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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君琳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66221
出版时间2023-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9元
货号29517891
上书时间2024-12-25
本书作者综合运用系统研究、实证研究、对比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当前美国GPS、俄罗斯格洛纳斯、欧盟伽利略等三大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开展了比较分析,并对我国条例立法中的相关问题予以了回应,提出了可供参考借鉴的有益方案。
本书作者综合运用系统研究、实证研究、对比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当前美国GPS、俄罗斯格洛纳斯、欧盟伽利略等三大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开展了比较分析,并对我国条例立法中的相关问题予以了回应,提出了可供参考借鉴的有益方案。
顾问:杨长风
中国工程院院士,航天系统总体技术与工程管理学家。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程总设计师、中国宇航学会副会长,国防科技大学兼职教授。长期从事通信、导航、遥感等多类航天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全程参加北斗一号、二号、三号卫星导航系统的论证设计、工程建设和组织管理工作。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2项,获钱学森杰出贡献奖,出版专著2部。
总编:冉承其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程副总设计师,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新闻发言人。长期从事航天系统总体设计、航天工程和北斗重大专项管理工作,全程参加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顶层设计、工程建设及组织管理工作。获2020年度中国航天基金会“钱学森杰出贡献奖”。
杨君琳
研究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斗政策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起草工作组专家及立法研究项目负责人,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应用产业化与环境保障专家组专家,先后参与国防、科技、网信、航天等领域多项政策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主持承担中央、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赋予的重大研究任务30余项。
绪 论
节 卫星导航系统概况
第二节 外国卫星导航系统概况
章 外国卫星导航法律制度体系
节 美国卫星导航法律制度体系
第二节 俄罗斯卫星导航法律制度体系
第三节 欧盟卫星导航法律制度体系
第四节 其他国家卫星导航法律制度发展情况
第二章 外国卫星导航管理体制
节 美国卫星导航管理体制
第二节 俄罗斯卫星导航管理体制
第三节 欧盟卫星导航管理体制
第三章 外国卫星导航建设运维法律制度
节 外国卫星导航系统建设法律制度
第二节 外国卫星导航系统运维法律制度
第三节 外国卫星导航系统服务法律制度
第四章 外国卫星导航应用发展法律制度
节 外国卫星导航应用促进法律制度
第二节 外国卫星导航应用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 外国卫星导航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五章 外国卫星导航国际合作法律制度
节 美国卫星导航国际合作法律制度
第二节 俄罗斯卫星导航国际合作法律制度
第三节 欧盟卫星导航国际合作法律制度
第六章 外国卫星导航安全保护法律制度
节 外国卫星导航系统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
第二节 外国卫星导航系统运行安全保护法律制度
第三节 外国卫星导航系统应用安全保护法律制度
文献对照表
词汇对照表
做“法治北斗”追梦人(代后记)
本书作者综合运用系统研究、实证研究、对比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当前美国GPS、俄罗斯格洛纳斯、欧盟伽利略等三大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开展了比较分析,并对我国条例立法中的相关问题予以了回应,提出了可供参考借鉴的有益方案。
顾问:杨长风
中国工程院院士,航天系统总体技术与工程管理学家。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程总设计师、中国宇航学会副会长,国防科技大学兼职教授。长期从事通信、导航、遥感等多类航天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全程参加北斗一号、二号、三号卫星导航系统的论证设计、工程建设和组织管理工作。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2项,获钱学森杰出贡献奖,出版专著2部。
总编:冉承其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程副总设计师,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新闻发言人。长期从事航天系统总体设计、航天工程和北斗重大专项管理工作,全程参加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顶层设计、工程建设及组织管理工作。获2020年度中国航天基金会“钱学森杰出贡献奖”。
杨君琳
研究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斗政策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起草工作组专家及立法研究项目负责人,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应用产业化与环境保障专家组专家,先后参与国防、科技、网信、航天等领域多项政策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主持承担中央、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赋予的重大研究任务30余项。
序 一
“法者,治之端也”。一流的科技发展离不开一流的法治保障。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应用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系统工程,涉及科技、国防、网络等诸多领域,关联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这为构建中国卫星导航法治体系赋予了大战略意义。
自1994年北斗系统立项启动以来,相关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特别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的起草,北斗法治建设与理论研究从无到有,取得重大进展。但我们也要看到,北斗法治建设与科技进步相比,治理理念的嬗变、法规制度的健全、运维模式的变革则是一个更加漫长的过程。随着北斗迈入服务全球的新时代,迫切需要中国北斗人补足法治短板,推动北斗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有效应对挑战、化解风险,促进北斗在法治轨道上向更高层次发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俄、欧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卫星导航活动的法律法规。美国不仅有早的卫星导航系统,也早已配套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卫星导航法律制度。俄罗斯格洛纳斯系统、欧盟伽利略系统,也有较为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支撑,并依据发展战略的调整不断更新。规则与技术同行,为促进美、俄、欧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安全建设、高效发展和全球推广,为维护卫星导航活动中的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各类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法律保障。