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权责任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第四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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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第四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978730030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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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立新,曾宪义,王利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308777

出版时间2022-09

版次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页数398页

定价68元

货号13426579

上书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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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内容简介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入,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法学教材是传授法学基本知识的工具。初学法律,既要有好的老师,又要有好的教材。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言:“学哲学的目的,是使人作为人能够成为人,而不是成为某种人。其他的学习(不是学哲学)是使人能够成为某种人,即有一定职业的人。”一套好的教材,能够高屋建瓴地展示法律的体系,能够准确简明地阐释法律的逻辑,能够深入浅出地叙述法律的精要,能够生动贴切地表达深奥的法理。所以,法学教材是学生学习法律的向导。如果在入门之初教材就有偏颇之处,就可能误人子弟,学生日后还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来修正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
  二,法学教材是传播法律价值理念的载体。好的法学教材不仅要传授法学知识,更要传播法律的精神和法治的理念,例如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尊重权利的观念。本科、研究生阶段的青年学子,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阶段,一套优秀的法学教材,对于他们价值观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三,法学教材是形成职业共同体的主要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赖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生成。一套好的法学教材,向法律研习者传授共同的知识,这对于培养一个接受共同的价值理念、共同的法律思维、共同的话语体系的法律共同体,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法学教材是所有法律研习者的良师益友。没有好的教材,一个好的教师或可弥补教材的欠缺和不足,但对那些没有老师指导的自学者而言,教材就是老师,其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作者简介   杨立新,男,1952年1月出生于吉林省通化市,山东省长岛县人,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席、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兼职、客座教授。1975年至1989年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常务副院长;1990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婚姻家庭合议庭负责人;1993年至1994年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5年至2000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2001年以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十余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2015年以来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参加了总则编和分则各编的起草工作。研究领域为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法、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著作有民法专著、民法教材、其他民法读物共10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民法论文500余篇。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章 侵权责任法……………………………………………………… 1 
第一节 侵权责任徘徊在债与责任之间的立法价值…………………… 2 
引例 “丈夫车祸丧失性功能妻子请求侵权损害赔偿”案 ………… 2 
第二节 侵权责任法概述 ……………………………………………… 11 
引例 “不按程序解剖尸体非法侵害尸体”案 ……………………… 11 
第三节 侵权特别法 …………………………………………………… 16 
引例 “少女因 ‘嫖娼’被错误行政拘留索赔”案 ………………… 16 
第四节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 23 
引例 “夫妻看黄碟被拘押侵害隐私权”案 ………………………… 23
第二章 侵权行为与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 28 
第一节 侵权行为 ……………………………………………………… 29 
引例 “错将离婚后抚养纠纷作为侵害监护权”案 ………………… 29 
第二节 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 37 
引例 “无正当诉因恶意诉讼”案 …………………………………… 37 
第三节 《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 43 
第四节 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 ………………………………………… 47 
引例 “恶意转移证券妨害财产保全侵害债权”案 ………………… 47
第三章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 56
 第一节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及其体系 ……………………………………………… 57
 引例 “汽车挡风玻璃突然爆裂产品侵权责任”案 …………………………… 57 
第二节 具体的归责原则 …………………………………………………………… 62 
引例 “定作人指示过失造成承揽人及他人伤害索赔”案 …………………… 62
第四章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 72 
第一节 违法行为 …………………………………………………………………… 73
 引例 “以摆放花圈的方式故意违背善良风俗妨害经营”案 ………………… 73
 第二节 损害事实 …………………………………………………………………… 78 
引例 “装裱祖宗画像被作为废品卖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案 ……………… 78 
