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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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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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中国法制

ISBN9787521633801

出版时间2023-05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25元

货号31756668

上书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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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第三条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的内容]
第五条 【国家发展劳动事业】
[职业教育]
第六条 【国家的倡导、鼓励和奖励政策】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 
[发明创造]
第七条 【工会的组织和权利】
第八条 【劳动者参与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设置】
……
实用核心法规
一、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1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08年9月18日)
集体合同规定
 (2004年1月20日)

二、劳动报酬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19年12月30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990年1月1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994年12月6日)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1995年5月12日)
最低工资规定
 (2004年1月20日)
……

内容摘要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就重点条文逐条进行了条文加工,以法释法,并链接关联法条。此外,还收录了部分重要的劳动法相关法律文件。本书是学习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实用法规工具书。

精彩内容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实用版”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首选工具。
“实用版系列”独具五重使用价值: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典型案例指引”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例全文,均制作成电子版文件。扫一扫封底“法规编辑部”即可免费获取。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理解与适用[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这两个概念。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于雇佣与被雇佣而产生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关系则是平等民事主体间提供方给用工方提供劳务服务,获得劳务报酬的关系,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可能有很多方,可能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关系。2.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中,民事主体只提供劳务服务,用工方支付报酬,彼此之间在法律上不存在身份隶属关系,既没有档案需要放在单位或与单位有关的地方,也不需要员工手册等证明文件。3.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而劳务关系的民事主体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4.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等。 ?典型案例指引李林霞诉重庆漫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10期)案件适用要点:网络主播与合作公司签订艺人独家合作协议,通过合作公司包装推荐,自行在第三方直播平台上注册,从事网络直播活动,并按合作协议获取直播收入。因合作公司没有对网络主播实施具有人身隶属性的劳动管理行为,网络主播从事的直播活动并非合作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其基于合作协议获得的直播收入亦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具有经济从属性的劳动报酬。因此,二者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网络主播基于劳动关系提出的各项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条文参见
《劳动合同法》第2、96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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