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9年出版第一部诗集《夜吟》(Voices of the Night),包括著名的《夜的赞歌》、《生命颂》(即《人生礼赞》A Psalm of Life)、《群星之光》等音韵优美的抒情诗。 1841年出版诗集《歌谣及其他》,其中有故事诗《铠甲骷髅》、《金星号遇难》,也有叙事中含有简朴哲理的《乡村铁匠》、《向更高处攀登》等。诗中充溢了淬质奋发的精神和乐观情绪。这两部诗集在大西洋两岸风靡一时,他从此以诗人闻名于世。
名言 不要老叹息过去,它是不再回来的;要明智地改善现在。要以不忧不惧的坚决意志投入扑朔迷离的未来。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 三读朗费罗 ·廖康· 伦敦西敏寺(Westminster Abby)有个诗人角,就象美国军人希望死后能葬在阿灵顿公墓(Arlington Cemetery)一样,很多英语作家都希望死后能够获得那诗人角的一席之地。美国第一个获此殊荣的文豪是朗费罗(Henry W. Longfellow, 1807-1882)。他在世之时,乃最著名的美国诗人,甚至有过美国诗歌之父的盛名。碰巧的是,他的成名作《人生礼赞》(A Psalm of Life, 1839),据钱钟书考证,是第一首译成中文的英语诗。那首译诗也许仅仅在文化交流史上有点意义,因为译文很差,什么“人死留名、豹死留皮”之类的套话都用上了,简直是点金成铁般重写。那就是名噪欧美的诗歌代表?难怪清朝的官员看不起西学,认为西方也就会些奇技淫巧;要论诗词歌赋、道德文章,还得看咱们华夏的!公允地说,这首诗,无论原文,还是杨德豫的佳译,都远不能代表朗费罗的水平。而且恰恰是以这首为代表的一些诗让朗费罗受到“说教”的指责,二十世纪,评论家们对他颇有微词,朗费罗的诗名竟然一落千丈。我读朗费罗,从文革后期到留英留美,也经历了“久旱逢甘露”,“金榜题名时”和“他乡遇故知”三个阶段。 久旱逢甘露 第一次读到朗费罗大约是七三年底。好多年不读书、没书读了,偶然有幸借到一本《朗费罗诗选》,真好比在荒漠中找到一泓清泉!我反复诵读,几乎把每首诗都背下来了。虽不是原诗,但透过杨德豫优美的译文,我还是深切地感受到那蓬勃向上的冲力,那恰如其分的妙喻,那一唱三叹的节奏,那副歌回旋的韵律。那时,我刚开始自学英语,朗费罗引起我对英语诗歌的兴趣,记得我曾发誓,早晚要直接读他的原诗!我还把《人生礼赞》工整地抄录下来,送给好友星耀。他马上就要高中毕业了,难逃插队的命运。我借朗费罗的诗,鼓励他自强不息。三十多年过去了,他居然还记得这首诗!因为,同我一样,在那些“静存笔墨锁砚台”,艰苦而枯燥的年月里,这首诗也曾令他振奋。
经过文革的暴烈与疯狂,我相信,决不止我一个人在恋人的怀里和心上找到了安宁和甜美,并在这首诗中找到了那种情感最好的表达。我还清楚记得初次与女友分享这首诗的情景;她那喜悦的程度,绝不亚于林黛玉偷读西厢。当然,那是一种不同的喜悦。朗费罗的这些精品把我引入一个崭新的诗歌王国。我通过图书馆的朋友把所有朗费罗诗歌的中译本都借了出来,包括长篇叙事诗《伊凡吉林》和《海华沙之歌》。我读得如醉如痴,对西方诗歌的兴趣逐渐变得比对中国古诗还浓厚了。自学英语两年后,我终于在许国璋的课本里第一次读到了朗费罗的原诗《箭与歌》,由于用词简单,而且我还记得中译文,一下就读懂了。 箭与歌 The Arrow and the Song 我向空中射一枝箭, I shot an arrow into the air, 不知它落到哪里; It fell to earth, I knew not where: 它飞得好快呵, For so swiftly it flew, the sight 眼睛跟不上它的踪迹。 Could not follow it in its flight. 我向空中唱一支歌, I breathed a song into the air, 不知它落到何方; It fell to earth I knew not where; 谁有这样尖、这样强的眼力 For who has sight so keen and strong, 能追上歌声的飞翔? That it can follow the flight of song? 很久很久以后,在橡树上 Long, long afterward, in an oak, 我找到那枝箭,还不曾折断; I found the arrow still unbroke; 还有那支歌,也被我找到, And the song, from beginning to end, 从头到尾藏在朋友的心间。 