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精)/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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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校注:彭林
出版社中华书局
ISBN9787101085679
出版时间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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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38元
货号2314823
上书时间2024-11-17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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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仪礼(精)》是儒家礼学最早也是最重要的著作。然而,它素称难读,研究与阅读者望而生畏。彭林译注的《仪礼(精)》将它译成易读的现代汉语,并加以注释。全书破疑释难,译文清通,不仅于经学,且于文化史之了解研究,大有助益。
目录
前言
士冠礼第一
士昏礼第二
士相见礼第三
乡饮酒礼第四
乡射礼第五
燕礼第六
大射仪第七
聘礼第八
公食大夫礼第九
觐礼第十
丧服第十一
士丧礼第十二
既夕礼第十三
士虞礼第十四
特牲馈食礼第十五
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有司彻第十七
内容摘要
《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仪礼》共十七篇,在唐朝以前被尊为“礼经”,内容涉及士冠、士昏、士相见、乡饮酒、乡射、燕礼、聘礼、觐礼、丧礼等,是中国早全面的关于政治社会生活礼仪的典籍,涉及上古贵族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研究先秦政治社会文化历史的基础核心经典。自汉代以来,对《仪礼》进行注疏研究者层出不穷,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本次我们将其纳入“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出版,邀请当代礼学名家清华大学彭林教授对全文进行现代注解与白话翻译,并在每篇之前加了“题解”介绍该篇主要内容,有助于广大读者读懂和理解这部传统礼学名典,领会其思想与文化内涵。
精彩内容
【译文】大夫的庶子为其嫡兄或嫡弟,传文说:大夫的庶子为其嫡兄或嫡弟为什么要服一年之丧?作为父亲的大夫,虽是尊者,但也不敢降低对嫡长子的丧礼,必为之服三年之丧,因此庶子也不敢降低其规定的礼数。
祖父为嫡长孙。
传文说:为什么祖父要为嫡长孙服一年之丧?这是因为不敢降低其嫡长孙的身份。如果嫡子还健在,则不立嫡孙;嫡子之妇在,嫡孙之妇也不得立为嫡孙妇。
受族于人,出为他人之后者,为自己的亲生父母,以一年之丧相报。
传文说:为什么对亲生父母只服一年之丧?因为父亲不得有二,儿子不得同时为两个父亲服斩衰之服。为什么不能为两个父亲服斩衰之服?过继给他人为后嗣,主持宗庙祭祀之重,则与自己的亲兄弟为宗,成为小宗,所以对自己的亲生父母的礼数也就要降低。“为人后者”,后于谁?后于大宗。什么叫后于大宗?所请大宗,是族人所尊之统。禽兽不通人性,所以知母而不知父。郊外的野人不懂礼,说:“父母有什么可尊贵的!”生活在都邑之中的士民,就知道尊敬父亲了。居官的大夫和学校的学士,则知道尊敬祖父了。诸侯则能将这种尊敬推及于太祖。天子则能再远推及于其始祖的感生帝。因此,地位越尊,其所尊之祖就越是统于上,地位越低,其所尊之祖就越是统于下。所谓大宗,是族人所尊之统。所谓大宗,是结聚全族的,不能断绝,所以大宗无嫡子时,族人用支子承继之。小宗的嫡子不得为大宗的嗣子。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传曰:为父何以期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者,犹曰不贰天也,妇人不能贰尊也。为昆弟之为父后者,何以亦期也?妇人虽在外,必有归宗,曰小宗,故服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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