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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与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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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天瑜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230407

出版时间2024-03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128元

货号1203224171

上书时间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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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冯天瑜,湖北红安人,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中国史学会会长、湖北省地方志副总纂、“荆楚文库”总编(之一)、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和台湾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文化史、明清思想史、地域文化史研究,创建了新时期中国文化史的研究范式和叙述框架,是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文化史学科的主要领军人物之一,其中国文化生态论、中国文化特质论、元典精神论、新民本论、历史文化语义学等学说影响深远。独著和合著有《明清文化史散论》《张之洞评传》《中华元典精神》《“千岁丸”上海行》《新语探源》《中国文化生成史》《“封建”考论》《中华文化史》《中国古文化的奥秘》《解构专制》《晚清经世实学》《辛亥武昌首义史》等,结集为《冯天瑜文存》20卷。

目录
自序

导言

一、“制度”界说

二、制度的结构性功能:“制度决定论”并不可取

三、中国史学的制度考释传统

四、制度生成机制比较(甲):中与西

五、制度生成机制比较(乙):中与日

六、以“社会形态说”观照制度史

第一章 周制来路

一、古制分期

二、“天下为公”的“大同”

三、酋邦制与“尧舜禹”崇拜

四、夏制:“大人世及”的“小康”

五、商制:“王神与共”·君治建构

六、殷周因革(甲):“共主”进为“君主”

七、殷周因革(乙):“神治”到“德治”,“先鬼重巫”到“人文化成”

八、东周—两汉:《三礼》等阐释周制文本集成

……

内容摘要
本书为冯天瑜先生遗作,综合了冯先生对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传统制度和历史研究的心得。本书题作“周制与秦制”,并不是狭义上“周代的制度”“秦代的制度”,而是指自周代至晚清,历时三千年的周制文化、历时两千年的秦制文化,虽有多种变态、解构,但一直没有缺位于波澜起伏的中国制度历程。在中国制度文化进程中,“周制—秦制”是中国制度文化的一对基本范畴,切近历史枢要。关于选择周制或是秦制,历代朝廷和士大夫都曾争论不休,在秦初、汉初、唐代、明清之际,论战尤其激烈。几千年来的政制实践中,呈现出二制起伏的现象,周制与秦制不断转变,代有轮替。不过,历代帝王术的基旨中,则是霸、王道杂用,儒表法里,阳儒阴法。该书对周制和秦制这两大制度文化遗产的优劣做了简要评述,主张摒弃周制和秦制的负面内容,鉴取其优秀可取之处,同时吸收外来制度文化的可取之处,为中国现代文化建设服务。本书对中国传统制度文化的梳理,对我们今天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实践“两个结合”指导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大有裨益。

主编推荐
(1)为什么关注制度?制度是人类在一定的文化生态环境中自创的相对稳定、用以实行的规则、法令、礼俗和认知结构,通过传统性、强制性(渐趋自觉)势能,规范社会运作与走向,导致“路径依赖”。制度的长短优劣及其改善之道,应当受到历史的、批判性的特别关注。(2)周制、秦制的特殊性中国社会制度史历程繁复错综,原始氏族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法且不深议,自跨入文明门槛,确立权位世袭的王朝政制以后,三千多年的社会制度,略分周制与秦制两大系统。宗法封建制行“王道”,成形于西周,变态于东周,传世三千年;君主集权制酝酿于春秋战国的列国之间,定格于秦代,行“霸道”,辅以“王道”,传世两千余年。故中国制度史似可作这样的纵向分类:“中国传统社会”前期行周制,天子与贵族分权,又在一定程度上受国人制衡,是一种间接的、相对柔性的君治制度。“中国传统社会”后期行秦制(汉以降兼采周制),天理、贵戚、官僚、乡治虽约束王权,但臣民终究归附于皇帝威权之下。秦汉及以后列朝实现“王权支配社会”(中有跌宕起伏),至明清方全方位达到直接的、刚性的皇权专制。秦汉以降,由皇帝直辖的科层制官僚系统取代分权贵族政治,日趋刚性化的皇权掌控社会,但柔性君权的周制并未消弭,或隐或显地在朝廷乃至社会基层(村社)延绵推衍。两汉以至明清,秦制呈显性,周制呈隐性,而在观念领域则阳儒阴法,周秦二制彼此颉颃又相互为用,综合为一种“霸王道杂之”“儒表法里”的汉制,铸造了前近代中国的社会形态。(3)中国制度演变的两次战略性变革第一次大更革(周制演为秦制)发生于周秦之际,在生产力进步(牛耕、铁制农具使用)、生产关系演化(土地可以买卖的地主经济取代土地占有是政治特权的领主经济)推动下,世袭贵族式微,军功新贵、参政士子崛起;“天子与贵族分权”的宗法封建制,演为“帝王通过朝廷命官统辖庶众”“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的君主集权制。秦汉以降两千多年,政治经济制度层面,秦制为显、周制为隐;观念文化层面情形似乎相反,“从周”的儒家为显,“从秦”的法家为隐。周秦两制彼此博弈,互动互渗,共构以地主经济、王权政制为内核的中古—近古社会形态。中国社会形态第二次大更革发生在清民之际。19世纪中叶以降,随着工业文明降临,西学东渐,世界由分散走向整体,伴随西制的楔入,中国固有的经济—政治结构渐趋解体,发生社会形态的近代转型,周秦二制综汇而成的社会制度体系是此一转型的基点。近代制度(无论冠以多少名目)并非单凭某些政治家、思想家“设计”出来,而是在历史演进、中外互动中渐次形成的,是在对周秦二制承继与解构过程中得以重建的。故而清理并反思周制、秦制,须置之于文化生态演化的背景下进行,这是今人探讨制度问题不可旁贷的一项“共业”。(4)托古改制、回到三代周秦之际,周制已然衰微,秦制勃兴,但周制的影响力并未消失,它作为秦制的比较物,每每成为两汉以降儒者修正现实制度弊端的参照系。更有甚者,还试图依古样复原周制,西汉末年的王莽便是典型。秦汉以降列朝皆出现过统治危机,不断有儒者吁求复兴周制。继王莽改制以后,又陆续有多起制度更革,其中有名者是“王安石变法”。“两王”变制的共通之处在于:变革者皆托周制之古,作“仿周”设计,试图克服现实的社会危机,结果却适得其反,社会危机反而被激化。个中因由值得反思。(5)传统制度文化的双重性周制与秦制构成中国制度文化的传统主体,而传统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传统是一种巨大的阻力,是历史的惰性力”,周制的宗法属性、秦制的君主专权的独断性,皆给中国社会进步造成严重障碍;另一方面,传统又源源不竭地提供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资源,是人们赖以前行的地基,三千年的周制、两千年的秦制,经过改造、更新,滋养着今人今制,又约束着今人今制。制度前行,依凭对过往历程的再认知及继承间的改造,在扬弃中螺旋式上升,此即所谓“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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