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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尼古拉斯·布莱克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ISBN9787513351164

出版时间2023-0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5元

货号31647798

上书时间2024-07-04

书香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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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作者】 尼古拉斯•布莱克(Nicholas Blake)
尼古拉斯•布莱克本名塞西尔•戴-刘易斯(Cecil Day-Lewis)。一九〇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生于爱尔兰的巴林托勃市,一九〇六年母亲去世后,他随父亲来到伦敦定居。在牛津大学求学期间,他与有名诗人威斯坦•休•奥登关系密切,并协助奥登编辑了牛津诗集。一九二五年,属于他自己的第一本诗集问世。
    一九二七年硕士毕业后,塞西尔•戴-刘易斯先后在几所学校任教,但收入微薄。为了补贴家用,他开始创作侦探小说。出版经纪人建议他必须区别诗人与小说家的双重身份,于是一九三五年,第一本以尼古拉斯•布莱克这个笔名发表的作品问世,名为《证据的问题》(A Question of Proof),绅士侦探奈杰尔•斯特兰奇韦斯首次登场。这位侦探几乎是以奥登为原型塑造的,不过在该系列的后期作品中,奥登的影子渐渐消失了。塞西尔•戴-刘易斯一共以尼古拉斯•布莱克这个笔名创作了二十部侦探小说,其中十六部属于奈杰尔•斯特兰奇韦斯系列。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他终于可以靠写作维生,生活变得不再拮据。尽管当时的文学界对侦探小说这种“娱乐小说”颇有微词,但他本人从不认为创作侦探小说有失身份,反而对这种“二十世纪的民间故事”乐在其中。
   奈杰尔•斯特兰奇韦斯的姓氏取自英国曼彻斯特的一所监狱,这名侦探毕业于牛津大学,办案之余他也是一名学者。在调查命案时他经常会引经据典,说话也经常暗藏机锋,他的查案风格常被拿来与约翰•迪克森•卡尔笔下的基甸•菲尔博士作比较。
    除了写作,塞西尔•戴-刘易斯还先后在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及哈佛大学教授诗歌。一九六八到一九七二年间,获颁桂冠诗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就职于英国情报部,并于一九五〇年受封OBE。他一生经历了两段婚姻,有四名子女,小儿子是三获奥斯卡很好男演员奖的丹尼尔•戴-刘易斯。
一九七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塞西尔•戴-刘易斯因胰腺癌逝世。人们遵照他的希望,将他安葬于他生前深深崇敬的作家托马斯•哈代的墓地附近。

目录
第一部分 菲利克斯?雷恩的日记
第二部分 河上一幕
第三部分 死亡的身躯
第四部分 揭露罪行
尾声

内容摘要
小马蒂被车撞死了,肇事者逃逸。马蒂的父亲弗兰克伤心欲绝,他独自去现场调查,锁定了乔治为首要嫌疑人。他决定复仇。
马蒂死后,弗兰克每天都写日记,对车祸的调查、对肇事者的憎恨,以及复仇的计划他全都写了进去。终于,到了实施计划的这一天。 弗兰克的计划失败了,然而乔治还是死了。糟糕的是,就因为那本日记,怀疑的矛头全部指向了弗兰克。为了洗脱嫌疑,弗兰克向奈杰尔?斯特兰奇韦斯求助,于是这位名侦探来到了案发现场……

