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 第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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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庆育 编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16226957
出版时间2021-10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139元
货号1202545369
上书时间2024-11-2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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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庆育,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典评注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德国马普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曾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领域为民法学、法学方法论、德国近现代民法史与法律哲学。
目录
合同编
第496条 格式条款的定义及使用人义务
第497条 格式条款效力审查
第499条 悬赏广告
第500条 缔约过失责任
第501条 合同缔结人的保密义务
第525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551条 债务承担规则
第563条第1款 违约法定解除权
第582条 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责任
第584条 违约损害的赔偿范围
第585条 约定违约金
第598条 出卖人主给付义务
第604条 交付移转风险
第621条 买受人的通知义务
第634条 分期付款买卖
第641条 所有权保留买卖
第680条 借款利息规制
第787条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
第962条 中介人的如实报告义务
附录
附录一 本册规范性文件简称
附录二 《中国民法典评注》写作指南
内容摘要
中国民法典评注”(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数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评注的一项长期而宏大的学术工程。
“中国民法典评注”(蓝色版)的撰写规划,将《民法典》全部1260个条文依规范意义脉络划分为90个规范群,作为写作单元。写作进程与发表出版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对规范群中的核心条文撰写评注,经评注工作坊集体讨论修改后,先行发表于法学期刊;第二阶段,对发表后的条文评注,结集出版《中国民法典评注·条文选注》,以“册”计序;第三阶段,对完成的规范群评注,符合单独出版条件的,以《中国民法典评注·规范集注》之名出版,以“辑”计序;评注撰写的最终成果呈现于第四阶段,届时,所有条文评注回归法典条序,出版以“卷”计序的《中国民法典评注·体系评注》。四个阶段在时间上并不严格区分,根据各部分的完成程度交替展开。此外,另行出版《中国民法典评注·评注研究》系列丛书,以呼应评注撰写实践。
每一个民法条文,内有其规范目的,外有其所处体系,上有其学理依据,下有其实践发展。民法典评注是以每一个法条为基本对象,揭示规范目的以锚定体系定位,借助民法原理而观照实践得失,尽可能全面地涵盖该条文可能涉及的各类法律适用问题,并提供对应的答案。同时,评注还可以针对条文文义未及之处,借助民法原理和裁判智慧发展法律体系。
评注的写作结构分成四大部分:规范意旨、构成要件、法律效果与举证责任,力图统合所有相关的代表性著述、法律文件、司法判例等材料,全面整理法条之下的立法观点、学术观点与司法观点,以求穷尽法条之下的所有法律适用情形,为裁判提供依据。
评注对每一法条兼具条文解释、观点整理、法理评析、详备查询、前沿引领五大功能,通过深化对条文的理解,推动理性适用;通过理性适用,推动民法体系发展。不仅能助力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实务人士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与适用民法典,也能推动更为深入务实的民法教学与研究。
本书是“中国民法典评注系列”出版的第1册条文选注,收录评注作品11篇,集中于总则编与物权编,内容涵盖:第151条显失公平行为,第153条第1款违法法律行为,第158条、第159条附条件法律行为,第160条附期限法律行为,第171条无权代理规则,第172条表见代理规则,第186条责任竞合,第192条、第193条诉讼时效届满效力、职权禁用规则,第194条诉讼时效中止,第195条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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