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市场行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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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市场行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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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项目(TA-9733)专家组

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

ISBN9787522010908

出版时间2021-03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79元

货号1202342264

上书时间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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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目录
部分 金融消费者、金融商品与服务的界定1

一、“金融消费者”的定义之争1

(一)金融消费者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含义1

(二)金融消费者的应有范围3

(三)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10

二、金融商品与服务的范围11

(一)法律制度层面11

(二)理论研究层面12

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界定范围14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主体原则上仅限于自然人,但要排除个人专家型消费者14

(二)金融商品或者金融服务在范围上应包括投资类等所有类型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16

(三)非金融类企业和组织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时获得与金融消费者相同的保护16

第二部分 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基石:行为监管的理论破局与国际经验18

一、行为监管:理论本源及其发展18

(一)行为监管的兴起18

(二)行为监管理论的内涵及要点20

(三)行为监管理论的研究进展及争议21

二、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的互动关系24

(一)内涵厘定24

(二)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关系25

(三)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衔接——“双峰”监管概念的引入28

三、行为监管理论的域外实践31

(一)行为监管的域外发展历程31

(二)行为监管的国际实践32

四、行为监管理论的作用和意义38

(一)保护金融消费者——“前瞻式”的行为监管38

(二)防范系统性风险——“介入式”的行为监管39

(三)加强金融产品创新领域的行为风险管控41

(四)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提出更为规范的要求42

第三部分 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监管现状与问题44

一、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监管现状45

(一)行为监管的执法体系45

(二)行为监管的内容47

二、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行为监管所存在的问题51

(一)缺乏统一上位法,未形成统一标准51

(二)缺乏统一定义52

(三)监管执法体系仍需改进55

(四)过程监管和监督不足55

(五)检查、处罚机制的体系化保障缺失57

(六)公平、高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仍待完善57

第四部分 金融广告监管61

一、金融广告的内涵61

二、我国金融广告的法律规制62

三、我国金融广告的监管现状64

(一)当前中国的广告管理体制64

(二)当前应对金融广告的治理措施65

(三)当前对违法金融广告治理存在的问题65

四、境外金融广告监管实践与借鉴66

五、完善金融广告监管的建议68

(一)建立事先审查制度与备案制度68

(二)建立负面清单与黑名单制度68

(三)明确权责划分,完善法律法规68

(四)加强建设举报监督制度,打造完备的消费者沟通渠道69

(五)着力金融消费者公共教育69

第五部分 金融消费者保护中的信息披露机制70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中信息披露的功能价值70

二、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信息披露的立法现状71

(一)信息披露的总体要求71

(二)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则72

(三)信息披露的标准设定77

(四)违规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79

三、当前金融信息披露现状的反思82

(一)披露信息缺乏可比性82

(二)风险的揭示与预警不足83

(三)信息披露民事责任制度欠缺84

(四)执法不严,违规成本较低84

(五)对关键信息的披露缺乏重视86

四、金融消费者保护中信息披露的制度完善87

(一)信息披露前的消费者认知测试87

(二)加强违规披露的民事责任制度87

(三)鼓励自愿披露和预测性披露92

(四)建立健全金融信息披露评级机制93

(五)信息披露内容的改革方向94

第六部分 金融机构客户账户管理制度97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客户账户管理的制度价值97