精彩内容
1937年6月20日我打算杀掉一个人。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住在哪儿,长什么样子。但我会把他揪出来杀掉??亲爱的读者,请原谅我写下如此戏剧性的开头。听起来像我的某本侦探小说的第一句话,对吧?只不过这次的故事永远不会被出版,所谓“亲爱的读者”也只是循例写写而已。或许也不只是这样。我正准备承认一项——会被世间称为“犯罪”的行为。任何罪犯,只要他没有共犯,都需要一位知己来听自己倾诉几句。莫大的孤独感、压抑的独处时光和对即将犯下罪行的担忧,对于个人来说实在是难以承受。终有一天他会说漏嘴。或者,如果他意志坚定,他的良心会背叛他。无论他是什么样的人——或鬼鬼祟祟,或担惊受怕,或狂妄自大——他内心那严格的道德卫士都会跟他玩起猫鼠游戏,逼迫他不慎吐露真相,诱使他自信过头,留下指向自己的重要证物,怂恿他犯下各种纰漏。若有良心全无之人,那任何法律与秩序的力量都无法制裁他。但其实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残存着一点点赎罪的冲动,一股罪恶感,一名“城墙之内的叛徒”①。我们会被内心的缺陷背叛。即使嘴上打死不认,行动上也会不自觉地暴露。所以才有那么多罪犯喜欢重返犯罪现场。这也是我写下这些日记的原因。阁下,我想象中的读者,各位伪君子,我的同胞,我的兄弟①,请倾听我的忏悔。我将对您完全坦承。如果有人能使我免受绞刑架的制裁,那便是您了。
在我精神崩溃后,詹姆斯借给我这间小屋让我休养。在这屋里很容易想起那场谋杀(啊,亲爱的读者,我没疯,您完全不需要有这种担忧。我从未比此刻更清醒。我是有罪,但没发疯)。我会想起那场谋杀??往窗外看去,金帽崖在夕阳下闪着点点金光,港湾中细碎的波浪涌动着,在我脚下约一百英尺的地方,船只像婴儿一样躺在柯布湾的怀抱里。您能明白吗?这些景象无一不让我想起马蒂。如果马蒂没被杀害,我们就会到金帽崖上野餐。他会穿上最喜欢的那件鲜红色泳衣,跳进海里玩耍。而且今天正好是他七岁的生日,我答应过等他七岁了,就教他驾驶小艇。
马蒂是我的儿子。半年前的某个晚上,他去村里买糖果回来,从马路对面回家。他可能只看到了两束平行的灯光从转角处射出,感到了一瞬间的绝望,然后撞击就让一切陷入了永恒的黑暗。他被撞进路边的沟渠,当场死亡。数分钟后,我找到了他。一袋糖果撒得满地都是。我一颗一颗地把它们捡起来——因为好像也没别的事可做了——直到我在其中一颗上看见马蒂的血迹。之后我就生了重病,脑膜炎,神经衰弱之类的。事实上,我确实不想活了。马蒂本是我的一切,苔莎在生下马蒂的时候去世了。
撞死马蒂的车并没有停下。警方也没找到肇事者。从马蒂遗体的伤势和被丢弃的状态看,警方认为凶手开过那个转角时车速肯定有五十迈。我绝对要把那个人揪出来杀掉。
今天我实在没法再写下去了。
6月21日亲爱的读者,我保证过对您完全坦承,但我好像已经打破了诺言。其实,这件事连我自己也难以面对。这是我的错吗?让马蒂独自去村里是错的吗?
唉。感谢上帝,我写出来了。因为太痛苦,我写这句话的时候笔尖差点戳穿纸面。我只觉得两眼发黑,好像要从溃烂的伤口中拔出一支箭。但疼痛也是一种解脱,让我可以仔细审视这慢慢置我于死地的箭头上的倒钩。
假如我没给马蒂那两便士,假如那天晚上我陪他一起去,或是让蒂格太太陪他,他现在就还活着。我们可以驾船在港湾里航行,去柯布湾钓对虾,或者在大黄花丛中爬下山坡——那种花叫什么来着?马蒂在的时候,总喜欢问清楚一切事物的名称。但现在他不在了,我孑然一身,也没兴趣再去探求。
我本希望他能独立成长。苔莎去世后,我独自抚养马蒂。我很清楚我可能会把他宠坏,所以我试着让他学会独立自主,让他面对风险。他已经独自去过村里好多次了,有时我在工作,他就会去跟村里的孩子玩上一上午。他过马路从来都很谨慎,更别提我们那边的道路上根本就没什么汽车来往。谁知道恶魔会突然从转角冒出来横冲直撞呢?我估计,他肯定是在向某个该死的女人炫耀车技,要不就是喝酒了。出事之后,他却不敢留下来承担后果。
亲爱的苔莎,这是不是我的错?你当然也不想我过分溺爱他的吧?你也不喜欢被过分保护和照顾,你生前就是个独立自强的人。不。我的理智告诉我,我没错。但我总会想起当时攥住那个破烂纸袋的小手。它并没有指责我,但也绝不让我放松,就像一个温和但纠缠不休的幽灵。我的这场复仇,其实只是为了我自己。
我想知道验尸官①有没有批评我的“疏忽大意”。在疗养院的时候,他们甚至不让我看报纸。我只知道似乎有若干不知名的人会被判过失杀人。过失杀人!他杀害的可是一名幼童。就算他真的被捕了,最多也就判个几年有期徒刑,然后他就又可以像疯子一般逍遥法外——除非终身吊销他的驾照。但真的有过这样的先例吗?我得先找到他,不让别人对他动手。杀掉他的这个人简直应该被授予花冠(我在什么书里看过这样的说法呢?),受万人敬仰。唉,别开玩笑了。我所设想的事情跟所谓的“正义”根本没半点关系。
可我很想知道验尸官说了什么。其实我已经差不多恢复了,却一直留在这里不回去,就是因为在意验尸官的话,也怕听到街坊四邻的议论。“看哪,是那个任由自己孩子被害死的人!反正验尸官是这么说的。”去他们的!验尸官也是。反正不久之后他们就有理由直接叫我杀人犯了,这点小事有什么好在意的。
后天我就回家。就这么定了。我今晚会写信给蒂格太太,请她把小屋收拾好。我已经直面过这件事中让我最无法忍受的一点,也坚信自己没错。疗养结束了,我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我唯一该做的事情里去。