第三节 因果关系 …………………………………………………………………… 82 
引例 “发射防雹炮弹弹片致害他人适用推定因果关系”案 ………………… 82 
第四节 过错 ………………………………………………………………………… 93
引例 “撰写、发表历史小说侵害他人名誉权”案 …………………………… 93
第五章 侵权责任竞合、聚会、并合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 101 
第一节 侵权责任竞合、聚合与并合 …………………………………………… 102 
引例 “业主被杀害物业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案 …………………………… 102 
第二节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 113 
引例 “写作纪实小说对他人进行诽谤”案 …………………………………… 113
第六章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与诉讼时效 ………………………………………… 118
 第一节 侵权免责事由 …………………………………………………………… 119 
引例 “协商解决未经同意进行录音不构成侵害人身自由权”案 …………… 119 
第二节 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 …………………………………………………… 134 
引例 “注射后针头留在体内43年后起诉要求赔偿被驳回”案 …………… 134
第七章 一般侵权责任类型 ……………………………………………………… 138 
第一节 一般侵权责任的主要类型 ……………………………………………… 139 
引例 “在网络BBS上发帖侵害网友名誉权”案 ……………………………… 139 
第二节 侵害债权 ………………………………………………………………… 173 
引例 “编造虚伪事实妨害演出公司债权实现”案 …………………………… 173
第八章 责任主体特殊的侵权责任 ……………………………………………… 185 
第一节 责任主体特殊的侵权责任类型 ………………………………………… 186
 引例 “无轨电车突然启动伤害行人”案 ……………………………………… 186 
第二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 194 
引例 “银河宾馆对客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侵权”案 ………………………… 194
第九章 其他特殊侵权责任 ……………………………………………………… 206 
第一节 其他特殊侵权责任类型 ………………………………………………… 207 
引例 “夜间擅闯公园猴岛被猴伤害索赔终审被驳回”案 …………………… 207 
第二节 产品责任 ………………………………………………………………… 221 
引例 “杀虫剂警示说明不充分引起爆炸造成人身损害”案 ………………… 221
第十章 侵权责任形态原理 ……………………………………………………… 230
 第一节 构建侵权责任形态体系的设想 ………………………………………… 231 
引例 “马路中央竖立电线杆伤人”案 ………………………………………… 231 
第二节 侵权责任形态理论体系的构建 ………………………………………… 238 
引例 “数人实施的行为造成损害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案 …………………… 238
第十一章 自己责任与替代责任 …………………………………………………… 245 
第一节 自己责任 ………………………………………………………………… 246 
引例 “过失跌落花盆造成行人伤害”案 ……………………………………… 246 
第二节 替代责任 ………………………………………………………………… 250
引例 “超市举行选贼活动侵害名誉权”案 …………………………………… 250
第十二章 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 …………………………………………………… 261 
第一节 单方责任 ………………………………………………………………… 262
 引例 “两牛斗架造成一牛死亡”案 …………………………………………… 262 
第二节 双方责任中的过失相抵 ………………………………………………… 265 
引例 “路边放置开水桶造成幼童伤害”案 …………………………………… 265 
第三节 双方责任中的公平分担责任 …………………………………………… 274 
引例 “无过错输血感染丙肝分担损失”案 …………………………………… 274 
第四节 双方责任中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受害人过错责任 ……………… 277 
引例 “行人全部过错,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案 ………………… 277
第十三章 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 280 
第一节 单独侵权行为与单独责任 ……………………………………………… 281 
引例 “职场性骚扰”案 ………………………………………………………… 281 
第二节 多数人侵权行为与共同责任 …………………………………………… 282 
引例 “发生争执被打后共同故意打伤原告构成多数人 侵权”案 ………………………………………………………………… 282 
第三节 共同侵权行为与侵权连带责任 ………………………………………… 285 
引例 “数名儿童向楼下投掷酒瓶,其中一人行为造成他人死亡, 不能确认真正加害人”案 ……………………………………………… 285 
第四节 分别侵权行为与按份责任、连带责任 ………………………………… 302 
引例 “分别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损害承担按份责任”案 …………………… 302 
第五节 竞合侵权行为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 305 
引例 “缺陷山地车造成损害请求销售商赔偿”案 …………………………… 305
第十四章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赔偿原则 ……………………………………… 310 
第一节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 311 
引例 “伤害行为造成性功能障碍,配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案 …………… 311 
第二节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 321 
引例 “开办养殖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致害赔偿”案 …………… 321 
第三节 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 326
引例 “侵权行为致人死亡 被告主张奠仪金损益相抵”案…………………… 326
第十五章 人身损害赔偿 …………………………………………………………… 332 
第一节 人身损害赔偿概述 ……………………………………………………… 333 
引例 “私人医生治疗应当计入医疗费赔偿范围”案 ………………………… 333 
第二节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计算 …………………………………………… 337 
引例 “发生医疗事故,应当赔偿营养费”案 ………………………………… 337 
第三节 一次性赔偿与定期金赔偿 ……………………………………………… 346 
引例 “一次性赔偿应当扣除赔偿金利息”案 ………………………………… 346
第十六章 精神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 …………………………………………… 351 
第一节 精神损害赔偿 …………………………………………………………… 352 
引例 “禁止 ‘丑女’进酒吧侵害人格尊严”案 ……………………………… 352 
第二节 惩罚性赔偿 ……………………………………………………………… 364 
引例 “使用美容化妆品导致消费者面部毁容,请求惩罚性赔偿”案 ……… 364
第十七章 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权益财产利益损害赔偿 ………………………… 385 
第一节 财产损害赔偿 …………………………………………………………… 386 
