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速发】在华跨国公司环境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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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明 著
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ISBN9787510064937
出版时间2013-09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23元
货号23434902
上书时间2024-12-1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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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来华的跨国公司在设立、经营以及破产退出等全过程中,可能涉及环境法律责任的承担及追究等各种环境法律问题,而现有的外资法和环境资源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此问题的规范却存在不足。本书运用文献分析法、个案研究法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剖析了这些问题,从法律防范、法律控制和法律救济多个方面提出完善在华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体系的具体构想。
目录
章 导 论 1
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
一、选题背景 1
二、研究意义 2
第二节 文献综述 4
一、国外相关研究 — 4
二、国内相关研究 — 6
三、现有研究不足 12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
一、研究思路 13
二、研究方法 13
第四节 内容安排和研究创新 14
一、内容安排 14
二、研究创新 15
第二章 在华跨国公司的法律分析 17
节 跨国公司的概念 17
一、跨国公司的经济学定义 17
二、跨国公司的法律概念 18
第二节 在华跨国公司的内部法律关系 23
一、在华跨国公司的行为主体 23
二、在华跨国公司的责任承担主体 24
三、在华跨国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系 24
第三节 在华跨国公司的外部法律关系 25
一、 在华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法律关系 25
二、在华跨国公司与母国的法律关系 27
第四节 在华跨国公司的法律制度体系 28
一、宪法关于外国投资的规定 29
二、单行立法 29
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2
四、国际法规范 33
第三章 在华跨国公司设立阶段的环境准入问题 36
节 中国环境准入制度的发展历程 36
一、起步阶段(1979 1988年):对行业设立的初步禁止性规定 37
二、探索阶段(1989 1994年):对外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具体要求 38
三、调整阶段(1995 2001年):产业指导目录调整折射立法指导思想的调整 40
四、完善阶段(2002年 至今):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41
第二节 在华跨国公司设立阶段的环境准入规则 43
一、设立阶段的国民待遇 44
二、WTO背景下的“例外”条款分析 48
三、中国基于环境与资源安全的特殊规定 50
四、环境准入规则对跨国公司投资决策的影响 52
第三节 在华跨国公司设立阶段污染转移的法律规制 55
一、在华跨国公司设立中的污染转移问题 55
二、污染转移的法律成因 61
三、法律防范对策 69
第四章 在华跨国公司经营中的环境法律问题 76
节 环境违法的法律对策 76
一、在华跨国公司的环境违法 76
二、违法原因分析 ?7
三、应对跨国公司环境违法的法律策略 84
第二节 资源开采和利用中的环境法律问题 93
一、跨国公司进入资源性行业的现状 93
二、对进入资源性行业的监管问题分析 95
三、跨国公司进入资源性行业的法律规制 96
第三节 关于废物转移问题的现状及法律思考 97
一、跨国公司废物转移的现状分析 97
二、防范跨国公司废物转移的法律思考 99
第五章 在华子公司破产的环境法律责任 103
节 跨国公司破产的特殊性 103
一、母公司的负面影响 104
二、关联公司的债务安排 104
三、滥用公司形式 105
第二节 在华子公司破产与环境侵权责任 105
一、跨国公司破产涉及的环境侵权问题 106
二、破产法律制度中关于环境侵权的疏失 108
三、其他国家对企业破产环境侵权的债权处理办法 109
第三节 对环境侵权债权人救济 111
一、增加《企业破产法》的开放性规定 111
二、建立跨国公司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112
三、关联公司置后清偿 114
四、合理追究母公司的连带责任 115
第六章 在华跨国公司的环境侵权责任 117
节 在华跨国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 117
一、有限责任——跨国公司责任承担的一般方式 117
二、公司法人格否认——跨国公司责任承担的特殊情形 119
第二节 在华跨国公司环境侵权责任的特殊性 120
一、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的启示 120
二、有限责任制度下的跨国公司环境侵权责任 123
第三节 完善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的对策 125
一、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125
二、特殊情形下的跨国公司“整体”责任 128
三、对“非自愿”债权人的特殊保护 132
第七章 管辖冲突与环境法律责任的追究 134
节 跨国公司的管辖权 134
一、地域原则 135
二、国籍原则 137
三、效果原则 139
四、普遍管辖原则 140
第二节 不方便法院与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 141
一、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缘起 141
二、博帕尔案中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评析 142
三、关于利益平衡中博弈的思考 146
第三节 礼让与国际合作 147
一、礼让的原则 147
二、国际双边和多边合作 149
结论 151
参考文献 153
后记 162
内容摘要
来华的跨国公司在设立、经营以及破产退出等全过程中,可能涉及环境法律责任的承担及追究等各种环境法律问题,而现有的外资法和环境资源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此问题的规范却存在不足。本书运用文献分析法、个案研究法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剖析了这些问题,从法律防范、法律控制和法律救济多个方面提出完善在华跨国公司环境法律责任体系的具体构想。
精彩内容
随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发展,其带来的环境问题已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从中国的角度来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给中国带来了发展所需的技术和资金,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跨国公司追求的期限内效益化与中国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两型”社会的发展目标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跨国公司在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给中国的资源与环境带来了空前的压力,可以说,在换取GDP增长的同时,我们也付出了难以用经济数据衡量的资源、能源和环境代价。一些跨国公司进入中国时,除了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也将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或生产环节转移进来了,如:橡胶、塑料、印染、制革、电镀、制鞋、电池等行业属于高污染型企业,而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建材、造纸和化工六大产业则是高耗能产业,也是我国重点节能行业。2005年,六大高耗能外资占我国利用外资的11. 28》《。①可以说,中国在迎接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带来的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对环境和资源的空前挑战。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针对跨国公司这类特殊的外国投资者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在处理各种因跨国公司产生的环境法律问题时,多数时候只能沿用国内法的一般的相关规定,而跨国公司显然并非一个单一的国内经济组织,因此,在法律上存在的矛盾、冲突和漏洞就难以避免。而学界的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全面深入发展,特别是国内的环境法学界,就如何对跨国公司的环境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问题还不够重视,这与我国建设“两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极不相称的,同时也对中国的法学研究提出了挑战。由于跨国公司具有“跨国性”的特征,因此,仅依靠一国的法律手段完全解决其环境法律问题是不现实的,还需要国际社会广泛加强国家间的环境合作,有赖于国际法和国际环境法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学术界对跨国公司所产生的各类环境法律问题进行全面的理论分析是必不可少的。对在华跨国公司环境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是非常符合目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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