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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一爽 著
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31353126
出版时间2017-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20元
货号25165593
上书时间2024-12-02
这种枯竭,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曾有表露,后来已经被生活、物质、历史、市场、互联网和 YY 有效疗治。在这个意义上,于一爽的出现是特殊的,她不是一个新人,她是一个老人,但每一次老人的重新出现也许都是有意义,都是一次符号般的提醒。
——李敬泽
《生活别爆炸》是我社重启布老虎品牌后,推出的*批布老虎中篇小说中的一种,《生活别爆炸》共收录于一爽的中篇小说三篇:《一九九七年的一家人》《西出阳关无故人》《生活别爆炸》,三部作品都是首次公开发表,此前从未发表在公开报刊、书籍中。作为当代青年小说的代表作家,“于一爽是独特的”,这三个中篇小说语言完全追寻口语化、生活化写作,读者没有陌生感,在对生活的不羁感受,在作者所编织的种种人物矛盾中,闪烁着对人性、对人生的思考与关怀。
《生活别爆炸》是我社重启布老虎品牌后,推出的*批布老虎中篇小说中的一种,《生活别爆炸》共收录于一爽的中篇小说三篇:《一九九七年的一家人》《西出阳关无故人》《生活别爆炸》,三部作品都是首次公开发表,此前从未发表在公开报刊、书籍中。作为当代青年小说的代表作家,“于一爽是独特的”,这三个中篇小说语言完全追寻口语化、生活化写作,读者没有陌生感,在对生活的不羁感受,在作者所编织的种种人物矛盾中,闪烁着对人性、对人生的思考与关怀。
引子:几百年前,有一个姓王的人,送一个姓元的朋友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因为是一个很远的地方,所以他们此生都不会再见面。他们在路上告别,他们还喝了一杯酒。天上在下雨,地上的花和草在长。
1
我在西北的时候,准确地说是甘肃,搭过一辆车,一辆吉普,我对车一窍不通,只见上面写了Jeep,那辆车开始并不愿意搭我,我拿着钱,我是一个礼貌的人,我想不出他拒绝我的理由,我甚至愿意多给他一些钱,当我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在哪儿,甘肃太大了,我要尽快到达G市,已经没有其他的交通方式了,我上车的时候是早晨九点,或者不到九点,但是快接近九点了,因为杨元要死了。
杨元要死的消息是于梅告诉我的。于梅昨天告诉我的时候,我买了飞机票,飞机一下就到了L市,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辆车开往G市。我早早睡下又早早起来,去了便捷酒店旁边的车站,去往G的汽车每周只有一天不发,就是我到的这一天,我想——杨元真够倒霉的。于是我必须打车前往。我都没有打听价钱,这种事还由得我吗?我拦了几辆车,都被拒绝了,他们都没有理由的拒绝,这让我对L市的印象大打折扣(虽然之前也没什么印象),我想我以后都不会再来了,而以前也没有来过,我只知道,我的朋友杨元住在离L市还有不到一千公里的G市,于梅嫁给杨元之后也搬到了G市,虽然在我看来,这对于梅算不了什么,因为她原来生活的城市大概也是这样,他们至少不需要再逃离北上广,只有我毕业之后从家乡来到京市让他们十分佩服,觉得我要闯出一番天地,三个人一起在兰大念书的时候,他们就觉得我是三个人里面有可能混出来的,虽然我也一直不明白什么叫混出来,大概就是来到一座大城市,然后过蚂蚁一样的生活吧。还有比蚂蚁更小的东西吧,我想,那就是过那种东西一样的生活。
