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曹寅与康熙(一个皇帝宠臣的生涯揭秘)(精)978754955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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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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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史景迁|译者:温洽溢
出版社广西师大
ISBN9787549551033
出版时间2014-03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68元
货号9787549551033
上书时间2024-12-2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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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皇帝与宠臣,是怎么的一种主子与奴才(包衣)的关系?康熙是如何利用曹寅作为包衣(皇帝个人的奴才)这个独特的身份和地位,越过国家常规的权力体系和管理系统,达到他紧紧操控国家政治权力和经济命脉的目的?历史上的曹寅与小说《红楼梦》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曹寅与康熙(一个皇帝宠臣的生涯揭秘)》,史景迁步入历史研究的起步之作,也是他“最学术”的博士论文,格外厚重、耐读。书中,史景迁用一如既往的细致笔法,勾画出盛世中“主人”与“奴才”之间相互依存的政治样态。
作者简介
史景迁,世界有名汉学家。1936年生于英国,曾受教于温切斯特大学和剑桥大学。1965年获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学位,现为耶鲁大学教授。史氏以研究中国历史见长。他以独特的视角观察悠久的中国历史,并以不同一般的“讲故事”的模式向读者介绍了他的观察和研究结果,他的作品敏锐、深邃、独特而又“好看”,他在成为蜚声靠前的汉学家的同时,也为成学术畅销书的写作高手。
目录
总序 妙笔生花史景迁
初版序言
再版序言
第一章 内务府
第二章 京城与苏州,诗词与社交
第三章 织造曹寅
第四章 南巡
第五章 两淮盐政
第六章 曹寅——皇帝的耳目
第七章 曹家的没落
附录
内容摘要
《曹寅与康熙(一个皇帝宠臣的生涯揭秘)》中,蜚声国际的汉学家史景迁教授细腻书写康熙宠臣、
包衣曹寅的家族兴衰,从清朝政治、财经、
社会等多元面向,立体再现了康熙盛世之下的浮世繁
华、潜流危机,同时也重构了曹雪芹笔下《红楼梦》背后的曹家真实景况。
《曹寅与康熙(一个皇帝宠臣的生涯揭秘)》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主编推荐
皇帝与宠臣,是怎么的一种主子与奴才(包衣)的关系?康熙是如何利用曹寅作为包衣(皇帝个人的奴才)这个独特的身份和地位,越过国家常规的权力体系和管理系统,达到他紧紧操控国家政治权力和经济命脉的目的?历目前的曹寅与小说《红楼梦》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曹寅与康熙》,史景迁步入历史研究的起步之作,也是他“很学术”的博士论文,格外厚重、耐读;
史景迁用一如既往的细致笔法,勾画出盛世中“主人”与“奴才”之间相互依存的政治样态。
精彩内容
曹寅的高祖曹锡远,原居沈阳,以正白旗包衣的身份,列名满人氏族的族谱之中;不过族谱并未载明曹锡远何时入了旗籍。时间点很有可能是在1621年沈阳沦落、曹锡远被俘之时。满人征服的正史提及,1621年5月4日攻陷沈阳后,“论功行赏,籍所俘获分配将士”。正因为曹锡远与其家人永世为包衣,所以这一刻也就影响了曹寅的一生及事业。而曹锡远隶属正白旗,这对曹寅的一生同样也是影响重大,因为旗色不同,地位高低亦有差别。
旗制根本的区别,在于皇帝亲领所谓的“上三旗”,而亲王统摄所谓“下五旗”。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分别,始于1651年。
摄政王多尔衮死后失势,顺治皇帝收编多尔衮的正白旗,将之纳于自己统辖的正黄与镶黄两旗。这种安排原属偶发的政治事件,但在日后的清代典章与旗制文献中被制度化。上三旗与下五旗之间的区隔,发生在曹锡远被俘的二十年后,甚至到了1720年代后,雍正皇帝打破各亲王对其旗属的最终控制权之后,这种现象依然存在。
旗色的差别与包衣地位关系密切,因为包衣为其主子所有,甚至在十八世纪,一旦主子失势,其包衣可能连同家产一并被充公分配。入籍下五旗的包衣就成为亲王家的奴才;即使包衣名义上的上司包衣佐领也几无实权或完全没有独立的权力。
不过,在上三旗当差的包衣,其子孙便成为皇帝家里的奴才。署理皇家事务的内务府建制之后,包衣也随之制度化:先前的“包衣昂邦”成为“总管内务府大臣”,而正黄、镶黄、正白三旗的包衣,则成为“内务府三旗”。这个用语突显他们为皇帝个人办差的角色,有别于其他旗人,不论是奴仆或自由人。按理说他们是奴才,然而他们占有地位之利,因为皇帝可任意派遣他们从事历来各朝太监所从事的机密或弁
利的差事。
清代自开朝以来,即采取种种措施削减宦官的权力。1644年,清廷禁止太监收租、朝参,甚至私自进入京城。幼帝顺治的摄政王多尔衮乃是清朝的实权者,居于宫禁之外,不受太监包围,太监的权力因而日蹙。1644年至1652年间,清廷罢黜太监职官,同时严禁太监署理“织造”之职,而织造是明代太监的重要
肥缺。多尔衮死后,太监恢复部分权柄,于1653年废
内务府,另建“十三衙门”取而代之,太监权力随之抬头。1661年,顺治驾崩,内务府复立,权倾一时的太监吴良辅伏诛。顺治皇帝遗诏(由幼帝康熙的四大辅臣起草)第十一款,表达对十三衙门任用太监的悔意。
幼帝康熙的辅政大臣于1661年谕令一连串限制太监权势的措施,坚称要恢复清代开国之君的定制。康熙年岁渐长之后,又在既有的圈限基础上压缩太监的权势,谕令降贬太监的官阶以限缩其权力,命令由吏部支酬太监的俸给。1681年上谕,康熙直言:“太监最为下贱,虫蚁一般之人。”并下令鞭笞大臣、侍卫入内而没有起身迎接的太监。康熙总是严守宫中礼仪,他曾谕令惩戒在回廊咯咯嬉笑的宫女,以及与宫匠私通的嫔妃。1682年,四名太监在全体官员尚未就座之前便自行就座,因而被抽打五十大鞭。1689年,上谕严正警告四处捞取油水的太监不得贪污索贿。包衣就是在这样的氛围里受到重用。不过,朝廷其实很难根绝太监的势力,许多雷厉的上谕都难以彻底贯彻,而不得不在施行上有所变通。1665年,上谕谕令凡令儿子、孙子去势者等同犯罪;1684年,另一道上谕则把罪责限定在强逼外人去势者,即今后父母阉割自己的孩子,或自行去势者不在课刑之列。前一年的上谕允许一品、二品官员蓄养太监。到了1724年,已有必要严禁旗人自宫成为太监,这再明显不过了,满人的尚武精神已然凋零。同年,太监的俸给几乎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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