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知识权律师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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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知识权律师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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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26391

出版时间2022-07

四部分类子部>艺术>书画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A80DF316F316436C8EA

上书时间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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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2021年度,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领导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知产委)和全国知识产权律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加强知识产权律师队伍建设,忠实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过去一年里,知产委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指导下,积极开展如下各项工作:继续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部门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相关问题召开座谈会,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交流;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良性互动,就商标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进行座谈;参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并座谈,以期加强知产委与WIPO中国办事处的工作衔接,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修订修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探索知识产权商用化,汇总不同领域的专家对知识产权商用化的最新探索,编写出版《知识产权商用化实务研究》;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交流,创新形式开展宣传普法活动;组织修订业务操作指引,助力提升律师专业法律服务水平;组织知产委员积极加入冬奥会公益法律服务团,发挥专业优势,助力冬奥盛会。

 

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中,知产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能力素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本书与《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年度报告(2021)》结构上大体一致,在前作基础上作进一步完善,汇总一年来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发展,反映知识产权律师的思考与探索,帮助社会各界更好了解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最新情况,助推国家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编委会 

 

2022年4月26日于北京

 
【书摘与插画】
 

第1章 著作权

 

 

 

新法观察

 

 

 

一、《著作权法》

 

立法/修订主要内容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修正了《著作权法》,新修正的《著作权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1.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2.将第3条第6项的类电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

 

3.对广播权进行合理扩张,将第10条第1款第11项、第12项修改为:“(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4.修改作品定义,作品客体类型开放,将第3条第9项修改为:“(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5.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明确,将第13条改为第14条,增加一款,作为第2款:“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6.规定演员职务表演权利归属,增加一条作为第40条:“演员为完成本演出单位的演出任务进行的表演为职务表演,演员享有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其他权利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出单位享有。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员享有的,演出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免费使用该表演。”

 

7.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将第8条第1款中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修改为“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将“诉讼、仲裁活动”修改为“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律师评析

 

2021年6月1日,第三次修改的《著作权法》正式实施,这对我国著作权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立足于保护权利、鼓励创作、促进传播和平衡利益的原则,积极回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和社会公众新期待。新修改的《著作权法》不仅完善了著作权法律制度,强化了对著作权的保护,还加强了与其他法律的衔接,落实了近年来我国加入的版权国际条约中规定的义务,为维护版权秩序、提升版权治理效能、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

 

 

 

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

 

立法/修订主要内容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是国际著作权体系中的历史性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13年6月27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该条约,该条约于2016年9月30日生效,目前有84个缔约方。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的决定》,根据条约规定,条约将在我国交存批准书满三个月时对我国生效。《马拉喀什条约》具有鲜明的人道主义和社会发展色彩,主要目标是创设一组有益于盲人、视力障碍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视障者)的强制性限制与例外,该条约的批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我国广大阅读障碍者的文化权益,使其能够平等地欣赏作品、接受教育,推动文化成果普惠于民;同时,也为我国向海外阅读障碍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创造了条件,对推动我国优秀作品海外传播具有重要作用。

 

律师评析

 

国际版权条约是中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提升自身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凭借,2020年4月28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该条约是在中国诞生的第一个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而《马拉喀什条约》作为版权领域的第一部人权条约,其历史意义不言自明,中国作为《马拉喀什条约》的首批缔约国积极参加了该条约的起草和签署,此次条约正式批准生效,且仅声明暂不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意味着我国在版权领域的人文关怀水平进一步提升,也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地位提升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刑法修正案(十一)》

 

立法/修订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217条修改为:“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律师评析

 

本修正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者权纳入刑事保护范围;提高了涉及侵犯著作权两项罪名的法定刑上限,侵犯著作权罪法定刑最高可达十年,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法定刑最高可达五年。囿于罪刑法定的严肃性和刑罚的谦抑性,长期以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者权的行为难以得到刑法保护,而相关侵权行为发生数量和程度丝毫不逊于此前《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情形,此次修法一方面使得打击范围更为周延,另一方面也提高了量刑幅度,对于打击相关侵权行为的震慑力有效提高。

 

 
 
 
 

商品简介

 

本书通过知识产权律师的视角,从著作权、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地理标志、专利、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以及商用化八个板块展开,全面汇总2021年度知识产权各个领域的*新发展。全书各板块以新法观察、典型案例和重点关注的体例展开,也有对重点议题的理论探索,书中内容不仅展现了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在知识产权强国路上的的努力与探索,也体现了知识产权律师在实务探索中的经验与智慧。

 

作者简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知产委”)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设的22个专业委员会之一,成立于1996年11月。知产委活动宗旨是,适应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对律师提出的专业化和国际化要求,造就一支知识产权专业律师队伍,发挥律师在知识产权业务领域的作用。近年来,在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领导下,知产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拓展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

目录

第1章 著作权

新法观察 / 002

一、《著作权法》 / 002

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 / 003

三、《刑法修正案(十一)》 / 004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 005

典型案例 / 007

一、“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影视著作权案 / 007

二、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0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08

三、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延禧攻略》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 010

四、广州虎牙信息有限公司诉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竞赛事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 013

五、娱美德有限公司、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传奇》游戏IP纠纷案 / 014

六、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著作权委托合同纠纷案 / 016

七、赵德馨起诉知网擅自收录论文案 / 018

八、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俏佳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 019

