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版新书】快速读懂民法典-物权编-我的财产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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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新书】快速读懂民法典-物权编-我的财产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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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韫韬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16221365

出版时间2021-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9.8元

货号E9787516221365

上书时间2024-05-26

三言正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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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商品简介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等都离不开民法典的规范,为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我们组织编写了这套《快速读懂民法典》系列,帮助大众轻松读懂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大众身边、走进大众心里。本册主要讲述了“物权编”的基本内容,通过故事案例的形式,对物权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解释和论述,详细解析了各种民事生活中物权变动的科学法理,明确现实生活中物权冲突分析和裁判的法律根据,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物权编的法律读本,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意义。

 

作者简介



目录
章 依法登记,做合法“物”主

1 买的房子未办理登记,就不属于自己吗?

2 支付了部分房款,卖主后悔了怎么办?

3 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4 好友假冒自己抵押房产成功,登记机构是否担责?

第二章 良心交付,依法求偿

1 “一车二卖”,车辆归谁所有?

2 先行占有的商品出现问题,维修费由谁出?

3 已经出租的农用车,可以再卖给其他人吗?

4 继承的房屋没有经过登记就转让,转让有效吗?

5 快递员被撞,致使客人货物损坏,由谁赔?

第三章 “物”有“物”主,有偿征用

1 出嫁的女子可以获得原籍的土地补偿费吗?

2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可以征用学生宿舍吗?

3 村民从耕地里挖出来的文物,属于自己吗?

4 债主有权私拿欠款人的东西抵债吗?

5 购买了车主不明的车辆,买卖是否成立?

第四章 业主有权,物业有责

1 一楼业主私建夹层,其他业主是否有权反对?

2 房子空置未住还要交物业费吗?

3 小区有权将车位卖给非业主吗?

4 业主委员会可以擅自将小区的公共区域出租吗?

5 楼房外墙的墙皮严重脱落,维修费由谁出?

6 利用楼顶和电梯张贴广告的收入,归谁所有?

第五章 邻里和谐,共有尊约

1 休闲会所太吵,影响居民休息怎么办?

2 封阳台排水口致邻居渗水的,责任谁担?

3 楼梯室顶檐伸入邻居家阳台,必须拆除吗?

4 出卖饭店股份,合伙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5 共同出资的车辆发生肇事,由谁赔偿?

第六章 路边拾遗,归还有德

1 丢失的鹦鹉被人卖掉,可以向买主要回吗?

2 丢失的笔记本被拾到者弄坏,是否该赔偿?

3 对捡到遗失物的人,必须给报酬吗?

4 被拍卖的遗失物,能要回吗?

5 索要走失的羊时,所生的羊崽归谁所有?

第七章 占有使用“他物”,遵法而行

1 土地开发增值补偿费,归谁所有?

2 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宾馆是否合法?

3 农民的承包地可以出租给水果加工厂吗?

4 建设用地的转让,要依法登记吗?

5 房子七十年产权到期后,还能继续住吗?

第八章 “居住”有温情,借“地”受约束

1 房子卖了以后还能住在里面吗?

2 已经办理了居住权的房子,还能出租吗?

3 未做地役权登记,第三人可以拒绝地役权吗?

4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后,地役权也一同转让吗?

第九章 抵押与质押,钱货需相抵

1 抵押的汽车被撞了,还需提供其他担保吗?

2 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能用来抵押吗?

3 抵押的房屋,原有租客还能居住吗?

4 抵押的车辆可以出售吗?

5 “不还钱,东西就归我”,是否合法?

6 转质的面包车被损坏,由谁赔偿?

第十章 小心“留置”,谨慎“占有”

1 可以对来饭店吃“霸王餐”的顾客行使“留置权”吗?

2 欠款1000元,可以留置欠款人价值3000元的物品吗?

3 运输公司留置运输水果,对水果有保鲜义务吗?

4 房客将出租屋地板严重损坏,房主可以扣除押金吗?

5 非车主是否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车辆?

内容摘要
物权制度作为严权保护的基石,始终关系国计民生,重视时代发展的声音,始终致力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始终坚守公共财产的物尽其用原则。为了与时俱进,提升立法质效,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物权编“升级”而来,带着时代赋予的全新意义。人们常说“安居才能乐业”,但一直以来,业主和物业总是矛盾重重——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小区车位“一位难求”、业主团体表决难等,种种问题,让业主无法真正“当家做主”,物权编进一步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扩大了业主权利的行使,降低了决议通过的门槛,有效保障了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实现,将大大激发社区自治的活力。同时,为了保障特殊群体“老有所养”,“居住权”横空出世,体现了人文关怀和时代温情,是对经济弱势群体所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也是有效贯彻物尽其用立法宗旨的全新立法。除了保障城镇居民的各项权益,物权编对农村承包地也作了新的规定。为了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法明确了土地经营权的概念,以释放农村土地,实现农村土地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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