二、我国当前金融机构客户账户管理的主要规定98

三、我国金融机构客户账户管理的主要措施103

(一)银行客户账户管理的主要措施103

(二)证券客户账户管理的主要措施104

(三)信托业客户账户管理的主要措施106

(四)保险业客户账户管理的主要措施107

(五)互联网金融业客户账户管理的主要措施108

四、我国金融机构客户账户管理规则的比较109

(一)客户账户管理的共性特征109

(二)客户账户维护管理的差异性要求113

五、客户账户管理存在的问题115

(一)账户实名制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115

(二)模式化的规定缺乏灵活性115

(三)账户管理制度分散使风险责任难以落实115

(四)账户违规操作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改善115

六、金融机构客户账户管理的完善建议116

(一)加强个人账户实名制管理116

(二)建立客户账户分级分类控制措施116

(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116

(四)发挥行业自律效能116

第七部分 个人金融数据保护118

一、我国个人金融数据保护的法律规范及监管现状118

(一)个人金融数据保密和安全的法律规范及监管现状118

(二)个人金融数据使用和共享的法律规范及监管现状121

(三)征信报告机构保护个人数据的法律规范及监管现状122

二、现行征信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124

(一)个人金融数据保护的法律规范尚未体系化124

(二)个人数据缺乏针对性保护,监管方式较为滞后124

(三)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不明确,法律保护手段滞后125

(四)金融消费者缺乏有效的维权和争议解决机制126

(五)监管机制缺乏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协调和统一126

(六)监管机构执法力度有限,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违规成本过低127

(七)行业自律软约束尚未形成127

三、有关域外监管经验的借鉴128

(一)美国征信模式和个人数据保护经验128

(二)欧盟征信模式及个人数据保护经验129

四、相关个人数据监管制度的改进和完善131

(一)搭建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132

(二)信息保护条款的具体设计132

(三)明确统一有效的信息保护监管机构,完善信息主体救济路径133

(四)统一和加强行政执法力度133

(五)应强化行业自律监管134

(六)构建完善的数据跨境移动规则135

第八部分 金融消费争议的ADR解决机制136

一、金融消费争议的ADR解决机制的制度价值136

二、我国金融消费ADR机制的现行规定137

(一)构建金融消费ADR的总体思路137

(二)银行业金融消费ADR机制的具体规定138

(三)证券业金融消费ADR机制的具体规定139

(四)保险业金融消费ADR机制的具体规定139

(五)其他金融业金融消费ADR的具体规定140

三、我国金融消费ADR机制的实践情况140

(一)金融消费ADR机制的实践经验140

(二)金融纠纷ADR机制存在的问题142

四、境外金融消费ADR机制的经验借鉴144

(一)美国的金融消费保护局145

(二)英国的金融申诉专员机构145

(三)日本的金融行业组织纠纷解决机构146

(四)中国香港地区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147

(五)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消费评议中心148

(六)境外金融消费ADR机制的主要经验149

五、我国金融消费ADR机制的完善建议150

(一)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投诉处理机制151

(二)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构151

(三)制定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构的具体规则152

(四)完善金融消费纠纷仲裁机制153

(五)实现金融消费ADR机制与诉讼之间的协调与对接154

第九部分 金融机构非法商业行为规制155

一、金融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55

(一)我国现行金融业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155

(二)目前我国金融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样态160

(三)规制金融业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完善建议162

二、非法资金使用164

(一)我国规制非法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164

(二)目前我国规制非法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167

(三)相关完善建议173

第十部分 金融消费者教育176

一、我国金融消费者教育的相关规定176

(一)银行业176

(二)证券业177

(三)信托业178

(四)保险业178

(五)互联网金融与民间金融178

二、我国金融消费者教育存在的不足179

(一)金融消费者教育仍缺乏系统性、长期性179

(二)金融服务机构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具有功利性179

(三)目前的金融消费者教育缺乏针对性179

(四)金融消费者教育缺乏普及性180

三、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域外经验180

(一)美国180

(二)英国182

(三)澳大利亚184

(四)日本185

四、完善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建议185

(一)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领导和协调国家金融教育计划的发展和实施185

(二)制订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和指标体系186

(三)加强金融教育的针对性186

(四)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186

(五)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187

(六)建立全面的反馈机制和有效性评估机制187

(七)确立对金融消费者教育背后的资金保障187

(八)丰富教育方式,建立多样化的金融教育平台188

第十一部分 金融监管执法体制的完善189

一、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执法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189

(一)监管的协同性与协作性不足189

(二)监管体系割裂造成监管套利190

(三)检查、处罚机制体系化保障不足191

(四)金融监管的中央与地方事权未理顺192

二、监管执法体制的完善建议194

(一)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督执法部门的独立性194

(二)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跨部门协作机制194

(三)注重方式创新,提高监督执法的有效性195

(四)构建合理的中央与地方分层式金融监管体制196

第十二部分 金融机构保障与补偿机制199

一、金融机构保障与补偿机制的价值功能199

二、我国金融各业保障与补偿机制的现状200

(一)银行业保障与补偿机制的现状200

(二)证券业保障与补偿机制的现状201

(三)信托业保障与补偿机制的现状202

(四)保险业保障与补偿机制的现状203

(五)互联网金融市场保障与补偿机制的现状204

三、各金融业保障与补偿机制的比较206

(一)共性特征206

(二)差异之处208

(三)存在的问题209

四、保障与补偿机制的完善建议211

(一)银行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定位211

(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赔付制度的完善211

(三)保险公司退出机制的思考212

(四)信托业保障基金差别认购制的重新建立213

(五)互联网金融业保障与补偿机制的完善213

代结语 金融消费者保护视阈下我国行为监管的制度走向214

附件1 中国行为监管体制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现状之中期调研报告216

附件2 《金融消费者保护条例》(课题建议稿)264

后记276



内容摘要
本书为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项目(TA-9377)“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市场行为监管机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旨在通过加大对行为监管的核心概念、理论体系、靠前经验和监管手段等的研究,通过优化行为监管手段达到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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