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版新书】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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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新书】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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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国家法官学院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32910

出版时间2023-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9元

货号E9787521632910

上书时间2024-09-02

三言正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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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精选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每年选送的优秀案例,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内在价值编辑的实用精品丛书,旨在总结提炼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方法,发挥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展现新时代我国司法领域新发展、新成就。

 

……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追求“好读有用”,主要体现出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每年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汇集全国范围内上一年度审结生效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精选基础,可及时、定期提供全国范围内新近发生的多种类型的新型、疑难案例。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入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力求引发读者的共鸣与思考,为读者提供借鉴和启迪。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丛书充分体现“以读者为中心”的理念,每册内容主要根据案由分类编排,每个案例主要围绕法律适用问题,用一句话精要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争议焦点,以其作为主标题,让读者能一目了然,迅速找到所检索的目标案例。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点以控制篇幅,剔除无关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点、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极大的鼓励。2023年,这套丛书将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挖掘案例价值的新路径,更好地服务司法审判高质量发展、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服务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既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的实用教材,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经典案例读本,同时是教学科研机构与人员从事案例研究的良好系列素材。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编审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愿望,客观上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各方建议,不断拓宽深化司法案例研究领域,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实现中国特色司法案例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3年5月


【书摘与插画】

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的司法认定——技术公司诉梁某劳动争议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2民终892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当事人

 

原告(上诉人):技术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梁某

 

【基本案情】

 

技术公司、梁某于2020年5月13日签订《劳动合同》,梁某入职技术公司,担任运营总监,劳动合同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2日,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约定“在试用期内,如果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立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当日,技术公司向梁某发出《聘用函》,载明技术公司在试用期内考核新员工的基本录用条件包括“符合并能够通过公司及上级制定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不录用条件包括“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试用期考核评估不合格等”。

 

梁某入职后,两周考核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一个月考核的结果为合格;三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梁某质疑该考核结果。2020年8月31日,技术公司向梁某发送《试用期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载明因梁某试用期考核评估不合格,技术公司决定于2020年8月31日依法终止与梁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梁某在本案诉讼之前向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技术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1月9日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一、技术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梁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5145元;二、驳回梁某的其他仲裁请求。技术公司不服,遂提起本案诉讼。

 

【案件焦点】

 

公司以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认定。 

 

【法院裁判要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入职后,三次考核中前两次均为合格,仅第三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且前两次考核中,评估人处均载明钱某,但第三次考核评估人处为空白,且亦未按人力部门要求的时间进行。同时,技术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管理方式简单粗暴、团队成员信任感破裂、所负责团队人员流失率过高……综合上述原因,技术公司证据不足以证明梁某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故技术公司在2020年8月31日与梁某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判决:

 

技术公司支付梁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5145元。

 

技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技术公司与梁某解除劳动关系在程序上亦存在瑕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后语】

 

试用期是员工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是双方双向选择的一种表现,试用期一般不能超过6个月。基于试用期的特殊性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试用期的工资、解除、延长等问题经常发生纠纷,不同的事由会产生不同的判决,具体要考量以下几个方面。

 

……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必须是用人单位在对其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能随意混淆劳动法上的概念,不能让试用期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避风港”,不能因为在试用期,就任意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否则会导致企业在试用期内权利滥用,损害劳动者权利。

 

 

 

编写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闫薇 刘杰



 
 
 
 

商品简介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包含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等案件。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法院2022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入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点、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



作者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编委会主任 刘贵祥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最高司法智库,是国家接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开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进司法案例研究。



目录
一、确认劳动关系
1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村民选举其任职的村民委员会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胡某诉某村村委会确认劳动关系案
2符合特定条件时“师徒”关系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黄某诉健康理疗公司劳动争议案
3关联企业用工混同且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下劳动关系的认定
——赵某诉商贸公司劳动争议案
4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属法定范畴,应坚持实质审查原则
——毛某诉供应管理公司劳动争议案
5劳动合同缔约过程中用人单位过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范围
——苏某诉土地开发公司劳动争议案
……

二、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四、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
五、竞业
六、社会保险
七、劳动争议仲裁
八、其他

内容摘要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含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竞业等。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22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推荐参考书。

主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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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务实: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连续出版12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3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点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数据库增值: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

解析法律新规则的价值功能、理解适用、新旧法衔接处理难点,为新法的适用提供可操作性指引。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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