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说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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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说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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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宗其 著

出版社中国财富出版社

ISBN9787504752352

出版时间2014-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9.8元

货号1200947550

上书时间2024-12-16

谢岳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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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余宗其,196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1981年毕业于西北大学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专业,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鲁迅研究学会会员、中国法制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涉法文学研究所副所长。

目录
第一辑法律人物形象素描1
一 可悲可叹:纯文学家都是聊斋法理世界的门外汉——从《画皮》说起3 
二貌恶而心善的法官——说《陆判》6
三 有多种罪行的女性形象——说《侠女》10
四 严于执法的临时法官——说《李伯言》13
五 守礼而犯刑的少女——说《商三宫》17
六 法律蕴含丰富的传奇女性人物——说《小二》20
七 夫妇三人出生人死的遭遇——说《庚娘》23
八 杀人惯犯的最后杀人罪行——说《田七郎》26
九 守礼法、卫刑法的奇女——说《妾杖击贼》30
十 罪与罚 是与非——说《续黄粱》33
十一 为丈夫平反冤狱的妻子——说《辛十四娘》36 
十二 三次当刑事被告的惯犯——说《窦氏》39
十三 一个杀人犯的沉沦史——说《云翠仙》42
十四 百姓与官员之中都不乏玩弄法律的人——说《饿鬼》46
十五 以身殉职的法官功大于过——说《阎罗薨》48
......

内容摘要
早在二十年前的拙著《法律与文学的交叉地》中,笔者就指出过,人物形象是涉法文学作品的法律内涵的一大载体。因此,解读一切涉法文学文本,无不要高度重视人物形象的法理蕴含。《聊斋志异》恰恰在个重要环节上成就斐然,令人欣喜不已。
出现在作品中的除了人,还有狐、鬼、神之类。谈聊斋的学者,往往处处强调什么“谈狐说鬼”,这不仅造成行文上的重复、累赘,而且也讲不出什么道理。再说,书名虽有“志异”二字,读每一篇作品才知道,蒲松龄并没有渲染恐怖气氛,也没有表现狐、鬼、神如何超凡脱俗的一面,相反倒按人的样子来写狐、鬼、神。正因为这样,本辑人物论几乎不提什么狐、鬼、神,径直按清一色的“人”来叙述和议论。诸如“人鬼情未了”一类的话语,笔者一概不取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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