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案例注释版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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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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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9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11-2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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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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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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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8-09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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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216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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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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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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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其他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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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很好不错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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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基本规定
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调整对象】
案例1 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受民法所调整
第三条【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四条 【平等原则】
第五条 【自愿原则】
第六条 【公平原则】
第七条 【诚信原则】
案例2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原则第八条 【公序良俗原则】
案例3 两性关系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社会公德
第九条【绿色原则】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案例4 习惯可以作为法院裁判依据
第十一条【特别法优先原则】
第十二条 【本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章 自然人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自然人权利能力起止】
案例5 未出生的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第十四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十五条 【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
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保护】
第十七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八条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限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 【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案例6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
代理人代理、同意或者追认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 【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及恢复】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的住所】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等亲属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设置】
第二十八条 【成年障碍者法定监护人的设置】
第二十九条 【遗嘱监护】
第三十条 【协议监护】
第三十一条 【指定监护】
第三十二条 【国家监护或社会监护】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第十一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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