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重排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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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九五品
仅1件
作者王泽鉴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1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5-1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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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泽鉴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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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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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6-01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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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1254196
-
定价
19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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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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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5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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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2079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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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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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著的《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重排合订本)》分析检讨台湾民法解释适用的重要问题,记录着台湾“民法”如何经由判例与学说因应社会变迁与体制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可认为是一部台湾“民法”发展史。上世纪70年代的台湾法学基本上仍属教科书时代,尚无法院裁判公布制度,案例研究犹未发达,撰写本书之目的在于引进新的法律概念,建立理论体系,检视法律适用的逻辑及价值判断,在个案里寻找法律原则,从事案例比较研究,发现活的法律。在方法上综合运用法释义学(法教义学)、比较法、案例研究及请求权基础,在一定程度参与台湾“民法”的变迁、教学研究及法律思维的反省与开展。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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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一九三八年六月二日生,台湾台北人,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成功高中毕业,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硕士,在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学习期间,以**名考取台湾公费留学,后赴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学至慕尼黑大学,师承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Karl Larenz)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于1968年获该校法学博士学位。王泽鉴著作等身,其中《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堪称经典,在法学界向有“天龙八部”之称,为法律系学生必备民法教材。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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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法学方法论
法学上之发现
比较法与法律之解释适用
举重明轻、衡平原则与类推适用
“最高法院”判决在法学方法论上之检讨
五则法律问题及“司法院”研究意见之检讨
关于邻地通行权之法律漏洞与类推适用
两愿离婚“登记”法律性质之争议在法学方法论上之检讨
台湾现行“民法”与市场经济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与对消费者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侵权责任:比较法的分析
英国劳工法之特色、体系及法源理论
第二编 民法总则
诚信原则仅适用于债之关系?
权利失效
纯获法律上之利益
通谋虚伪之第三人利益契约
意思表示之诈欺与侵权行为
受诈欺或胁迫而为意思表示之效力在实例之分析
土地重划完毕.所有权状换发后出卖人应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
无权代理人之责任
无效法律行为之撤销
“民法”第113条规范功能之再检讨
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
再论“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
三论“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与不当得利
私卖共有物、无权处分与“最高法院”
出租他人之物、负担行为与无权处分
租售他人之物、所有人之承认与债之主体的变更
第三编 债法
债法通论与契约
债之关系的结构分析
事实上之契约关系
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再检讨
契约上的不作为义务
缔约上之过失
契约关系对第三人之保护效力
定型化旅行契约的司法控制
二重买卖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法之危机及其发展趋势
违反保护他人法律之侵权责任
摔跤游戏之违法性
捣毁私娼馆、正当防卫与损害赔偿
奸淫未成年子女怀胎生子之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债权之侵权责任
侵害占有之侵权责任与损害赔偿
商品制造人责任
雇主未为受雇人办理加入劳工保险之民事责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物之损害赔偿方法
物之损害赔偿制度的突破与发展
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
对未出生者之保护
人格权之保护与非财产损害赔偿
人格权、慰抚金与法院造法
侵害生命权之损害赔偿
慰抚金
干扰婚姻关系之侵权责任
干扰婚姻关系与非财产上损害赔偿
时间浪费与非财产上损害之金钱赔偿
产品责任现况之检讨及其发展趋势
产品责任特别立法之比较研究
商品制造者责任与纯粹经济上损失
挖断电缆的民事责任:经济上损失的赔偿
银行征信科员评估信用不实致银行因超额贷款受有损害的民事责任——从纯粹经济上损失的保护,论契约与侵权行为法的规范功能及民事责任的发展
“司法院”例变字第1号之检讨
盗赃之牙保、故买与共同侵权行为
连带侵权责任与内部求偿关系
连带侵权债务人内部求偿关系与过失相抵原则之适用
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之侵权责任
雇用人无过失侵权责任的建立
雇用人之资力与慰抚金之量定
公路法关于损害赔偿特别规定与民法侵权行为一般规定之适用关系
劳灾补偿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制度与衡平原则
无法律上原因之财产损益变动
物权行为错误与不当得利
物之瑕疵与不当得利
互开支票利用未能兑现与不当得利
误认他人为生父而扶养与不当得利请求权
赌债与不法原因给付
无扶养义务而为扶养时之请求权基础
使用他人物品之不当得利
使用借贷关系终了后继续占用借用物的不当得利
出租他人之物、转租与不当得利
添附与不当得利
恶意占有人对有益费用之不当得利请求权
因侵权行为负债务者之拒绝履行权及不当得利请求权
出售之土地被征收时之危险负担、不当得利及代偿请求权
强制拍卖非属债务人财产与拍定人之地位
不当得利之连带债务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制度基本体系之再构成
为被害人支出医药费、无因管理及代位
法定扶养义务人为被害人支出医药费之求偿关系
债之效力
第三人利益买卖契约之解除及其法律效果
买卖不破租赁:第425条规定之适用、准用及类推适用
基于债之关系占有权的相对性及物权化
基于契约关系之越界建筑与土地受让人之拆屋还地请求权
雇主对离职劳工发给服务证明书之义务
委任人不得代位行使受任人以自己名义为委任人取得之权利
给付不能
自始主观给付不能
不完全给付之基本理论
为债务履行辅助人而负责
出卖之物数量不足、物之瑕疵、自始部分不能与不当得利
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不完全给付与同时履行抗辩
同时履行抗辩:第264条规定之适用、准用与类推适用
让与请求权
土地征收补偿金交付请求权与第225条第2项规定之适用或类推适用
出卖之土地于移转登记前被征收时,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交付受领补偿费之请求权基础
赠与的土地于移转登记前被征收时受赠人得否向赠与人请求交付地价补偿费?
代位权之代位
抛弃继承与诈害债权
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
德国法上损害赔偿之归责原则
信赖利益之损害赔偿
第三人与有过失
间接受害人之损害赔偿请求权及与有过失原则之适用
第四编 物权法
物权通论
总则编关于法律行为之规定对物权行为适用之基本问题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检讨
买卖、设定抵押权之约定与第758条之“法律行为”
论移转不动产物权之书面契约
不动产赠与契约特别生效要件之补正义务
善意取得权利之抛弃与损害赔偿
不动产抵押权之善意取得
土地登记错误遗漏、善意第三人之保护与国家赔偿责任
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及优先权
地上权之时效取得
时效取得地上权的要件、登记与效力
典权设定后何以不得再设定抵押权?
同一不动产上后设定之抵押权会妨害先设定之典权?
不动产抵押权与从物
“动产担保交易法”上登记之对抗力、公信力与善意取得
“动产担保交易法”上登记期间与动产抵押权之存续
“动产担保交易法”30年
优先承买权之法律性质
耕地承租人事先抛弃优先承受权的效力
共有人优先承购权与基地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竞合
矿工工资优先受偿权
税捐、工资与抵押权
第五编 亲属法
离婚契约之拘束力与特别生效要件之履行
断嗣与收养之效力——“最高法院”1977年台上字第1340号判决之检讨
未成年人与代理、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
未成年子女之财产、父母及第三人
父母非为未成年子女利益处分其财产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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