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55]公路局台北东站1959年委托承办月台供应部合约正本及补充合约,共有A4八页,每页均盖骑缝章,另有封面。由庄游丽云承办供应部“以供应旅客旅行用品食物报纸杂志香烟糖果等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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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仅1件
制作者公路局台北东站
年代大跃进 (1956-1965)
尺寸13 × 10 cm
上书时间2017-04-2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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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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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5]台湾公路局(台汽与国光客运的前身)台北东站1959年委托承办月台供应部合约正本及补充合约,共有A4八页,每页均盖骑缝章,另有封面。由庄游丽云承办供应部“以供应旅客旅行用品食物报纸杂志香烟糖果等为限”,“不得抬价居奇并绝对禁售违禁物品及黄色杂志”。对承包费、权力义务等均作详细规定,并有2家资本额不少于3000元之德源行(柯庄幼)、福耀商店(庄福耀)作保。又有对保人杨鸿基、证明大信法律会计事务所律师虞舜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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