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经营百夷研究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
12.39
4.4折
¥
28
全新
仅1件
作者于秀情 著作
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ISBN9787811088045
出版时间2010-05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28元
货号11566183
上书时间2024-11-2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作者简介
于秀情,1970年生。1997—2000年在陕西师范大学古籍所攻读历史文献学硕士学位,2000—2003年在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攻读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是南方民族史。发表过《秦统一巴蜀前后与两地民族关系之比较研究》、《元朝经略金齿百夷研究》等论文。现在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从事敎学与科研工作。
目录
绪论
一、选题意义
二、历史资料和研究现状评述
三、主要论点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13—14世纪百夷地区的形势
一、百夷归附元朝
二、元朝统治百夷的政策——土司制度
三、平缅思可法称王建制统治百夷
四、元朝末期征讨思可法
第二章明朝百夷土司区的设立
第三章明朝经营百夷地区的主要政策——土司制度…
一、土官名号、级别和隶属关系
二、信符、勘合、底簿、金字红牌制度的确立
三、朝贡制度的完善
四、赋税制
五、土官承袭制度
六、土官的俸禄、升迁和惩处
七、征调土兵
八、流、土共治
……
内容摘要
本书按照傣族在明代的称呼,用"百夷"记述。明洪武十五年,百夷归附。明太祖初步设置了诸多百夷土司区,制定了百夷土司制度;明成祖制定了百夷土司的印信、底簿、勘合等制度,加强了对百夷的统治。此后,明朝统治百夷地区的土司制度得到不断完善。
精彩内容
一、选题意义
元明时期,傣族被称为"百夷"。"百夷"主要分布在今云南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临沧地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葬族自治州南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南部,以及缅甸钦邦北部、北掸邦和泰国北部清迈、清莱地区与越南的莱州。本书研究的范围包括上述地区。
元朝在包括百夷地区在内的南方民族地区主要施行两种制度:一是郡县制;二是土司制。土司制度是对元代以前历代中央王朝经营南方民族地区的"羁縻政策"的继承与发展。元朝在百夷地区一方面施行郡县制,以百夷聚居地区为单位在百夷地区设置路、府、甸;另一方面在所设置的百夷地区各路、府、甸内部施行土司制度,任命土酋为土官,依照其原有的社会组织方式统治其民,使各土司区自行发展。但是元朝规定百夷地区各土司必须定期、定额向元朝纳贡,元朝派官吏向土官索取贡纳物资。明朝时这一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与发展。由于百夷地处西南边疆地区,明朝经营百夷地区的土司制度就与其他民族地区施行的土司制度有较大区别,这与明朝西南边疆的发展形势也有一定关系。
……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