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 2020 第4辑(总第278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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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 2020 第4辑(总第278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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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者:司法部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10512

出版时间2020-05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18元

货号1202138581

上书时间2024-12-02

谢岳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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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目录
编辑说明

行政法规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

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法工作规定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附:

2020年3月份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本汇编收集的内容包括:上一个月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很高人民法院和很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另外,还收入了上一个月内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

精彩内容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2020年3月17日国务院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0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公布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是指对危害农作物及其产品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预报、预防与控制、应急处置等防治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科技支撑、绿色防控。

第四条 根据农作物病虫害的特点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危害程度,将农作物病虫害分为下列三类:

(一)一类农作物病虫害,是指常年发生面积特别大或者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农作物病虫害,其名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二)二类农作物病虫害,是指常年发生面积大或者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农作物病虫害,其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三)三类农作物病虫害,是指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和二类农作物病虫害以外的其他农作物病虫害。

新发现的农作物病虫害可能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确定其分类前,按照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管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六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植物保护工作机构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有关技术工作。

第八条 农业生产经营者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防治工作予以配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依法推广应用,普及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推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国际合作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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