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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民普法图书中心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15760
出版时间2021-06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29.8元
货号29259833
上书时间2024-12-20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由此,我国的普法工作迈进了第八个普法阶段。回首过去,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很高的成就,有序的社会秩序、坚定的法治信仰在社会生活中落根繁衍,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大家学习法律的热情也愈加高涨。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许多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发生了变化。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势在必行。
在此,为了帮助大家学习法律知识,我们特别推出了一套《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系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本套书的主要特色。
,内容广泛,分类科学。本套书的分册涉及物权、合同、抵押、婚姻继承、劳动、劳动合同、犯罪、道路交通、医疗、日常维权等多个领域,能充分满足大众学习法律知识的需求。并且,每个分册涉及法律知识门类专一,可以有效满足群众针对性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
第二,以案说法,通俗易懂。众所周知,法律条文本身存在一定的晦涩难懂性,特别是对于一些法律术语,很多人不知其中含义,由此给大家的自学法律之路造成了一定的障碍。而对于法律普及工作而言,让读者看得进、想得通、搞得懂,是我们工作的价值所在。因此,本套书采用了以案说法、情景带入式的普法方式,让人们在案例故事及后续分析中感受法律的内涵,汲取法律的智慧。
第三,贴近实际,学以致用。法律是调控社会的工具之一。作为大众读者,我们学习法律的目的不外乎懂法、知权、维权、预防和解决纠纷等。那么,我们学习法律知识,阅读法律书籍就不能走马观花,一带而过,而是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领会。为此,我们在每一个案例分析后面,对应加入了“自测小题”板块,从而可以更好地让大家检验和巩固学习效果,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当然,本套书的更多内容和特色还需要大家品味之后才能一一领会。在此,我们也诚邀各位读者多提出批评与建议。
党的十九大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普法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希望你我都能在普法大潮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衷心希望本套书能成为各位学习法律的得力助手。
随着百姓就医观念、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日益增强。与其他民事纠纷相比,医疗纠纷更具有代表性和专业性,一般患者对于医疗知识通常了解很少,在医疗纠纷中通常出于弱势地位。
因此,为了帮助百姓准确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找到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特意编写了此书。书中包括医疗事故的认定、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纠纷责任承担、医疗美容纠纷、其他医疗纠纷及药品的使用规定。内容全面,讲解专业且通俗易懂,旨在传播法律,为普法工作做出一份贡献。
全民普法图书中心是中国法制出版社的内设机构,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专业编辑、专业作者组成。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司法部。
章 医疗事故的认定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是一回事吗?
非法行医致人损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拒收危重病人导致严重后果的,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因疾病特殊导致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因救治措施不当致人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因紧急抢救致人损伤,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患者拒绝治疗导致伤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接到急救电话后未及时赶到,之后患者死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务人员将医疗器械留在患者体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内部医院致人损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输血后只要发现感染疾病,就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生自行改变治疗方案,手术效果不理想且增加了费用,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第二章 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
哪些病历资料是患者可以复印的?
复印病历资料需要遵循什么程序?
封存病历时哪些人应当在场?
患者家属有权查阅病历吗?
医疗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能构成犯罪?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有什么区别?
第三章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哪个机构负责?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在多长时间内完成?
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吗?
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吗?
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库?哪些人可以进入专家库?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完全是专家独立操作吗?
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专家回避吗?
现有专家水平无法满足鉴定需要怎么办?
医学会确定专家组后能否自行启封病历进行鉴定?
医学会什么情形下可以中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家医院,应如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呢?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不服,应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程序救济与司法程序救济如何选择?
当事人对医疗行政机构的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已经起诉的医疗事故纠纷,还可以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吗?
第四章 医疗事故纠纷
护士顶替麻醉医生的工作,出现事故谁负责?
为救治病人擅自使用自行研制的新药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产前检查中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人受损,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医生未按规范操作造成患者损害,谁承担举证责任?
医院拒绝提供病人资料,可以被判定承担责任吗?
医院伪造病历,患者可以据此要求其承担责任吗?
因输血感染艾滋病,责任由谁承担?
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落下残疾,医院应否承担责任?
医疗水平能否成为医院的免责理由?
常规检查未发现手术禁忌导致手术失败,医院要承担责任吗?
幼儿预防接种发生异常反应,应如何处理?
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致使其他脏器受损的,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自身原因与手术失误共同导致损害,责任该如何分担?
药房发错药致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因未进行尸检,死因无法确定,责任谁来承担?
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理可以提起医疗赔偿诉讼吗?
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中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
因医疗事故而造成的误工费应该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如何计算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残疾的,生活补助费以及残疾用具费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死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如何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计算?
第五章 医疗美容纠纷
因美容整形使容貌受损,可以要求医疗美容机构赔偿精神损失吗?
美容手术未达到心理预期,可以不付钱吗?
美容手术造成当事人死亡,家属如何维权?
因美容手术给当事人造成极大伤害,可以要求美容机构承担责任吗?
医生实施美容整形手术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整形护理人员与一般护士相比,有什么特殊要求?
整形医院能否开展上门服务?
美容医疗机构有保密义务吗?
无资质的美容机构致人损害,该承担什么责任?
第六章 医疗纠纷相关其他问题
因病情不稳定时转院延误了救治时间,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
医院可以拒绝患者家属进入手术室吗?
医院能否以“不宜向患者说明”为由,拒绝向患者家属透露病情?
危急情况下可以未取得患者家属同意就进行手术吗?
精神病人在医院自杀,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患者在医院趁人不备自杀,医院需承担责任吗?
患者在等待诊疗的过程中死亡,责任由谁承担?
家属因药贵而不愿给患者用药导致其死亡,医院有责任吗?
丈夫未同意,妻子私自做引产手术,医院要承担责任吗?
医疗器械有缺陷致人损害,谁应当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应以谁为被告?
因医院过失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医生未详细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终导致手术失败,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吗?
医院将诊室出租给外部人员开诊所,造成他人损害,应否承担责任?
第七章 药品的使用规定
什么是处方药?法律对处方药有哪些规定?
药店进药未经检查导致进到假药,要承担什么责任?
药店可以擅自用替代药代替处方上的药吗?
医院内部制药只能在医院使用吗?
司药员对医生的处方有疑问该如何处理?
国家对哪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我国法律对“假药”是如何定义的?
假药和劣药有什么区别?
我国法律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有哪些规定?
药品紧缺,药店可以提高价格获取更多利益吗?
医生开处方时可以专挑贵的药开吗?
我国法律对药品广告有哪些限制?
厂家私自删除药品说明导致患者服药后引起不良反应,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随着百姓就医观念、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日益增强。与其他民事纠纷相比,医疗纠纷更具有代表性和专业性,一般患者对于医疗知识通常了解很少,在医疗纠纷中通常出于弱势地位。
因此,为了帮助百姓准确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找到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特意编写了此书。书中包括医疗事故的认定、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纠纷责任承担、医疗美容纠纷、其他医疗纠纷及药品的使用规定。内容全面,讲解专业且通俗易懂,旨在传播法律,为普法工作做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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