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货速发】西北法律文化资源(第3辑2019)编者:杜睿哲|责编:牛洁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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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速发】西北法律文化资源(第3辑2019)编者:杜睿哲|责编:牛洁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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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者:杜睿哲|责编:牛洁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88578

出版时间2019-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95元

货号10775366

上书时间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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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杜睿哲,甘肃环县人,1967年11月生,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担任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甘肃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甘肃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共甘肃省委法律顾问、中共甘肃省委讲师团成员,甘肃省政府法律顾问、甘肃省人大立法顾问、中共兰州市委法律顾问、兰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社会职务。

目录
西部学界的忧思与欣喜——《西北法律文化资源》序/谢晖
学术前沿
  古今之间:中国古代法律形式与法律体系的重新讨论——“重新认识中国古代法律形式和法律体系”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张晋伟  陈美媛
  上下求索:中国法律史学七十年艰苦发展历程——“回顾与前瞻:中国法律史学研究七十年”学术研讨会综述/赵力苇  李邢琪
  中国法律史中的西部经验——第二届“中国法律史上的判例与法理”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综述/韩青  吴敏
西北农牧民政治文化
  “广袤而狭小的生存空间”——《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中的西北人文地理学观点及其启示/王勇
  文化,抑或是国家?——《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中的问题意识及其再发现/王勇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研究农民问题的独特视角、理论和时代价值——读《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的宏观感受/郭忠宁
  政治参与意识是新时代西北农牧民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拜读《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体会/张番红
  再论《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的独创性/侯万锋
  论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公民意识的培育——读《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张文静
  现代国家·西北乡土·民主社会——读《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的思考/韩世强
  身份认同是新时代中华民族国家意识构建的第一哲学/王瑞萍
  以民谚为视角看西北文化——《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述评/蔡小红
  “官前马后少绕达”——《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中的“大白话”述评/邵吉梅
  儒源脉动与家国认同——《中国西北农牧民政治行为研究》的中华用典及意涵阐发/王寿琮
档案方志与西北法律文化资源
  晚清循化厅藏区夕厂与木红部落草山纠纷案论析/靳鹏
  清代《西和县志》中的法律资源论析/田庆锋  田嘉惠
  《西宁府新志》中的法律资源述论/田庆锋  刘晨
法史镜鉴
  从“仵作”到“法医”/吕虹
  清审转制度的情与法的考量/金怡
  金代法律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制度刍议/张晋伟  张耀文
  秦到农时:捃摭秦国“农”策法律问题/常少华
现代法律文化
 未成年人人格权法律保护探究/时溪蔓
  法律检索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研究/田庆锋  李晋芳
  论司法过程视阈下的法官裁判良知/张国文
  缓刑与特赦:同案不同判困局的反思与突围——以2015年特赦为考察对象/叶建平
  甘肃企业对外清真餐饮投资政策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对尼泊尔和阿联酋投资为例/王兰  李泽宇
后记
《西北法律文化资源》(第四辑)稿约

内容摘要

暨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七十周年之际,2019525日,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和司法惯例与诉讼法治现代化青年学术创新团队承办的重新认识中国古代法律形式和法律体系学术研讨会于西安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大高校的三十余名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研讨会以中华法文化为中心,就我国古代法律的形式、内容、思想、价值等方面进行了深人交流,大会围绕中国古代法律形式和法律体系传统法律文明专题研究两大主题.分为四个阶段组织探讨。现将本次会议报告论文主旨综述如下。  一、中国古代法律形式和法律体系  杨一凡《明代典例法律体系的完善与事例的作用》,首先对明代法律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分别就明代的法律体系明会典发表了学术观点。在对前者的论述中,杨一凡通过分析前明各朝法律体系发展的基本情况.指出了明朝法律体系变革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并对就传统的律例法律体系提出了质疑。他认为,明代的法律体系的变革,始终坚持了典为纲.例为目的基本原则,其大致囊概了大经之法、常经之法、权宜之法和其他法律四个层次。针对明会典性质的辨析,杨一凡认为,明会典脱胎于明朝特殊的法律形式和体系,它既非官修典志史书,亦非单纯的行政法典。上述二论颇似盲人摸象,是对会典局部分析形成之论断;无论是从会典的编撰动因。或是其典文构成,都足以驳斥此论;在编撰的动机上,会典具有现实的法律意义,退而求其次,即使会典中夹杂有大量的旧法,但这些法律并非隔年皇历,仍有较强的现实适用性,因此,将其定性为典志史书显然有失偏颇;从内容上说,会典包罗万象,并不限于对诸司职掌等行政事务的单纯规制,因此,粗视其为行政法典,又恰如管中窥豹,未识其本质。职是之故,明会典应当是现实可行的综合性法典,亦属明朝法律体系的集大成者。李雪梅《汉(张景碑)公文结构与定名》,是汉代法律公文研究之新硕果。碑文是研究我国古代法律重要的证据和媒介,出土于河南南阳的《张景碑》,客观上为我们研究汉朝的法律制度提供了重要的佐证。李雪梅从告示的角度出发,见微知著,系统地阐明了汉代公文的书写格式和传达程序。她认为,从内容上看,该文告具有严格的书写格式与书写用语,等级分明,形式严整;从文告的传送形式上看,汉朝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化和体系化的传送流程,保障了中央王朝政行令通。该文不仅向大众阐述了透过碑文读法律的切实可行性,也深刻揭示了汉朝法律文书的相关问题.对于日后汉律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尤陈俊《中国法律社会史研究的复兴及反思》,旨在修正现今法律社会史研究之歧途,重新定位法律社会史的研究路径。该文认为,20世纪末以来,尽管法律社会学似有止水重波之势,但究其本质,却与瞿同祖式的法律社会学相去甚远。一方面,现阶段之法律社会史学多以历史学或社会学的角度解释法律现象,却忽视了其法律的固有属性;另一方面,现阶段研究多流于表面,且受国外学界的影响颇深,不能客观准确地揭示相关问题。目前我国法律社会学的研究主要存在两大问题:即特定法律文献对法史研究视野的限制学术焦点对史料利用便利性的盲求。为辨析此论.针对如何开展法律社会学研究的问题,作者以明清诉讼中的健诉之风为例,向大众作出展示,进而指出,在新时代法律社会学的研究中,我们应当珍惜瞿同祖先生的宝贵思想遗产。尤其是对整体主义的继承和把握,亦应重视学术研究的时效性和前瞻性,积极做到理论研究的推陈出新与时俱进。陈新宇《帝制中国的法源与适用论纲》,将()”作为研究重点,藉由实证研究及历史考证等多重路径,揭示了古代中华法文化的渊源和性质。该文认为,这一法律形式,早在秦汉之际就不绝于史,主要用于解决定罪量刑官爵对应的问题。其所援引对象明显具有灵活性和广泛性;汉朝至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基础的动词用法外,还兼具名词”......




精彩内容
《西北法律文化资源》是依托于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法律文化资源整理与应用研究中心”,由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份综合性、跨学科的法律学术刊物和公共研究平台。

 致力于全面系统地发掘、整理、保护和研究西北法律文化资源,并创造性地对其加以传承和应用;回应“一带一路”倡议的时代命题,以期为西北边疆治理乃至法治中国的建构提供更为坚实的本土资源和智力支持。

 本辑分为“法意探碛”“资源调查”“前沿展望”“法史镜鉴”“资源创新”“书海拾贝”六个专题,反映了西北法律文化资源整理与研究的近期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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