6月22日今天下午,詹姆斯赶来看望我,说:“想看看你恢复得怎么样!”他人真好。他看到我状态不错,还有点吃惊。我说,都是多亏了这间舒适宜人的小屋。可不能告诉他我找到了一个赖以维生的新目标,不然可能会引出让人尴尬的问题,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我答不上来的。比如“你是什么时候决定要谋杀X的?”(就像“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这种问题,起码要写一整篇论文才能充分说明。而跟情侣不一样的是,计划谋杀的人可没那么热衷于谈论自身——尽管我很矛盾地写下了这本能作为证物的日记。他们一般是杀完人后才会放心地说话,但经常说得太多了,可怜的恶棍们!
好了,我幽灵般的倾听者,现在应该让您了解一下我的个人形象了——年龄,身高,体重,眼睛的颜色,是否具有实施谋杀的资质,等等。我今年三十五岁,身高五英尺八英寸,褐色眼睛。常见面部表情:忧郁仁慈,像仓鸮一样——以前苔莎是这么说的。奇怪的是,我的头发尚未变得灰白。我的全名是弗兰克?凯恩斯。以前我在劳工部有自己的一张办公桌(我不会说“有一份工作”),但五年前,我得到了一笔遗产,再加上我比较懒,于是辞了职,搬到了苔莎和我一直向往的乡村小屋。“她反正要死的,迟早总会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一天。”①莎士比亚如是说。虽说已经退休了,但天天只知道在花园里闲逛,或者搭着小船在海上发呆也说不过去,于是我开始写侦探小说,用的是“菲利克斯?雷恩”这个笔名。没想到这些小说还挺受欢迎,给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但我绝对无法把侦探小说看作严肃文学的一个分支,因此我从没有曝光过自己的真实身份。我的出版商也保证不会泄露雷恩的秘密。最初,他们很不习惯,竟然会有作者想跟自己的作品切断联系;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了其中的乐趣。他们莫名自信地觉得“神秘的作者”是很好的卖点,进而对此进行大肆宣传。据他们说,菲利克斯?雷恩的读者群迅速扩大(出版用语)。我倒是好奇,这些读者里面到底有多少人真的很想知道“菲利克斯?雷恩”的真实身份呢?
诚然,我不会苛责“菲利克斯?雷恩”,因为不久的将来他就会派上大用场。顺带一提,当我的邻居问我整天都在忙什么的时候,我都撒谎说是在为华兹华斯写传记。我确实很了解他,但若要我写他的传记,我还是宁愿吃一英担①的固体胶。
保守来说,我相当缺乏当杀手的资质。作为菲利克斯?雷恩,我稍微学习过法医学、刑法和警方办案的流程等知识。但我从没开过枪,最多也只是用药杀死过老鼠。我对犯罪学的了解告诉我,只有上将、哈雷街②的专家和矿老板们才能逃脱谋杀罪名。我这么说也许对非职业杀手们并不公正。
至于我的性格,从这本日记就能推断出来。我认为我的性格相当差,但或许这只是一种世故的自欺欺人??亲爱的,永远不会看到这篇日记的读者们,请原谅我这番浮夸的长篇大论。当一个人孤独地困在浮冰上,在黑暗中迷失了方向,他没法不自言自语。明天我就回家了。希望蒂格太太把马蒂的玩具都送人了,我交代过她的。
6月23日家里的小屋还是老样子。咳,不然呢?难道我指望有哪面墙会为马蒂哭泣吗?这是一种典型的傲慢——认为世界会因个人微小的悲伤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房子当然还是原样。只不过物是人非,已经有一条生命永远离开了这里。我看见转角处新放了一个写着“危险”的告示牌。亡羊补牢罢了,一如往常。
蒂格太太把自己的情绪控制得很好。也许她真的感到了悲痛,也可能她用这样伤感的语气说话只是想让我好受一点。重看时我发现这句话很恶心——我是在嫉妒那些深爱过马蒂、分享过他人生时光的人。上帝啊,我是不是正一步步变成那种占有欲过强的父亲?果真如此的话,那我就太适合谋杀了。
刚写完上面那句话,蒂格太太就进来了。她通红的脸上带着歉意和坚定,好像一个胆小鬼准备自我牺牲来告发什么黑幕,又像是刚刚从祭坛上走下的圣人。“我就是做不到,先生。”她说,“我没有那份勇气。”她突然开始大哭,吓了我一跳。
“怎么了?”我问。
“把玩具都捐掉。”她哭着答道。她将一把钥匙丢在我桌上,转头就跑了。那是马蒂玩具柜的钥匙。
我上楼去到马蒂的房间,打开那个柜子。我必须一次性处理完,否则再也不会有勇气开始。我盯着玩具看了很久,无法思考。模型汽修厂,小火车模型,只剩一只眼的旧泰迪熊。这三个是他最喜欢的。考文垂?帕特莫尔的诗句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他摆弄着各种小物件,在他的领地里,有一盒小棋子和一块红色血丝纹石头,一片久经沙滩打磨的碎玻璃和六七个贝壳跟风铃草一瓶还有两个法郎铜币,排列得仔仔细细,以宽慰他难过的心情。
蒂格太太说的没错。要留下它们,需要有东西将我的伤口反复割开,不让它愈合。比起村里的墓碑,这些玩具才是更好的纪念。它们能让我保持清醒,它们预示着某人即将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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