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师基础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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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俊禄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191898
出版时间2014-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9元
货号1200896247
上书时间2024-12-20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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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姜俊禄 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合伙人。
姜俊禄律师是中国首批劳动法博士学位获得者,长期从事劳动法的实务研究,对靠前劳工法律和中国劳动法有系统考察,在审查和起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草拟单位内部劳动规则、代理劳动争议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作为劳动法律师,姜俊禄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立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的工作,并结合大量的具体劳动争议提出了许多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得到了业界普遍的认可。姜俊禄律师曾为在华投资的许多跨国公司和中国的大型和特大型企业提供过关于劳动法的咨询意见。
姜俊禄律师自1995年开始担任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2005年担任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
姜俊禄律师还积极参与学术研究与社会活动,担任了其他众多的社会职务,其中主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评审专家、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北京市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会会长、北京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兼职教授、靠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协会(日内瓦)会员、美国律师协会中国项目顾问等。
姜俊禄律师分别于1992年和200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法学院,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于1994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本教程编写的目的
第二节 本教程的特点及法律依据
第三节 劳动法律服务范围
第四节 一般执业要求
第二章 提供法律咨询
第一节 总体规定
第二节 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
第三节 为用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第三章 参与劳动争议调解
第一节 调解组织
第二节 调解程序
第四章 接受案件委托
第一节 接受委托的审查事项
第二节 办理委托手续
第五章 参与劳动仲裁
第一节 立案
第二节 应当注意和审查的事项
第三节 答辩和举证
第四节 开庭和裁决
第六章 参与劳动诉讼
第一节 诉讼阶段审查事项
第二节 逾期未处理案件的直接起诉及其例外
第三节 不服仲裁裁决的起诉时限
第四节 一裁终局裁决劳动者起诉与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并存时的处理
第五节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期限及申请法院
第六节 仲裁裁决被撤销或者不予执行时可以起诉
第七节 劳动争议案件不能在诉讼中提起反诉
第八节 诉讼阶段增加诉讼请求的处理
第九节 诉讼阶段可以追加仲裁阶段遗漏的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
第十节 劳动诉讼案件的管辖
第十一节 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应分别起诉
第十二节 双方均不服裁决而起诉案件的并案审理
第十三节 提起诉讼
第十四节 诉讼阶段应重新举证
第十五节 申请调取仲裁卷宗
第十六节 一审终审的劳动争议案件
第十七节 诉讼阶段的财产保全
第十八节 诉讼请求应附清单
第十九节 无须仲裁前置程序的案件
第二十节 支付令
第二十一节 一裁终局裁决的撤销
第二十二节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的救济方式
第二十三节 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第二十四节 代理用人单位参加诉讼的一般抗辩理由
第七章 担任劳动法律顾问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担任劳动者、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法律顾问
第三节 担任用人单位劳动法律顾问
第四节 担任专项劳动法律顾问
第八章 劳动刑事案件辩护
第一节 劳动刑事案件法律服务
第二节 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三节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第四节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五节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六节 强迫劳动罪
第七节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第八节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第九章 参与人事争议处理
第一节 总体规定
第二节 人事争议仲裁
第三节 人事争议的司法处理
第四节 人事争议处理与劳动争议处理的不同差异
第十章 附则
内容摘要
本书是“中国律师实训经典?基础实务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基础实务的蓝本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从事劳动法业务基础技能指南》,主编邀请律师界参与制定该指南的从事劳动法业务的高手参与撰写。本书的特色是简明清晰,条理分明,密切结合实务,具有可操作性。本书共包括总则、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劳动争议调解、接受案件委托、参与劳动仲裁、参与劳动诉讼、担任劳动法律顾问、劳动刑事案件辩护、参与人事争议处理以及附则十章。本书编者总结多年的实务经验,编写体系也本着实用的原则,为劳动法领域的从业律师提供了很好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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