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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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控新冠肺炎法律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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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雪倩,王晨光,曹艳林,邓利强 编

出版社研究出版社

ISBN9787519908713

出版时间2020-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2元

货号1202036740

上书时间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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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依法抗“疫”促进国家应急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第一章依法提升疫情防控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全民动员,依法抗“疫”
(一)依靠群众,全民动员
(二)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三)依法迅速、果断切断传播途径
(四)全力救治,保障公民健康权益
(五)加强监管,依法从严惩处各种违法行为
二、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疫情防控的应急措施必须以科学规律为基础
(二)防控措施必须要严格依法
(三)疫情防控必须有序开展
三、以法治思维参与疫情防控,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一)以法治思维作为我们提供法律服务的理念
(二)以疫情防控工作的现实需要作为我们工作的导向
(三)以辅助构建更加完善的疫情防控制度作为我们努力的目标
四、关于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时期支持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建议
(一)依法赋予基层决策者应急抉择权
(二)依法处理各方利益主体关系
(三)公民权利的强制措施应当有法可依,尽量降低损害程度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状态下的公民权利保障与
(一)必须以控制疫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目的,严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立场
(二)应对措施必须基于科学规律之上
(三)必须依法应对
六、关于加强大量人员返城情况下疫情防控的专家建议
(一)防控决策和措施应有医学基础和法律根据
(二)对返城人员的健康检测应延伸到返城沿途各站点和交通工具上
(三)针对上班后人员密集地点的防控措施
(四)尽快研发使用快速检测盒或试剂,建立早诊断的快速通道
(五)加强对采取措施的合法性论证
七、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确诊者居住大致区域的法律意见
(一)法律规定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
(二)并无明确规定应向社会公布的疫情信息内容
(三)公布的疫情信息应能够有的放矢指导疫情防控
(四)公布的疫情信息不能侵犯患者隐私权
(五)个人利益应服从公共利益
(六)政府根据防疫需要确定向社会公布的疫情区域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
九、修改中国有关食用野生动物法律条文的建议
(一)食用野生动物带来的新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危机
(二)现行法律有关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
(三)现行法律规定给传染病防治留下的漏洞
(四)法律修订建议
十、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如何保障正常诊疗的开展
(一)原则
(二)医疗机构停止接诊或者中断治疗存在的法律风险
(三)对于正常诊疗开展的几点建议
十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期法律工作的思考
(一)完善公共卫生领域方面立法,强化法治保障
(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应急管理体系,增加能力建设
(三)强化严格高效执法,公平公正依法处罚
(四)因地制宜加强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实操演练
(五)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第二章疫情防控政府部门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一、疫情信息公布、突发事件、警报和启动等应急机制的区别
二、确定疫点、疫区的相关法律根据
三、“封城”的法律根据和效果
四、关闭交通枢纽和工具的法律根据
五、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等定义和采取措施的依据
六、在应急状态下如何对不同群体进行检疫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决策的传染病学基础
八、疫情防控带来的新契机
第三章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应注意的问题
一、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应注意的问题
(一)在医院就诊的患者拉扯医务人员口罩等防护用具怎么办
(二)防控期间患者或家属殴打医务人员,造成感染怎么办
(三)疫情期间国家调遣,医务人员应当如何办
(四)医务人员接诊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五)患者故意隐瞒接触史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二、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在诊疗中应注意的问题
(六)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如何处理
(七)疫情期间新发现新冠肺炎的患者应该如何处理
(八)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应该按照哪些文件安排工作
(九)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应该如何给予医务人员保障
(十)疫情期间如何对待新冠肺炎感染患者和其他患者
(十一)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如何补充医疗用品
(十二)如何处理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尸体和医疗废物
(十三)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授权,医疗机构能否手术
(十四)患者不如实提供病情、病史,不配合治疗、隔离、转院怎么办
(十五)疫情期间普通患者可以出院但拒不出院怎么办
(十六)患者违反隔离规定不听劝告殴打其他患者怎么办
(十七)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怎么承担
三、疫情期间处理医务人员劳动人事争议应注意的问题
(十八)医务人员休假被隔离,无法正常上班,怎么办
(十九)医务人员休假医院紧急召回,回来后是否需要隔离
(二十)劳动者拒绝隔离,传播病毒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一)休假结束劳动者未上班,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二)医院通知员工到岗,员工拒绝返岗,医院如何处理
(二十三)疫情期间事业、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如何发放
(二十四)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治疗隔离期间薪酬如何发放
(二十五)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人员如何处理
(二十六)员工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
(二十七)感染新冠肺炎且合同到期的员工,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二十八)返岗职工要求医院出具健康证明,医院如何处理
(二十九)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工资应当如何发放
(三十)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四、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十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三十二)疫情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应承担哪些责任
(三十三)合同未约定不可抗力或排除在免责之外怎么办
(三十四)疫情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如何处理
(三十五)合同继续履行,但造成明显不公平应当如何处理
五、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医疗机构接受社会捐赠注意事项
(三十六)由医疗机构的哪一个部门负责接受捐赠
(三十七)接受捐赠时,捐赠方不愿意签订协议怎么办
(三十八)接受物品捐赠的,是否必须公开说明捐赠物品的价值
