬说:“按照休谟的理念来说,他需要反对假想敌,即是辉格党的主张。英格兰国会成立非常早,这是辉格党的重要依据,所以在我们看来是历史问题,但是在当时是争论不休的政治问题。而休谟的立场保守得多,照他的分析,中世纪早期英国政体的主要组成是国王和贵族,下议院成立得比较晚,这是很打击辉格党人的历史观念。所以当时此书出版后,他也受到很多攻击。但是从后来的考证来看,他这种说法比辉格党人的说法更接近于历史,这是他的价值之一。” 休谟是全方位的思想家,他不是单纯的历史学家,他写历史也不是纯粹写历史,而是支持他的政治哲学观念,在这个前提下进行写作,可以说等于是把他自己的哲学观念和政治哲学观念渗透到历史里面,然后在写作的过程中不断地加以延伸和展开。 与其他为英国写史的作者相比,休谟是“博雅之士”业余撰史传统的最高峰。刘仲敬说,这个传统从波多利尔•维吉尔和沃尔特•雷利爵士开始,到丘吉尔结束,现在已经淹没在专业历史学家的“乾嘉之学”当中。“两者的差别可以用韦伯的经典论述概括:前者是‘为学术而生’;后者是‘靠学术吃饭’。附带的后果之一是:前者的著作有文学经典价值,后者只有查资料的人才读。” 休谟作为史家是宗师级人物,苏格兰历史学派几乎是他个人的遗产,弗格森等人都是他的徒子徒孙。他创造了传统,大部分同僚(包括吉本和《罗马帝国衰亡史》)只留下孤立的经典著作。 最纯粹的英格兰式写法 休谟最终以评论家和历史学家的身份闻名,他庞大的《英国史》一书叙述了从撒克逊王国到“光荣革命”的历史,在这部书里休谟将政治体制下的人民形容为一种文化习俗的产物,这些人传 统上倾向于服从既有的政府,只有在面对无法确定的情况时才会寻求改变。 用宪法解释历史,在中国来说比较生疏,“因为中国接触的是前苏联那一套,就是以经济社会为中心,用阶级斗争为纲这一套,以前的框架一直是这样。”刘仲敬说, 但从宪法解释历史这一点在英国很常见,“休谟是这样,麦考莱也是,很多人都是这样做,在他们看来英国历史的特殊性就是在于宪法结构的稳定性,所以他们论述历史基本上都是按照这种方式展开的,而经济、社会和其他方面都是附属的问题”。在19世纪末德国史学传统入侵英国以前,一直回溯到17世纪末,在这两个世纪里,以宪法为核心的历史写法是英国历史的主流,这是“最纯粹的英格兰式的写法”,最具英格兰特色,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 “进行时意味着争夺未来设计权,这是霍布斯和哈灵顿的工作。完成时意味着争夺历史解释权,这是克拉林敦和休谟的工作。休谟的著作一推出就陷入党派斗争的漩涡,读者最关心的问题是:你是哪一派?对查理国王和斯特拉福德伯爵,你支持还是反对?《英国史》的主要‘问题意识’是英格兰自由宪政在历史中的起源和发展。这个问题本身就有党派性,辉格党喜欢尽可能提前下议院的起源、夸大其早期作用。托利党倾向于重视国王和贵族的宪政平衡,对下议院评价不高。《英国史》从头到尾都在这个问题上跟两派对话。不过从历史上看,托利党的观点更接近史实。休谟很留心地考证:早期国会或国会前身其实没有下议院和人民代表。他虽然自认为不偏不倚,但还是受到辉格党及其他人的攻击。” “休谟的遗产就是苏格兰历史学派及其经济进步观。这一套理念实际上已经渗入英国和全世界的史学传统。现在,不考虑经济的历史后果,已经不可能著史了。”刘仲敬认为,“在英国,休谟的宪法史实际上构成了以后同类研究和国民意识的正统;但在英语世界以外几乎无人效法。这主要是英国宪制特殊性的问题;经验主义的传统最难模仿,理性主义则很容易变成普世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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