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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

25 8.1折 31 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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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普芬道夫 著;支振锋 译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7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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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德]普芬道夫 著;支振锋 译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0-07
  • 版次 1
  • ISBN 9787301172919
  • 定价 31.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26页
  • 字数 215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政治与法律哲学经典译丛
【内容简介】
《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是普芬道夫八卷本《自然法与万国法》(1672年)巨著的精编浓缩。这本关于自然法政治理论的著作,清晰澄明而又意蕴幽远,是17、18世纪自然法哲学中最富于影响力的阐发。在其自然法哲学中,普芬道夫不仅对格劳秀斯和霍布斯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应,而且还借此为洛克、哈奇森、休谟、卢梭与斯密等理论家设定了需要解决的智识难题。三十年战争(1618—1648)硝烟甫散,普芬道夫就对早期现代启蒙国家以及道德和从属于它的政治之间的恰当关系进行了经典的论证。
迈克尔·西尔弗索恩这个清澈畅晓而又富于历史感的译本,是20世纪初以来的第一个英译本。在导言中,詹姆斯·图利将《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置于17世纪的语境之中进行了介绍,提炼了其主要观点,考察了近年来研究普芬道夫的文献,并展示了普芬道夫在对格劳秀斯、霍布斯及其许多批评者的回应中,是如何将自然法理论转化为一门独立的法律政治哲学(juristicpoliticalphilosophy)学科的。直到康德之前,这门学科一直主导着人们对政治的思索。
【作者简介】
萨缪尔·普芬道夫,17世纪德国自然法哲学最有力的捍卫者和阐释者,近代欧洲杰出的政治哲学与道德哲学家。是洛克、莱布尼兹、维柯、卡迈克尔、沃尔夫、哈钦森、休谟、卢梭和亚当·斯密等伟大启蒙作家思想的滋养者或激发者。
詹姆斯·图利,麦吉尔大学(McGillUniversity)政治学和哲学副教授。
迈克尔·西尔弗索恩麦吉尔大学古典学副教授,从事罗马法和早期近代政治思想研究。
支振锋,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著有《驯化法律》一书,翻译《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知识与政治》、《法学讲演录》(1-3册)等5部著作。
【目录】
普芬道夫主要作品及简称
普芬道夫生平与著述的大事年表
编者引言
参考文献
文献注释
英译者附注
论人与公民在自然法上的责任
作者献词
作者前言
第一卷
第一章论人类行为
第二章论人类行为规则或一般法
第三章论自然法
第四章论人对上帝的责任,或论自然信仰
第五章论对自我的责任
第六章论每个人对每个人的责任,首先是不损害他人
第七章论承认人的自然平等
第八章论人类的普遍责任
第九章协议各方的责任概论
第十章语言运用中的人类责任
第十一章起誓中的责任
第十二章论在获得对物的所有权时的责任
第十三章论从所有权本身所产生的责任
第十四章论价值
第十五章论以物的价值为前提的契约及它们所涉及的责任
第十六章论解除协议义务的方法
第十七章论解释
第二卷
第一章论人的自然状态
第二章论婚姻责任
第三章论父母和子女的责任
第四章论主人与奴仆的责任
第五章论建立国家的动因
第六章论国家的内在结构
第七章论主权的职能
第八章论政体的形式
第九章论政治权威(civilauthority)的特征
第十章论获取权威、尤其是君主权威的方式
第十一章论主权者的责任
第十二章国家法(civillaws)专论
第十三章论生与死的权利
第十四章论声誉
第十五章论统治者对国家之内的财产所具有的权力
第十六章论战争与和平
第十七章论条约
第十八章论公民的责任
索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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