引例 “借口鉴定真伪侵占他人珍贵邮票”案 ………………………………… 386 
第二节 人身权益财产利益损害赔偿 …………………………………………… 395 
引例 “某家私有限公司使用演员黄某肖像宣传产品”案 …………………… 395  查看全部↓    精彩书摘   本教材自2007年初版以来,已经修订过两次,受到法学院校老师和同学的欢迎,也受到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以及其他热心读者的欢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颁布、实施,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有了较大的修订,侵权损害赔偿的属性也有所改变,因而有必要再次修订,出版第四版。故作者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本书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版修订的内容较多,主要的修改是:
第一,对侵权损害赔偿属性进行说明,侵权责任既是侵权之债,也是侵权责任。对侵权责任法在债与责任之间徘徊的立法现象进行分析说明,着重界定了其民事权利保护法的基本地位。
第二,对于侵权责任编调整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1164条规定进行了系统的说明。
第三,对于损害赔偿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着重补充了对惩罚性赔偿和侵害人身权益、财产利益损害赔偿的详细说明。
第四,对于书中的一些具体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了删减和补充。
第五,对各章的参考文献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书以理论联系实际为特点。本次修订仍然坚持这一特点,将《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讲清楚侵权责任法的原理和实践操作,使之更能适应法学教学需要。  查看全部↓    前言/序言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入,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一,法学教材是传授法学基本知识的工具。初学法律,既要有好的老师,又要有好的教材。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言:“学哲学的目的,是使人作为人能够成为人,而不是成为某种人。其他的学习(不是学哲学)是使人能够成为某种人,即有一定职业的人。”一套好的教材,能够高屋建瓴地展示法律的体系,能够准确简明地阐释法律的逻辑,能够深入浅出地叙述法律的精要,能够生动贴切地表达深奥的法理。所以,法学教材是学生学习法律的向导,是学生步入法律殿堂的阶梯。如果在入门之初教材就有偏颇之处,就可能误人子弟,学生日后还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来修正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
  第二,法学教材是传播法律价值理念的载体。好的法学教材不仅要传授法学知识,更要传播法律的精神和法治的理念,例如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尊重权利的观念。本科、研究生阶段的青年学子,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阶段,一套优秀的法学教材,对于他们价值观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法学教材是形成职业共同体的主要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赖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生成。一套好的法学教材,向法律研习者传授共同的知识,这对于培养一个接受共同的价值理念、共同的法律思维、共同的话语体系的法律共同体,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法学教材是所有法律研习者的良师益友。没有好的教材,一个好的教师或可弥补教材的欠缺和不足,但对那些没有老师指导的自学者而言,教材就是老师,其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评价体系中,教材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注重,对学术成果的形式优先考虑的往往是专著而非教材。在不少人的观念中,教材与创新、与学术精品甚至与学术无缘。其实,要真正写出一部好的教材,其难度之大、工作之艰辛、影响之深远,绝不低于一部优秀的专著,它甚至可以成为在几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发挥作用的传世之作。以查士丁尼的《法学阶梯》为例,所谓法学阶梯,即法学入门之义,就是一部教材。但它概括了罗马法的精髓,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研习罗马法最基本的著述。日本著名学者我妻荣说过,大学教授有两大任务:一是写出自己熟悉的专业及学术领域的讲义乃至教科书;二是选择自己最有兴趣、最看重的题目,集中精力进行终生的研究。实际上,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写出一部好教材,必须要对相关领域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还要能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将问题讲清楚、讲明白。没有编写教材的基本功,实际上也很难写出优秀的专著。当然,也只有对每一个专题都有一定研究,才能形成对这个学术领域的完整把握。
  虽然近几年我国法学教育发展迅速,成绩显著,但是法学教育也面临许多挑战。各个学校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质量参差不齐,这就更需要推出更多的结构严谨、内容全面、角度各有侧重、能够适应不同需求的法学教材,为提高法学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法学教育健康发展提供前提条件。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始终高度重视教材建设。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所正规的法学教育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最早开设了社会主义法学教学课堂,编写了第一套社会主义法学讲义,培养了新中国第一批法学本科生和各学科的硕士生、博士生,产生了新中国最早的一批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作出了卓越贡献,也因此成为引领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并在世界知名法学院行列中崭露头角。为了对中国法学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出版一套体现我们最新研究成果的法学教材。
  承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我们组织编写了本套教材,其中包括本科生用书、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法学研究生用书和司法考试用书四大系列,分别面向不同层次法科教育需求。编写人员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为主,反映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整体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视野。相信本套教材的出版,一定能够为新时期法学教育的繁荣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是为序。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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