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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璐著
出版社中国书籍出版社
ISBN9787506885218
出版时间2023-01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68元
货号3811821
上书时间2024-12-15
第一章琵琶的起源与发展
在我国民族乐器中,琵琶以其多样的技巧、丰富的曲目以及独具特色的体系而闻名于世。琵琶大约在秦汉时已出现,经历了长久的发展,现如今已成为技巧繁多、曲目丰富、自成体系的“弹拨乐器之王”。本章主要论述了琵琶的起源、中国古代琵琶形制与发展、近现代琵琶形制的变革与发展以及当代琵琶形制与电子音乐融合创新等内容。
第一节 琵琶的起源
一、琵琶的历史沿革
(一)琵琶的历史渊源
琵琶这个名字,大约在古代隋唐之前的汉魏、南北朝时期,是各种弹拨乐器的总称或泛称。琵琶的形声字最早见于史载的是应劭(约153—196)的《风俗通·声音·批把》:“谨按此近世乐家所作,不知谁也。以手批把,因以为名。”由于该乐器用木所制,故而也有将“批把”两字的提手旁改从木字旁。刘熙的《释名》所载:“枇杷,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枇’,引手却曰‘杷’,象其鼓时,因以为名。”这就是说右手向前弹叫“批”或“枇”,右手向后拨叫“把”或“杷”,实际上“批把”或“枇杷”,是当时外来弹拨乐器的译名而已。正因为很可能是象其声,又是将这两个主要音节附会于两种基本的弹奏方法,倒也是非常的形象化。于是,后来各种木质弹拨乐器,有长柄的、短柄的;圆形的、梨形的;木面的、皮面的;弦数较多或较少的,等等,凡是运用“批(枇)”与“把(杷)”手法弹奏的乐器,都以“批把”(枇杷)概括之。至魏晋时又进一步汉化,根据我国琴、瑟等弹奏乐器的用字标志,把这两字的提手旁或木字旁去掉,增加并列的两个“王”字头,变动词为名词,成为“琵琶”两字而沿用至今。
(二)琵琶的传入
琵琶类乐器在当时都是一些外来乐器,从民族音乐学和比较音乐学的角度来看,远古以来,我国的先秦音乐文化;西亚,包括古代巴比伦、腓尼基、希伯来、亚述等音乐文化;古代埃及音乐文化和印度音乐文化等世界早期的音乐文明较多都集中在那里。尤其是后来和我国中原近邻的中亚及西域音乐文化,对我国音乐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力。首先,我国早在周代就已创造出众多的乐器,那时,根据制成乐器的不同材料,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类,称为“八音”。在用字习惯上则常用单字,如“钟、磬、笙、竽”等称之,其中又大多为吹奏乐器和击奏乐器,弹奏乐器很少,只有“琴、瑟、筝”等几种。而且,这些弹奏乐器都是坐着演奏的,这和我国很早就进入农耕文明社会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像刘熙所指的“马上乐器”,在当时基本上都是一些外来游牧民族的乐器。在唐时这些弹拨乐器,包括今天的琵琶都称为“胡琴”。“胡”是泛指我国边缘地区西域的各民族。因此,“胡琴”并不是我们今天所指的二胡等拉弦乐器。例如,较早出现的如唐代诗人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的诗句:“中军置酒饮客归,胡琴琵琶与羌笛。”这里胡琴和琵琶是重叠运用,都是指琵琶类诸乐器。另有刘禹锡《和杨师皋给事伤小姬英英诗:“见学胡琴见艺成,今朝追思几伤情”;白居易《池边即事》诗句“毡帐胡琴出塞曲”,等等。段安节《乐府杂录》中也有“文宗朝有内人郑中丞,善胡琴”的记载。直到宋代仍是这样,如张先的《南乡子》右“曲项胡琴鱼尾拨”;他的《定西番》词题作“执胡琴者九人”,但词的内容讲的是琵琶演奏。陈旸《乐书》中也有“胡琴不弹徵调”的记载。
……
《从传统走向现代——琵琶艺术的传承与创新研究》主要从琵琶的起源与发展、乐器的分类与形制、五大流派与艺术传承、民间音乐中的琵琶应用、多元视角下的琵琶协奏曲、琵琶艺术的新民乐改革等多个角度展开探讨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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