I found again in the heart of a friend. 我反复吟诵,直到能背下来。我默默地对朗费罗说:“你又多了一个知音,你的歌也藏在我心间了。” 金榜题名时 其实,我哪有什么金榜题名?无非借用此说法简洁地表达我考上大学,以及后来考上英国文化委员会的奖学金,正式读英文的两个阶段而已。文革结束,时来运转,人生的道路似乎平坦、宽广了。突然间,那么多新鲜知识和理论铺天盖地涌进来,还要学习最基本的技法,做听写、发音、口语练习,等等;我反而冷落了朗费罗。直到三年后,我才读了《海华沙之歌》的原文。虽然换了一种语言,我还是感到那么亲切!那么熟悉!好象与故友重逢,但他长高长大了。因为是朗费罗带领我进入英语诗歌的国度,我想以此诗为题,做我的毕业论文。 万万没有想到,我校聘请的美国教授给我泼了一头凉水。他说朗费罗太简单,在美国也就是家庭妇女和中学生还读他的诗,没什么好研究的。而且他关于印第安人传说的长诗《海华沙之歌》有抄袭之嫌。朗费罗根本不了解印第安人,缺乏直接的生活体验,其素材来自别人的著作,诗的韵律基本模仿芬兰史诗《卡勒瓦拉》,整个是从书本到书本。这位教授还得意地说了句俏皮的讽刺话:“朗费罗的诗既精彩又原创,但精彩之处不是原创,原创之处不够精彩。”一位中国教员也帮腔说:“那真是浪费了诗歌。”当年,我的英语口语只够和人家聊天,很难与大教授进行学术对话。我只是嘟囔了一句:“那荷马也没有经历过特洛伊战争,不是写了传颂千古的《依利亚特》吗?”就这么一句话,惹得教授不高兴了。他滔滔不绝地讲述了一番文学创作和生活源泉的大道理,又说《依利亚特》可能根本不是荷马写的,有没有荷马这么个人还不一定呢!就算有,他很可能就是收录了古代的传说,加工编纂成书而已。原诗各片断可能还是出自有亲身经历之人。我本想说两句想象力在诗歌创作中的作用,但见他气势汹汹那架势,又亏于口拙,只好接受他的“建议”,换题讨论莎士比亚的戏剧。 就这样阴错阳差,我离开了英语文学的初恋情人,跟英国文学发生了关系。后来竟跑到英国去留学,最终研究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学习中,我两次想到了朗费罗;一次是读到美国教授讽刺朗费罗的那句妙语,原来出自十八世纪大文豪约翰森(Dr. Samuel Johnson)对学生的挖苦。还有一次是读到当年有眼无珠的评者对雪莱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 Unbound)的讽刺:“有谁会装订这样一本破书?”(此处一语双关,“解放了”和“未装订”英文都是unbound)我想到“朗费罗浪费了诗歌”那句伤人话,体会到雪莱可能经受的痛苦,并开始怀疑那位美国教授和中国教员的断言。第一次在西敏寺见到朗费罗的胸像时,一股歉意涌上心头,好象自己当了陈世美,娶了豪门女子后,迎面碰上了共度贫穷年月的糟糠。其实,在我心底,我的初恋情人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虽然我留学的日子过得多姿多彩,但因思念家人,英国又多雨,而且我所在的城市纬度高,冬天不到四点天就黑了,朗费罗的《雨天》、《夜之歌》(Hymn to the Night) 和《孩子们的时光》(The Children's Hour)等短诗常常会浮上脑海,慰籍我心。做学问之余,我也翻看朗费罗的诗歌,调剂情绪,甚至尝试着学写那副歌回旋的诗句。 他乡遇故知 有人曾把挚友定义为“在欢乐时忘掉、忧愁时想起的人”。说来惭愧,朗费罗之于我,就堪称这样一位挚友。留英回国后,我志得意满,教书生涯一帆风顺。几乎两年,我一次都没有翻开朗费罗的诗集。而且那些年各种新鲜的文学理论非常时髦,朗费罗的诗歌的确显得比较浅显,用不上那些高深的学问,似乎没有什么可供分析研究的。 八九年的风波结束了我在中国的教书生涯,幸而得到耶鲁大学英语系路易斯教授(R.W.B. Lewis)的邀请,我来到美国作访问学者。虽然不愁生计,但是一家分为三处,前途未卜,我自然而然地又想起朗费罗了。我借阅了他十几本诗集,还读了他的传记,了解到这位学者诗人曾经历过两次痛失伴侣的惨剧。但他优美的诗行中总是洋溢着奋发的精神和乐观的情绪,读着他的作品,我仿佛在和一位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交谈。