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与英格兰法律家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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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霍布斯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230216
出版时间2023-11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55元
货号1203148466
上书时间2024-11-1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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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英国人,他是西方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对国家和法律的根本问题进行了精深的思考。主要著作有《利维坦》、《论公民》等。他的《利维坦》具有非凡的逻辑性和想象力,使政治哲学得到了一种逻辑严密的系统发挥,成为经世名著。 姚中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历史政治学研究中心主任。早年曾译介西方法政思想,出版译著十余种,其中《法国大革命讲稿》《财产、法律与政府》《社会科学方法论探究》收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以十年时间研究经学和中国治理之道,出版《原治道:<尚书>典谟义疏》《可大可久:中国政治文明史》《世界历史的中国时刻》等著作。近年来主要以历史政治学方法研究政党、世界政治体系、发展等问题。
目录
一 论理性的律法
二 论主权性权力
三 国王是优选法官
四 论法院
五 论重罪
六 论异端罪
七 论侵犯王权罪
八 论刑罚
九 论赦免
十 论关于财产权之法律
附录一 《禁止国王听审案》 爱德华·库克
附录二 《利维坦》第二十六章“论国家法” 霍布斯
附录三 论霍布斯的《法律对话》 马修·黑尔
内容摘要
本书是霍布斯的重要著作之一。普通法是英格兰源远流长的法律和政治传统,主张法律至上。霍布斯的核心理念是确立政治主权,而这与英格兰普通法的政治传统相悖。为证成自己的理论,霍布斯不能不反对普通法。在《利维坦》中,霍布斯已展开这一工作,但较为粗疏。故霍布斯专门撰写本书,以对话体方式,对普通法的核心理念予以批评。透过这一批评,霍布斯阐述了自己的政治哲学观念。作为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对普通法的批评之辞,《哲学家与英格兰法律家的对话》理应成为任何对英国政治思想或法律思想感兴趣的人的应读书目。值得注意的是,本书也是霍布斯关于政治学的最后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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