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重点城市(镇)声环境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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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编
出版社环境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11143242
出版时间2020-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58元
货号1202089068
上书时间2024-12-0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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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青海省概况
2 总论
2.1 任务由来
2.2 目的与意义
2.3 划分依据
2.4 划分适用范围
2.5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
2.6 区划的技术路线
2.7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法
3 重点城市(镇)概况
3.1 西宁市
3,2海东市
3.3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3.4 海南藏族自治州
3.5 海北藏族自治州
3.6 黄南藏族自治州
3.7 玉树藏族自治州
3.8 果洛藏族自治州
4 声环境功能区具体划分结果
4.1 西宁市
4.2 海东市
4.3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4.4 海南藏族自治州
4.5 海北藏族自治州
4.6 黄南藏族自治州
4.7 玉树藏族自治州
4.8 果洛藏族自治州
5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的可行性分析
6 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控制措施及建议
6.1 控制措施
6.2 建议
内容摘要
规范划定城市(镇)声环境功能区是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城市(镇)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镇)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1995年,青海省西宁市划分了声环境功能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城市功能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已不适应环境噪声管理需求,需进行调整。海东市等15个重点城市(镇)此前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达不到城市(镇)声环境保护的管理需求。为强化声环境管理、促进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亟须开展重点城市(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重点城市(镇)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划定青海省重点城市(镇)声环境功能区。
《青海省重点城市(镇)声环境功能区划》由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完成了青海省16个重点城市(镇)声环境功能区的调整和划分,经各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此项工作覆盖面广、技术要求高,在青海省尚属首次,对青海省重点城市(镇)声环境管理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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