也许他没有惠特曼(Walt Whitman)那么激烈,没有爱默生(Ralph W. Emerson)那么深邃,没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那么睿智,没有弗罗斯特(Robert Frost)那么洞察,但朗费罗似乎更通达,更恢宏,更和蔼,更优美。他能够把普通的感情、普通的人物、普通的事情用简单明了的句子组成有韵律的诗行,化作信手拈来的比喻,谱入回旋曲式的歌谣,让我吟唱着,随之徜徉。朗费罗的诗歌和威尔第的歌剧伴我度过了多少孤独的夜晚!前者令我平和,后者令我振奋。 我无法隐瞒自己的真实感受和看法,但我小心翼翼地向路易斯教授,这位美国文学权威,请教了他对朗费罗的评价。出乎我意料之外,他不仅丝毫没有大文人的清高,而且热烈地赞同我对朗费罗朴素的欣赏。路易斯教授如数家珍般对我谈起他的最爱,还跟我一同背诵起朗费罗的诗句。他说朗费罗写《人生礼赞》时,社会上风行的是靡靡之音,他那首诗是对那颓废的反动,显示了年轻人的勇气。而且路易斯教授还肯定并帮助我澄清了我对文学美和文艺批评的一些粗浅看法。其中包括反对文艺作品因简单易懂就缺乏价值的观点。有些作品由于复杂或具争议性而引起广泛关注,评论家和教授们都一展才学,试图说出个所以然来,评定天下。但这并不意味着那作品的价值就水涨船高了。也有些学者故意找个偏题,耸人听闻,以求闻名于世。比如在莎翁去世二百年后,毫无根据地说莎剧不是莎士比亚写的之类。至于朗费罗创作《海华沙之歌》借鉴了芬兰史诗《卡勒瓦拉》,那又有什么不行?文学中的互文(intertextuality)现象比比皆是。何况两首长诗,情节不同,语言不同,怎么能算抄袭呢!文艺作品首先是供人欣赏的,不是数学题。美,当然可以研究。但可供研究的,不见得就是美。最显著的美,你就享受吧。最崇高的美,你就景仰吧,不必研究! 适逢朗费罗第一本诗集出版一百五十周年,路易斯教授邀请我在纪念会上发言并用中英文对比朗诵一首朗费罗的诗。我选择了朗费罗逝世前三年发表的《潮涨兮,潮落兮》。传说天鹅死前会鸣唱凄美的哀歌,这首诗堪称他的“天鹅之歌”。全诗只用意象,绝无明示,描绘了波动不息的大海、鸦啼声中的黄昏和匆匆而过的旅客。年青人的风发意气不见了,行人上城做什么也不知道,海浪随即就把他留在沙滩上的脚印抹平了。人生一世,真地会象这过客一样悄然无声地匆匆而逝吗?诗人并没有发问,也没有哀叹人生的短促或命运的无常,读者尽可以产生各自不同的共鸣。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在我心中凝作一丝淡淡的惆怅和隽永的谐美。由于对已有的译文不满,我在纪念会发言前将此诗重新翻译,后来润色如下: 潮漲兮,潮落兮 The Tide Rises, the Tide Falls 潮涨兮,潮落兮。 The tide rises, the tide falls, 天黄昏,暮鸦啼。 The twilight darkens, the curlew calls, 褐色海滩潮又湿, Along the sea-sands damp and brown 行人上城赶路急。 The traveler hastens toward the town, 潮涨兮,潮落兮。 And the tide rises, the tide falls. 夜幕降,千家寂。 Darkness settles on roofs and walls. 海扬波,不停息。 But the sea, the sea in the darkness calls; 浪花小手白且柔, The little waves, with their soft, white hands, 抹去沙滩人足迹。 Efface the footprints in the sands, 潮涨兮,潮落兮。 And the tide rises, the tide falls. 天破晓,马夫起。 The morning breaks; the steeds in their stalls 圈中驹,嘶又踢。 Stamp and neigh, as the hostler calls; 夜去昼来仍如故, The day returns, but nevermore 行人一去无消息。 Returns the traveler to the shore. 潮涨兮,潮落兮。 And the tide rises, the tide fal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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