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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霖 著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5
装帧其他
上书时间2024-12-30
竺效
男,1977年12月出生于浙江宁波,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特聘教授(A岗),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环境学院副院长,“双一流”跨学科重大创新规划平台“生态文明跨学科交叉平台”首席专家,“双碳”研究院研究员。兼任林草碳汇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水利学会水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首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曾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和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以及“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获2008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奖、第六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青年奖、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学术成果奖。在《中国法学》《中国行政管理》等核心刊物上发表独著中文学术论文40余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18篇、转摘4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4篇。在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GOVERNANCE等SSCI、SCI刊物上以主要作者身份发表英文学术论文5篇。已出版中文专著3部、英文专著1部,主编教材11部,主编其他著作3部。担任“绿典之路”系列丛书子系列“各国环境法典译丛”执行主编、“法学笔记系列”教材编委会主任、“法律职业通用案例教材”编委会副总主编、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法治丛书”编委会副主任。
绪 论……
1.本书的选题背景
2.本书研究可能取得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3.本书研究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思路
4.本书研究的主要方法
第一章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制概述
1.1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制的内涵……
1.1.1环境行政处罚………
1.1.2环境行政处罚裁量·
1.1.3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制·
1.2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制的必要性…
1.2.1 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的特殊性使环境行政处罚裁量
成为必然·
1.2.2环境立法的发展使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制具有必要性
1.3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制的发展
1.3.1行政裁量规制理论的历史发展
1.3.2 我国环境行政裁量规制的理论发展
1.4 现有裁量规制方式存在的问题
1.4.1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立法规制的缺陷
1.4.2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司法规制的缺陷
1.4.3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行政规制的缺陷
第二章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蕴含的社会共治理论
2.1环境治理模式的“共治化”发展历程
2.1.1西方国家环境治理模式的发展
2.1.2我国环境治理模式的发展
2.2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社会共治理论
2.2.1社会共治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2.2.2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蕴含社会共治之义
2.3以社会共治理论为基础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内涵……63
2.3.1社会共治的特征
2.3.2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核心内涵…
2.4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下环境社会共治的运作
2.4.1克里斯与艾丽森的共治模型…
2.4.2环境社会共治中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运行模型
第三章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下环境行政处罚裁量三元规制系统
3.1环境行政处罚裁量三元规制系统的初始条件
3.1.1环境社会共治下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多元主体间存在
利益冲突…
3.1.2环境社会共治下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多元主体间的
地位不平衡…
3.1.3环境社会共治下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多元主体间多对
抗少合作·
3.2环境行政处罚裁量三元规制系统的赋权……
3.2.1 环境行政处罚裁量三元规制系统的实质…
3.2.2环境行政处罚裁量三元规制系统的赋权标准
3.3环境行政处罚裁量三元规制系统的共治过程…
3.4环境行政处罚裁量三元规制系统的制度设计
3.5环境社会共治中环境行政处罚裁量三元规制系统的正当性根基
……
5.3.3我国替代性履行方式对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的协商规制设想
第六章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的社会规制
6.1环境行政处罚裁量中的知情权规制
6.1.1公众知情权对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的规制
6.1.2公众知情权对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自我规制的规制……146
6.1.3公众知情权对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协商规制的规制……147
6.2环境行政处罚裁量中的参与权规制
6.2.1公众参与权对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的规制
6.2.2公众参与权对环境行政处罚自我规制的规制
6.2.3公众参与权对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协商规制的规制……154
6.3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后的救济权规制
6.3.1公众救济权对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的规制
6.3.2公众救济权对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自我规制的规制……158
6.3.3公众救济权对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协商规制的规制……159
结论
1.本书的基本观点
2.本书的主要创新点
3.本书的局限和不足
参考文献…
附录1
附录2
后记
绪论
1.本书的选题背景
21世纪初,我国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破坏等问题一度多发频发,部分地方政府深受传统“唯GDP数据增长论”的政绩观影响,重经济发展而轻环境保护工作,排污企业及社会生产经营组织、个体环保意识淡漠,部分主体还大肆利用环境资源谋取私利,环境问题存在不断恶化趋势。在我国,行政主导还是环境治理的主要模式,但在《环境保护法》2014年完成修订前,环境法律赋予环境执法机关的权限较小,各类执法措施难以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震慑效果。
在此背景下,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经过4年的立法过程,《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最终于2014年通过,并于2015年元旦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大大扩大了我国环境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新增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行政拘留等执法措施,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执法难的问题。根据环保部统计,新法实施的第一年,即2015年,全国范围内适用查封、扣押措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按日连续措施,对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措施的案件共11776件(除山东2-6月份数据外)①,平均每天有32件违法行为案件被查处。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地方的环保督查,环境执法案件数量不断增加。2016年,这几类案件总数达到21738件②,平均每天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增至59件。到2017年1~11月,这几类案件总数就达到了35667件③,由此可见,环境行政执法力度已经达到空前的强度。
然而环境行政权强化是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执法措施种类与幅度的增加,使环境执法裁量空间加大,容易使部分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游走在法律边界。由于新法赋予环境执法人员多种环境执法措施用以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可处以多项措施;新的执法措施中按日连续处罚上不封顶,限制生产不超过三个月,停产整治没有时间限制,使得环境执法人员享有了较大的裁量空间。因此,多地出现了环保百万元、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罚单,环境违法成本不断提升。例如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已接到新安县环保局9663万元罚单,这近亿元罚单是由该环境监察部门下达的31期处罚通知组成。④该环保局已经下达了多次整改通知,企业仍未整改,进而选择对其处以按日连续处罚,累计金额近亿元却无法实现督促该违法企业整改环境违法行为的目的。可见,该案中,环境执法人员选择以按日连续处罚措施对该企业进行惩处,已经无法实现处罚目的。在此情形下,环境执法人员是否应……
本书以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为背景,聚焦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执法问题,通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理论指引,探讨更为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制方式。面对屡屡发生的乱用或滥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传统的立法规制与司法规制模式已无法与裁量规制需求相适应。本书将以“社会共治”理论为切入,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背景下,探讨其“多元共治”的核心内涵,并以此为理论框架,构建行政规制、协商规制与社会规制相结合的三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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