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之三元主体关系论辩--以广佛都市圈实践经验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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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瑜//陈永杰//黄思敏|责编:高媛
出版社社科文献
ISBN9787520160469
出版时间2020-02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89元
货号30835306
上书时间2024-06-0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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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丁瑜,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陈永杰,中山大学政府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黄思敏,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目录
第一章 政府购买服务的理论与实践发展
第一节 导论
第二节 政府购买服务的发展脉络
第二章 来自中国香港、美国和英国的经验
第一节 中国香港
第二节 美国
第三节 英国
第四节 总结
第三章 三元主体的理论框架
第一节 三者的界定
第二节 从广州经验看全国
第三节 再思三元主体关系
第四章 佛山市禅城区:精准确定服务内容,构建高效政社“合伙”模式
第一节 案例背景
第二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的需求分析
第三节 禅城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规划
第四节 案例总结
第五章 佛山市南海区:使用者自主选择,承接者优胜劣汰
第一节 案例背景
第二节 基于实证研究的养老需求分析
第三节 南海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规划
第四节 案例总结
第六章 佛山市三水区:灵活筹资模式,多元主体参与
第一节 案例背景
第二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的需求分析
第三节 三水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规划
第四节 案例总结
第七章 总结与建议
第一节 案例总结
第二节 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1 国家级政策文件
附录2 广东省政策文件
附录3 佛山市政策文件
附录4 佛山市各区政策文件
内容摘要
在新公共管理之风的带动下,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变革在世界范围内铺开,尝试打破过去政府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与质量。在完全私有化与政府大包大揽两个极端之间,人们寻找到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样一条更为温和的道路。随着政府服务观念转变的与相关政策推动,采用这一模式的城市不断增多,购买服务所覆盖的服务类型逐步扩展。我们不能仅仅关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优越性,更要看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限制条件与存在风险,才能全面正确认知和把握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的利弊,做到扬长避短。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模式在国内出现不到20年,许多地方政府实际应对这一年轻事物的经验,很可能走上不必要的弯路。因此,总结我国已有实践中的先进案例,为后来者提供借鉴与指导,便显得尤为重要。
广东省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走在改革的前沿,在公共服务供给的公私合作实践方面,其在内容、数量与质量上也位于国内前列,而在广东省内,又以广州市与佛山市两地最为突出。广、佛都是较早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城市,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两者在购买服务的方式、效果上都形成了自身的特色。通过对比广州市与佛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我们发现佛山市在购买服务过程中更加关注使用者这一主体,包括在购买服务前考察使用者的需求并融入服务方案设计、加强使用者在服务评估中的角色,在服务成效上取得了更为出色的效果。佛山市这一关注使用者的价值导向不仅在广东领先,在全国也是十分前卫。因此,我们尝试展现这一购买服务实践的全景,寻找优化购买服务效率与质量的经验,发现其中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为我国未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提供一定借鉴。
本书在梳理、总结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以广东省佛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践为案例,在呈现政府购买服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尝试回答以下问题:1.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是基于怎样的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是什么?有何利弊?
2.以广东省佛山市为案例,其公共服务供给现状如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状况是怎样的?存在什么问题?又有什么改进建议?
3.广东省佛山市的案例为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提供了什么经验?对于我国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有何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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