(三十九)接受物品捐赠的,医疗机构开具什么样的票据
(四十)医疗机构科室能否直接接受捐赠
(四十一)是否可以拒绝接受捐赠
(四十二)超出捐赠协议约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捐赠物资,是否违规
(四十三)疫情期间受赠物资是否在医疗机构之间进行调配使用
(四十四)不符合使用标准的捐赠物品如何处理
(四十五)非现金捐赠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四十六)医疗机构能否接受有经济往来机构的捐赠
(四十七)医疗机构疫情期间是否可以公开募捐
(四十八)医疗机构是否可以接受境外组织捐赠
(四十九)接受捐赠是否应当公示
(五十)采取哪种公开方式Z利于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
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隐私权问题
(五十一)何谓隐私权
(五十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涉及哪些隐私
(五十三)新冠肺炎感染患者的隐私权有哪些特点
(五十四)隐私受法律保护吗
(五十五)新冠肺炎防控牺牲部分隐私权的依据
(五十六)非新冠肺炎防控目的泄露隐私违法吗
(五十七)新冠肺炎防控泄露隐私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五十八)公布新冠肺炎患者所在小区合法吗
第四章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及个人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患者不配合救治的讨论
(一)新冠肺炎患者或家属不配合治疗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二)在疫情期间拒绝隔离与他人接触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合同履行相关问题的讨论
(三)企事业单位疫情发生前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如何处理
(四)疫情影响旅游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怎么办
(五)疫情致停工合同不能或延迟履行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六)疫情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怎么办
(七)疫情致聚餐宴席不能正常消费的,如何处理
(八)疫情致国际贸易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九)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事件
(十)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构成情势变更
三、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租赁问题的讨论
(十二)疫情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能否减免租金或解除合同
(十三)疫情期间租赁房屋,延迟交付可以不付房租吗
(十四)疫情期间租赁房屋且交付使用,可以不付房租吗
(十五)疫情期间,承租人是否可以要求减免租金
(十六)疫情期间不想继续租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十七)疫情期间承租人不付房租出租人可以扣押金吗
四、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破产相关问题的讨论
(十八)疫情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否申请企业破产
(十九)破产企业债权人如何在疫情防控期间申报债权
(二十)疫情致无法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怎么办
(二十一)破产程序中,如何召开债权人会议
(二十二)破产重整案件在防疫期间如何处理
(二十三)疫情防控期间破产财产的处置如何进行
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相关问题的讨论
(二十四)国家延长假期,劳动者可否要求劳动报酬
(二十五)劳动者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期能否要求劳动报酬
(二十六)疫情致不能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二十七)疫情期间推迟复工,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信息公布与隐私保护相关问题的讨论
(二十八)公布疫情信息的主体、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二十九)公布确诊患者的相关信息是否侵犯隐私权
(三十)公开在网络媒体等散布个人不实信息,是否侵害其名誉权
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市场相关问题的讨论
(三十一)疫情期间借款人迟延履行还款义务的,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三十二)疫情期间金融机构提前单方解除金融借款等合同合理吗
(三十三)疫情延误办理商标法、专利法等期限怎么办
(三十四)证券市场做虚假导致投资人损失,是否能够提起赔偿诉讼
(三十五)行政部门如何依法采取措施加强对市场的管控?当发现商品价格激增,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案件如何应对
(三十六)法院对立案、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工作做出哪些调整
(三十七)疫情期间开庭审理如何进行?对审理期限有什么影响
(三十八)在疫情较严重的地区被隔离出不了门,诉讼文书如何签收
(三十九)疫情防控延长了假期,案件上诉期限如何计算
(四十)疫情期间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怎么办
九、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诈骗问题的讨论
(四十一)在疫情期间为什么诈骗问题频出
(四十二)处理疫情期间诈骗行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四十三)对于诈骗行为应如何防范
十、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问题的讨论
(四十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行为侵犯的权益和违反的法律是什么
(四十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可能受到何种处罚
(四十六)如何分辨假冒伪劣口罩
(四十七)购买了假冒伪劣口罩如何处理
(四十八)如何治理假冒伪劣口罩的生产销售
(四十九)疫情期间加快口罩生产销售的建议
第五章优选人民检察院发布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一、优选人民检察院发布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一)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
(二)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
(三)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
(四)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
(五)依法严惩诈骗犯罪
(六)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七)依法严惩其他涉疫情严重暴力犯罪
二、优选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一)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
(二)依法严惩诈骗犯罪
(三)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
(四)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五)依法惩治其他涉疫情犯罪
附录防控疫情推荐阅读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常用法律法规索引

内容摘要
本书旨在迅速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各个层面在庚子之春中国面临的大疫之下乃至大疫之后的高效合法应对,依法依序安排工作、生活,恢复生产经营,并为今后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提供一定的预案和建设性反思。
全书分为四部分,先综述本次疫情下全社会各有关机构面临的综合治理以及行政、司法、日常生产经营所面临的问题及建议。再聚焦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掌握的疫情相关法律问题。然后分别以问答形式解答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及公民需要掌握的疫情相关法律问题。并收录了优选人民检察院首批和第二批公布的疫情相关犯罪典型案例,以及推荐阅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便查。
本书集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及医药卫生领域专家学者于一堂,由国家卫健委全国新冠肺炎专家组成员中的法律专家和中国卫生法学会的学者合力打造。极具实用性和权威性,可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司法实务人员作为工具书来指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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