那天早晨就是这样,我打了快一个小时的车,都没有一辆车愿意拉我到G市,我在手机上又查了地图,我确定真的存在这样的地方,但我需要不断放大才可以看清,或者说,看清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有些疼了,做我们这一行的问题就是眼睛都会完蛋得快。我甚至有些后悔请了两天的假。这意味着我有一整个周末都要加班了。就在这个时候,何言发信息给我,他想知道我在哪儿,我说还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向四周望了望,这真的是一个很像十字路口的十字路口,好像此地就是为十字路口这样的字眼而生。我都不曾跟何言说过这么确定的话,一个意义上的十字路口。横平竖直。太阳已经很高了,地面被清晨的工人打扫得看不见一张纸,甚至连一片树叶都没有,虽然我很好奇,他们是怎么办到的。这里是L市的九月份,热得很。何言又发了一条信息说——快去快回。
这四个字让我十分恼火,我不知道是因为打不到车还是地面太干净的缘故,我想找一片树叶或者石子,狠狠地踢远但都找不到,在京市,九月依然炎热,但你会知道,那是后的炎热,而在这里,太阳在头顶照着,街上白花花的,没有一丝风,人也很少,尤其在这样一个理论的上班高峰,出租车也很少,连黑车都很少,我背着一个包,既不轻也不重,但我知道我的背上有一个包,就是这样的情况,何言还敢发这样的字,这就是让我恼火的全部原因,他不相信我和杨元没有谈过恋爱吗?大学四年,杨元只爱于梅,于梅只爱杨元,他们就像所有人祝福但没有人真的想要的那种关系一样,毕业,结婚,从一座小城市来到另外一座小城市,毫无怨言,如果不是死亡来得太早,他们大概会一直这么生活下去。
我甚至产生了一丝想法,也许他们太幸福了,所以杨元必须死。接下来我的想法就过于猥琐了,我想,还好我不幸福。
要求人类必须幸福成了的诅咒。
可我不想再跟何言说什么,也许原来我会说——如果我和杨元好过,他就去死。可是眼下,他真的要死了,我就再也不能这么说了。我一直以为白血病是电视剧里的情节,可是身高一米九的杨元忽然就得病了,忽然就要死了。很快很快。我甚至想有时间把那些电视剧都拿出来看看,然后证明他们并没有那么通俗。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一辆车开到我面前,因为是红灯,他不得不停下来,我把手机塞到裤兜,拉门就上,我想过——如果拉不开门,就绝不再拉第二下,也不敲窗户,也不笑。如果拉开门,就像此刻一样,我就这么心安理得地坐在了副驾上了。而且要笑。这是一辆很大的Jeep,我没有着急看开车人,而是看了一眼后座,确定自己没有做到后面是正确的(什么事情我都要比较一番),后面堆了一些杂物,我把书包也当杂物扔了过去,然后才用准备好的笑对着开车人,就在这个时候,红灯变绿灯,一踩油门,汽车已经快速远离了这个十字路口。我的笑容被甩到了后面那个永恒的十字路口。
开车人看不出年龄,大概是在L市生活太久的缘故,很干燥。除非你喜欢这个城市的男人,否则你不会喜欢他。开车人的水杯很大,大概是他一天的饮水量。像一个长颈鹿。开车人手上戴着一块手表,我忽然想到一个比喻,保护友情就应该像表壳保护机芯一样。
我拿出手机,给开车人指G市,可是指的很不清楚,要一直放大屏幕才行,中间还闪退了两次,还有一个何言的信息蹦出来,是一个毫无意义的笑脸,我们的车停在路口刚过去的地方,打着双闪。
G市吧,不去。我还没有把手机完全弄好,开车人说,说的时候看着前方,好像在告诉我,你会自己开车门,因为你知道门在哪儿。你会自己下去,因为你有腿。
我继续弄手机,G市就像消失了一样,于是我打开手机相册,里面有一些我的自拍,有一些我跟何言在一起的照片,自拍比跟何言在一起的时候更漂亮,也离我本人的真实形象更远。可我喜欢这些自拍,让人自我感觉不错。我翻了一小会儿,找到一张照片,然后指给开车人说,他快死了,带我去G市吧。
这是一张杨元和于梅结婚时候发给我的照片,大概是两三年前,也可能是四五年前,看上去像是一万年前,我记不清楚了。他们两个人没什么朋友,在那样一个小城市生活更没什么新朋友,所以结婚的时候没办酒席,只是告诉了我一声,还发了几张照片给我,看上去正像结婚照应该有的样子。就是说两个人都傻乎乎的……结婚照背后是一幅假的风景画。色彩斑斓的秋林和映在湖中的倒影,画面中间还有一群鸟在飞,两个人就站在中间。