九、腾讯诉“5G芝麻”云游戏平台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21

十、济宁市罗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风灵创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风灵创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 022

重点关注 / 024

一、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 024

二、“剑网2021”专项行动启动 / 026

三、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 / 027

四、《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出台 / 028

五、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 / 029

六、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 / 030

七、作者维权胜诉就让论文下架,舆论直指公共数据库商业模式问题 / 031

八、第八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在杭州成功举办 / 032

九、2021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召开 / 034

十、聚焦东京奥运会版权保护 / 035

 

第2章 商 标

新法观察 / 038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 038

二、《商标审查审理指南》 / 039

三、《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 041

典型案例 / 042

一、芬迪有限公司与上海益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首创奥特莱斯(昆山)商业开发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42

二、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等与北京芙蓉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46

三、北京慧能泰丰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与瑞昶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摩卡MOCCA及图”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案 / 049

四、江苏小厨娘餐饮管理公司诉周某霞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 052

五、云南西游洞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西游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 055

六、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市巴里赞姆开放式股份公司与绥芬河市传峰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绥芬河市巴里赞姆酒业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外国公司授权中国销售商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授权终止后有权要求返还在中国注册的商标 / 060

七、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怀来利世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怀来利世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利世鸿亚置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驰名商标“跨类混淆”的解释和商品房使用被诉侵权标识中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 / 067

八、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肥城市华联商有限公司春秋古城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073

九、上诉人湖南省永和食品有限公司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 / 077

十、上诉人北京师范大学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刘某阳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 / 088

重点关注 / 093

一、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为商标事件 / 093

二、潼关肉夹馍商标事件 / 093

三、“双十一”商标无效案件 / 094

四、王老吉注册百家姓商标并使用 / 095

五、童话大王停刊,郑渊洁要进行商标维权 / 095

六、《北京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立案签字权证明文件律师指引》发布 / 096

 

第3章 反不正当竞争

新法观察 / 100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 100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 101

三、《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 101

四、《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 102

典型案例 / 102

一、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云电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程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宋某、郭某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02

二、广东小天才诉深圳小天才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06

三、福州花前月老婚姻服务有限公司与百合佳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10

四、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12

五、腾讯公司与上海新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洗稿软件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14

六、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嘉丰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17

七、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鹏图助梦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 / 120

八、饶小兵与肇庆市华盈体娱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慧关于笔名、头像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22

九、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26

十、珠海市小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泰迪熊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28

重点关注 / 132

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 / 132

二、高屋建瓴,聚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 134

三、市监总局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刷单炒信” / 135

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300万元 / 138

五、全国首例智能手机截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140

六、直播场控软件公司批量“刷粉”,虚造“金牌主播” / 142

七、沃尔玛山姆会员店App默认五星好评,被罚30万元 / 143

八、市场监管总局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垄断行为行政处罚案 / 144

九、江苏发布《互联网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办案指南》净化网络交易环境 / 147

十、深圳发布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 / 148

 

第4章 地理标志

地方政府推动地理标志运用及支撑区域品牌发展的建议 / 152

 

第5章 专 利

新法观察 / 158

一、《专利法》 / 158

二、《专利法》相关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 158

典型案例 / 160

一、西门子(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 160

二、徐州中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常州格瑞德园林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昂霖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 163

三、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长沙市华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 165

四、天津鸿滨禾盛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绿圣蓬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 168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 170

六、上海环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水乡周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法瑞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镇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 173

七、台州朗进缝纫机电有限公司诉浙江南邦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华富缝纫机配件商行专利侵权纠纷案 / 175

八、浙江正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山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 178

九、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医药研究所与杨某某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 181

十、广州华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诚科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 183

十一、吉林市荣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吉林市东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专利纠纷案 / 185

重点关注 / 187

一、药品专利的链接制度 / 187

二、浙江探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 / 190

三、元宇宙专利储备竞赛 / 192

四、重大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途径 / 193

五、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及《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 196

六、NPE诉讼 / 199

七、中国法院具有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费率管辖权 / 202

八、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热点观察 / 204

 

第6章 商业秘密

新法观察 / 2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 210

典型案例 / 211

一、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华某、刘某、安徽纽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211

二、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欣晨新技术有限公司诉王龙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喜孚狮王龙香料(宁波)有限公司、傅某某和王某某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214

三、北京零极中盛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鼎源力诺科技有限公司、鼎源力诺科技(廊坊)有限公司、周某、李某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218

四、优铠(上海)机械有限公司诉李某、周某、曹某、上海路启机械有限公司和寿光市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221

五、洛阳瑞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洛阳明远石化技术有限公司、程某、李某和武某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225

六、安美微客(北京)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诉岭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郑某和吴某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纠纷案 / 229

七、北京理正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大成华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 232

八、翁某某、王某某等六自然人侵犯宁波某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刑事案 / 235

九、贺某与李某等九人侵犯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商业秘密刑事案 / 238

十、郑某、丘某侵犯音王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刑事案 / 240

重点关注 / 242

一、《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 242

二、《“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 / 243

三、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有可能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245

四、《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加强信用数据信息的商业秘密保护 / 246

五、商业秘密侵权渗入直播领域,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300万元 / 247

六、海南省首例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宣判 / 249

七、江苏省办结首例加工承揽领域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 251

八、侵犯双汇商业秘密,两人被判刑 /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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