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上传,套装书可能不全,下单前咨询在线客服!有特殊要求,下单前请咨询客服!
¥ 3.19 2.0折 ¥ 16 全新
库存9件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67525
出版时间2022-06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16元
货号29426243
上书时间2024-11-02
工伤保险条例·注释
工伤认定办法·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节录)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次性赔偿办法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工伤保险条例·注释
工伤认定办法·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节录)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次性赔偿办法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是司法部直属的法律专业出版机构,享有“社会科学类全国一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全国首批“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和“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团队。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的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权威、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近年来策划出版的畅销图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学生常用法律手册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配套解读与实例系列”等。"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提要1
工伤保险条例
章 总则
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
第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第五条 管理机关和经办机构
第六条 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征求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
第九条 行业差别费率和档次的调整
第十条 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的储备金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十五条 视同工伤的情形及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第十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第十九条 工伤事故调查与举证
第二十条 工伤认定的时限与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与受理
第二十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与专家库
第二十五条 劳动能力鉴定的步骤和时限
第二十六条 再次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原则
第二十八条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的治疗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的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的配置
第三十三条 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第三十四条 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五条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待遇
第四十条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
第四十一条 职工在抢险救灾中或者因工外出期间下落不明的处理
第四十二条 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特殊情况下的工伤保险责任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期间的工伤保险关系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工伤保险工作职责范围
第四十七条 服务协议
第四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和结算
第四十九条 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费率调整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听取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二条 群众监督
第五十三条 工会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待遇争议
第五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工伤保险争议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挪用工伤保险基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与经办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十条 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第六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组织或者个人的违法责任
第六十二条 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拒不协助调查核实事故的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相关名词解释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工伤保险办法
第六十六条 工伤一次性赔偿及相关争议的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 施行日期
《工伤认定办法》适用提要
工伤认定办法
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 工伤认定机构
第三条 工伤认定原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和受理部门
第五条 工伤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和时限
第六条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
第七条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条件
第八条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
第九条 对证据调查核实
第十条 调查核实的具体要求
第十一条 调查核实的职权
第十二条 调查核实中的义务(一)
第十三条 确诊的职业病不再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 委托调查
第十五条 调查核实中的义务(二)
第十六条 回避
第十七条 举证责任
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的时限和出具决定书
第十九条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条 工伤认定时限的中止
第二十一条 工伤认定简易程序
第二十二条 工伤认定决定的送达
第二十三条 工伤认定行政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资料保存期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协助调查核实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 工伤认定文书样式统一制定
第二十七条 施行日期
附 录
一、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2018.12.29修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4.2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16.3.28)
二、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19.3.24修订)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2010.12.31)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节录)(2011.6.29)
三、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12.14修正)
四、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9.23)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12.31)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2018.12.14修正)
五、纠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2001.5.27)
六、示意图
申请工伤认定操作示意图
劳动能力鉴定操作示意图
工伤待遇确定操作示意图
工伤待遇人员核准流程图
工伤保险条例·注释
工伤认定办法·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节录)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次性赔偿办法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是司法部直属的法律专业出版机构,享有“社会科学类全国一级出版社”、“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全国首批“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和“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团队。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的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权威、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近年来策划出版的畅销图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学生常用法律手册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配套解读与实例系列”等。"
编辑出版说明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少不了法律保障。遇到问题依法解决,已经成为人们处理矛盾、解决纠纷的不二之选。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如何精准、高效地找到法律依据,如何完整、准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日益成为人们“学法、用法”的关键所在。
为了帮助读者快速准确地掌握“学法、用法”的本领,我社开创性地推出了“法律单行本注释本系列”丛书,
至今已十余年。本丛书历经多次修订完善,现已出版近百个品种,涵盖了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已经成为广大读者学习法律、应用法律之必选图书。
本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出版机构权威。成立于1954年的法律出版社,是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始终秉承“为人民传播法律”的宗旨,完整记录了中国法治建设发展的全过程,享有“社会科学类全国一级出版社”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
2.编写人员专业。本丛书皆由相关法律领域内的专业人士编写,并引入匿名审稿评估制度,确保图书内容始终紧跟法治进程,反映立法动态,体现条文本义内涵。
3.法律文本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出版机构,多年来,我社始终使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刊登的法律文本,积淀了丰富的标准法律文本资源,并根据立法进度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4.条文注释精准。本丛书以立法机关的解读为蓝本,对每个条文提炼出条文主旨,并对重点条文进行注释,使读者能精准掌握立法意图,轻松理解条文内容。
5.配套附录实用。书末“附录”部分收录的均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读者在使用中更为便捷,使全书更为实用。
需要说明的是,本丛书中的“条文主旨”“条文注释”等内容皆是编者为方便读者阅读、理解而编写,不同于国家正式通过、颁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本丛书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我们用心打磨本丛书,以期待为法律相关专业的学生释法解疑,致力于为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2022年5月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