开车人瞟了一眼手机,只是轻轻地瞟了一眼,我不确定,他到底是在瞟手机,还是瞟了我。我快速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扣子系得整整齐齐(我想到何言说的在西北经常有女孩儿单独消失),于是重新把笑拿出来,因为我不是一个没事就笑的人。何况现在遇上了这种局面,别指望我能自然地笑出来。
开车人说,我们开到那边,时间不短。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们开到那边,他没准就死了。
我马上说,所以,快上路吧。
开车人说,两千。
我想讨价还价,但又觉得现在不是时机。我转身拿出一千块给开车人,说,剩下的到了地方给你,身上没有那么多钱了。
我把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觉得自己很机灵,一方面,要是路上处得不错,也许到时候可以便宜点儿;另一方面,不必让这个开车人觉得自己很有钱,这就是出门之前,何言一直叮嘱我的——安全问题。在何言看来,我要去的地方充满了不安全因素(或者说,只要我不在他身边,就充满了不安全因素)。可是想到我的好朋友都要死了,我还计较这千八百块,我又把手机里杨元的照片拿出来,认真地看了看。
我把手机放大,把于梅已经挤到了屏幕外面,我用手指摸了摸杨元,摸了摸他挺拔的鼻子,他有个大鼻子,有个大个子,穿了西装,整个人看上去松松垮垮的。我真不敢相信,他就要死了。我这样想的时候,耳边响起滴答滴答的声音,就像是杨元的倒计时。
想到昨天于梅发邮件告诉我的时候,我说——怎么才告诉我呢。
言外之意,我算是你们两个人的朋友吧,至少是杨元的朋友,我感觉自己的情感简直被欺骗了。
虽然毕业五年了,他们留在一个小地方,杨元在一份和文物有关的刊物工作,于梅做的大概也是类似的工作,我没有仔细问过,没有这个心情。或者她其间换了一两次,但是杨元一直在那样一份刊物工作,我忘记了刊物的名字,因为真的没有人会看。杨元曾经在邮件里和我说过——他喜欢这个工作。他没有说爱,他只是说喜欢,就算是喜欢,我觉得也很夸张了。我想连杨元自己都不觉得有人会看,他只是觉得有件事情做,这是他可以养活自己的一件事,我觉得他太懒了。
杨元偶尔一年一两次出差来京市,我们会见面,多数时候,我和杨元更像网友,但我们只喜欢写电子邮件。或者说,是他决定的。我和杨元说过,也可以给我发微信语音,可是他说——没什么可说的,就给你写吧。而且我知道于梅也一定知道,我们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关系。我想过,这是我保持时间很长的一段关系,我不知道说纯洁的是否合适,但是显然超越这种关系就会改变很多事实。而且一旦改变就是死路一条。我想自己真是中了头彩。
说起来挺奇怪,我和杨元就算很久不见,一见面还是依然如故,这就是大家说的怀旧吧。杨元喜欢怀旧,尤其在唱歌的时候,我说——你总是唱我姑妈那代人的歌。而且他喜欢那种有独白的歌,就像在读诗。所以每次在京市,我都请他去唱歌,在KTV。杨元戴着眼镜,眼镜上布满了天花板的光线,他喜欢用大拇指和食指往上托眼镜(他的眼镜好像有些松),每次看见他这个动作,我都觉得他这个人迟早有一天会受不了。但受不了什么,我也不知道。记得上次他在KTV,喝了点儿酒,他把演唱的动作搞得很夸张。我也照例给了他不少欢叫声和掌声。后来唱累了,他就开始睡,他一直枕着我的胳臂,我的胳臂麻得不行。可我想,就让他这么枕一会儿吧。醒来之后,他看着我,好像很陌生,然后说出了一句很惊世骇俗的话——曹盼,你这个胸是真的还是假的?
在老舍——王朔——于一爽之间,有一条明晰可见的语言学传承链,那便是北京口语。……于一爽小说文本里的语言,是一种清新的北京口语,一种完全没有被各种流行语词所污染的语言。它轻灵而调侃,鲜活而独特。它是于一爽自己的语言。
——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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