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法的历史 10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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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意)曼利奥·贝洛莫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231541
出版时间2024-04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98元
货号1203252308
上书时间2024-07-0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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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曼利奥·贝洛莫(Manlio Bellomo),意大利法律史学者,意大利卡塔尼亚大学法律史教授。曾在罗马大学跟随弗朗切斯科·卡拉索(Francesco Calasso)学习,在欧洲法律史领域,他撰写了大量的著作和论文。1987年,贝洛莫和斯蒂芬·库特纳(Stephan Kuttner)共同成立了共同法国际学院,并担任该学院的联合院长。高仰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教研室副教授,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长期从事欧洲法律史的研究,具体包括古希腊法、罗马法、西欧中世纪城市法与封建法、近代德国法等领域。
目录
肯尼斯·彭宁顿序言
美国版序言
1991年版序言
初版序言
第一章民族国家的法典化
第二章无正义可言,便诉诸武力
第三章欧洲的共同法
第四章欧洲的“特别法”
第五章欧洲的大学与共同法
第六章法律科学
第七章共同法的体系
第八章时间与空间
文献说目
索引
内容摘要
欧洲的共同法发端于12世纪,它是意大利北部的学者们在对罗马法和教会法的传世文献进行复原和整理的过程之中锻造出来的一套体系化、专业化的智识。中世纪大学教育的体制随着法学教师与学生们的相互博弈逐渐壮大,它促使共同法变成一种易于在课堂中传授的、不断发展的理论,并使得共同法翻山越海,散播至欧陆各地,最终成为各国政要塑造和调整其本国法秩序的最为重要的智识基础。近代以来,共同法的影响力因为欧洲民族国家法典化运动的兴起而有所减弱,但是作为一套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知识体系,它依旧支配着欧陆各国法学家、立法者以及司法官的头脑,因而共同法不仅成为欧陆各国实定法的底色,并且为今日统一欧洲的法律体系打上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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