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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妍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85994
出版时间2023-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29742844
上书时间2024-12-25
本书以目前我国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对诉的利益认定的司法实践为基础展开研究。在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从《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出发,结合立法背景和官方、学者对规范作出的解读,阐述了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所包含的主观利益、客观利益的具体内容。本书使用了定量分析方法,抽象出十几个变量对相关裁判文书进行描述,用人文社科常用的定量研究工具SPSS对法院层级、法院地域、诉的利益要素适用情况等重要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将法院适用诉的利益各要素的基本情况、判断诉的利益的基本规律进行量化,使抽象的关系描述得以具体化。在研究视角上,本书立足我国实践,对裁判文书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地分析。作者前往多个法院进行调研,了解审判人员对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的认知情况以及实践中重点关注的问题,使得研究的方向更加贴近我国的司法实践。本书在经过文本解读和实证研究之后,以我国现行规范和制度为基础,认为在目前我国法律规范的框架之下,应当采取狭义“诉的利益”的标准,并且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的形式为审判实践明确判断标准,以此解决实践中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董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现任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宪法学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天津市政府法律顾问。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研究,研究方向为政府信息公开,人类遗传资源领域风险规制等。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档案学研究》,以及《自然辩证法通讯》等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主持教 育部、中国法学会、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等省部级课题5项。获得 2022 年“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天津市“131”工程人才,天津市“双千计划”人才。执笔起草《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等法规、规章。
第一章 现状、问题、基础与研究进路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第二节 我国信息公开行政诉讼适用“诉的利益”概况
第三节 理论基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的基本范畴
第四节 本书的基本研究思路
第二章 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的理论与规范解读
第一节 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双重属性
第二节 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的“利益”
第三节 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范解读
第四节 小结: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图解
第三章 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标准实证考察
第一节 利害关系之否定裁判分析
第二节 受案范围否定之裁判分析
第三节 权利保护必要性否定之裁判分析
第四节 小结: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司法判断标准图解
第四章 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司法实践标准的探讨
第一节 诉的利益各要素适用的对比分析
第二节 现有司法审查标准存在的实体问题
第三节 现有司法审查存在的程序问题
第五章 面向未来: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的明确及不当行使权利的规制
第一节 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之明晰
第二节 诉的利益判断的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的适用
第三节 政府信息公开不当申请数字治理的难题及其破解代结语:对“权利滥用”的思考
后 记
附1:部门规章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条款梳理
附2:本书所涉及的信息公开诉讼一览表(不含第三章第三节补充样本)
本书以目前我国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对诉的利益认定的司法实践为基础展开研究。在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从《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出发,结合立法背景和官方、学者对规范作出的解读,阐述了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所包含的主观利益、客观利益的具体内容。本书使用了定量分析方法,抽象出十几个变量对相关裁判文书进行描述,用人文社科常用的定量研究工具SPSS对法院层级、法院地域、诉的利益要素适用情况等重要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将法院适用诉的利益各要素的基本情况、判断诉的利益的基本规律进行量化,使抽象的关系描述得以具体化。在研究视角上,本书立足我国实践,对裁判文书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地分析。作者前往多个法院进行调研,了解审判人员对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诉的利益的认知情况以及实践中重点关注的问题,使得研究的方向更加贴近我国的司法实践。本书在经过文本解读和实证研究之后,以我国现行规范和制度为基础,认为在目前我国法律规范的框架之下,应当采取狭义“诉的利益”的标准,并且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的形式为审判实践明确判断标准,以此解决实践中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董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现任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宪法学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天津市政府法律顾问。主要从事行政法学研究,研究方向为政府信息公开,人类遗传资源领域风险规制等。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档案学研究》,以及《自然辩证法通讯》等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主持教 育部、中国法学会、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等省部级课题5项。获得 2022 年“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天津市“131”工程人才,天津市“双千计划”人才。执笔起草《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等法规、规章。
总 序
作为中国第一所现代化大学,天津大学已经走过了一百二十余载的风雨历程,其前身北洋大学是中国教育史乃至整个近现代史的一座伟大丰碑。如今,当人们谈起这座位于渤海之滨的学术殿堂时,首先想到的或许是其工科特色。的确,天津大学的建筑、精密仪器等学科远近闻名。然而,天津大学不仅有严谨、担当的工科,还有深厚的法科底蕴。在北洋大学创办之初,法科(律例学门)就位列各学科之首,开创了中国现代高等法学教育的先河。作为中国的第一所现代化大学,天津大学颁发出我国第一张大学文凭不足为奇,巧合的是,第一张大学文凭的获得者恰恰是法科学生——王宠惠,这不仅是天大法学人的骄傲,更是值得中国法学界铭记的历史时刻。
北洋法学有着辉煌的历史,曾培养出张太雷、王宠惠、徐谟、王正廷等杰出校友。张太雷同志是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宣传家,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早期重要领导人之一,为中国革命做出卓越贡献。王宠惠先生曾将德文版《德国民法典》译成英文作为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材,并赢得法学界的广泛赞誉,他还代表中国参加《开罗宣言》的起草,代表中国参加《联合国宪章》的签署,为维护中国国家利益进行不懈斗争。徐谟先生学贯中西,国际法功底深厚,担任国际法院大法官。王正廷先生是著名的国际法学家,为废除不平等条约做出重要贡献,还积极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在中国的发展,被誉为“中国奥运之父”。
由于种种原因,天津大学的法科教育一度中断。直到1994年设立经济法专业,1997年成立法学系。2015年是天大法学的重要时刻,在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天津大学正式复建法学院。自学院复建以来,在全体教师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天津大学法学在教书育人、高水平论文、科研项目、国际化、新法科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突破。2019年,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天津大学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这既是对天津大学法学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鞭策。
“天大法学文库”旨在继承和发扬前辈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精神,鼓励和促进天津大学法学院教师探索学术前沿、勇攀科学高峰,展示天大法学人的研究成果,加强与学界同人的交流与合作,为中国的法治事业略尽绵薄之力。
孙佑海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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