借鉴国外卫星导航法律制度的成功经验,对于推动北斗系统更好发展,进一步夯实法治北斗的制度之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套卫星导航法治文库,正是力图解决上述问题的有益探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斗政策法规研究中心杨君琳研究团队历时四年完成的这套文库是中国卫星导航法治领域的重要成果,对于推动法治实践和学术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该套文库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趋势,通过对美、俄、欧盟卫星导航系统法规与政策的研究分析,为我们立足本国国情,更好地推动构建科学完备中国卫星导航法治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方面,该套文库把握法治建设时代潮流,洞察卫星导航法律制度发展规律。我国卫星导航系统的发展既要坚持独立自主,又要在应用、技术、后续发展等方面积极开展对外合作,相关法治保障需求极大,也更加需要在把握卫星导航法律制度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卫星导航法治体系。该套文库资料翔实,系统研究了卫星导航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运维、应用发展、国际合作、安全保护法律制度等,比较分析美、俄、欧卫星导航政策法规的各自特色,在此基础上探讨卫星导航未来立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点,以期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卫星导航法治体系提供理论支撑。
另一方面,该套文库坚持全球视野和开放思维,从战略层面把握卫星导航立法特点,为完善卫星导航国际规则提供中国方案。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叠加,大国竞争日趋激烈,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从建设伊始,北斗系统就把向全球提供更好的服务作为追求目标。与之配套,我们应当也必然要为世界卫星导航规则的重塑和变革贡献中国智慧。目前,卫星导航国际规则尚不完善,卫星导航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与现行国际法规则之间存在一定脱节。该套文库为我们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提出卫星导航国际规则的中国方案,积极探索构建公正合理的卫星导航国际秩序提供了研究基础。
目前,国内关于卫星导航和法治两方面的研究成果均非常丰富,但是围绕卫星导航法治的研究却非常欠缺,研究成果甚少。自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研究起草工作以来,杨君琳研究团队在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的支持指导下,一直致力于卫星导航法律专题问题研究,不断开拓中国卫星导航法治研究的新领域。对他们积极倡导法治北斗、推动中国卫星导航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我表示由衷赞赏。当下正是中国卫星导航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政策制度研究任重道远。在此,我愿杨老师团队“情系北斗,胸怀家国”,在推动法治北斗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勇攀高峰。
是为序。
2022年6月
序 二
康德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使我心怀敬畏,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个是心中永恒的道德法则。”从“观星辨向”到“北斗组网”,从“垂法而治”到全面依法治国,逐梦的中国人在探索星空与法治这一永恒主题的征途上从未停歇。
探索浩瀚宇宙,发展航天事业,建设航天强国,是我们不懈追求的航天梦。2020年7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庄严宣布“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建成,标志着中国梦又一重大战略成果的诞生,标志着新时代的中国人越来越有能力为全球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重要新型基础设施,北斗系统的建设和运维离不开健全的法治保障。只有构建完善的中国卫星导航法治体系,才能确保北斗系统为全球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定位、导航、授时等服务,才能更好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才能高质量推动北斗系统服务全球、走向世界。
从填补技术空白到弥补规则空白,北斗系统建设这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内在包含着丰富的法治建设要素,其在向世人展示中国科技硬实力的同时,也越发需要向世界展现中国供给规则的软实力。随着北斗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迫切需要规则跟进,通过法治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防范安全风险、营造有序环境,为北斗系统走向世界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可以说,在北斗系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同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建设、发展、运用、推广过程中的矛盾与问题,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卫星导航法规制度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确保国家卫星导航系统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面对我国卫星导航系统领域的立法空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斗政策法规研究中心杨君琳研究团队“白手起家”,聚焦北斗立法瓶颈,对诸多疑难问题开展基础性研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起草提供理论支撑和域外借鉴,对条例草案的顺利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的北斗,是服务人类的公共设施,中国人也必将站在人类政治文明的舞台上汲取文明基因、奉献中国智慧。自领受立法起草任务以来,杨君琳研究团队在收集与综合大量手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国卫星导航法律制度》这一阶段性研究成果,汇编了《美国卫星导航政策法规要览》《俄罗斯卫星导航政策法规要览》《欧盟卫星导航政策法规要览》《中国卫星导航政策法规汇编》《北斗卫星导航法治建设蓝皮书》《卫星导航国际规则要览》。在书中,作者综合运用系统研究、实证研究、对比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当前美国GPS、俄罗斯格洛纳斯、欧盟伽利略等三大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开展了比较分析,并对我国条例立法中的相关问题予以了回应,提出了可供参考借鉴的有益方案。本书的主旨不是“用别人的昨天,来装扮自己的明天”,而恰恰是贯彻落实“自主创新、开放融合、万众一心、追求卓越”新时代北斗精神的应有之义。作为国内部系统研究卫星导航法律制度的理论成果,本书填补我国卫星导航领域研究的空白,对于提升我国卫星导航法治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新时代,中国人的航天梦与法治梦交相辉映。一流北斗、世界北斗必然是法治北斗。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北斗法律人一定要认定自己在一流北斗、世界北斗、法治北斗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立足北斗系统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实现建设一流北斗、世界北斗、法治北斗播火添薪、衔枚疾走。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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