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新正版】 法兰西史/民国学术文化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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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正版】 法兰西史/民国学术文化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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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品兰

出版社岳麓

ISBN9787807617464

出版时间2011-12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15元

货号2229254

上书时间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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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法兰西史》编者冯品兰(1894—1984),原名泽兰,字蕙田,义乌乔亭人,历任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教务主任,金华师范学校校长,终身从事师范教学和研究,著书立说,成绩斐然,其主要著作除本书之外,另有《儿童研究》《社会学纲要》《现代教育思潮》《西洋教育史》等。

目录
总序
自序
绪论
  第一节  法兰西的地理
  第二节  法兰西的民族
第一章  封建时代的法兰西
  第一节  查理曼帝国及其分裂
  第二节  法兰西王国的成立及其王统
  第三节  法国的封建制度
  第四节  十字军与法国
  第五节  英法关系的由来及百年战役
第二章  民族国家成屯后的法兰西
  第一节  民族国家的形成
  第二节  政权教权的消长至宗教改革
  第三节  路易十四的内政外交
  第四节  十八世纪的殖民政策
  第五节  法国的社会与文化
第三章  大革命后的法兰西
  第一节  大革命的前夕
  第二节  大革命的经过
  第三节  拿破仑的大活动
  第四节  维也纳会议与法国
  第五节  第二次共和
  第六节  拿破仑第三
  第七节  普法战役与第三次共和
  第八节  欧洲政策与世界政策
第四章  大战后的法兰西
  第一节  世界大战
  第二节  巴黎和会
  第三节  国际联合会与法国
  第四节  战后经济
  第五节  外交政策
  第六节  保安问题
  第七节  战债问题
  第八节  军缩问题
结论
  第一节  法国在欧洲及世界的地位
  第二节  法国与中国的关系
参考书
中文名词索引
西文名词索引
后记

内容摘要
 冯品兰编著的《法兰西史》除绪论和结论两部分,另分封建时代的法兰西、民族国家成立后的法兰西、大革命后的法兰西、大战后的法兰西等4章。《法兰西史》以法兰西的地理和民族为开端,贯串法兰西的社会、文化、
经济、宗教、政治和外交,明暗交错地展示了法兰西王周的成立,发展,繁
盛乃至衰亡。

精彩内容
 据塔西佗(Tacihus)所传述,日耳曼人初以部落土地为共有,分配于民众使用,其人死,则土地仍归于部落。但一进罗马风地方,忽变其旧制,占有土地,自行开垦,并发生私有财产权观念,而教会或修道院竟成为广大土地所有者。在罗马风的经济生活中,向有所谓恩惠一事,即大地主将土地使用权(Beneficium)赋予他人,自己则收其利益,日耳曼的地主亦相习成风,将土地赐给从者,而收其利益,且土地使用的报酬,不仅为自然物,并及于身体。同时日耳曼人还有主从相结的风俗,酋长尝聚集良家青年子弟为伯或尉,视为随战的扈从(consitatus)。
侵略其他民族,当然以大役小,以强凌弱,强者为王,弱者为侯,胜利的君长,又宰割他所得土地,以颁给从者。此外还有所谓农奴者在,被解放的奴隶,不能离开他的土地,专以种植为事,对旧主甘心服务。如
此主在保从,而从则尽忠以报之,并矢志服从。考封建制度的要素,为封土、为农奴,而此封土农奴,早已存在于日耳曼人的风俗习惯中。
在封建社会中,政治的中心,或为蛮夷酋长,或为强大主教,或为拥土地主,或为望族后裔,或为揽权奸人。当时民众无结团体白为守御的观念,只求附丽于强有力者以自保,诸侯附庸愈众,则保护能力愈强。法国自查理曼大帝死后,中央集权制度瓦解,有力诸侯实行地方割据。为增殖势力计,大诸侯之下有小诸侯,小诸侯之下有武士、地主,更附以自由民和农奴,以成一单位。再从形式上看,大诸侯仍隶属于法兰西国王。于是所谓封建也者,上至国王,下及农奴,形成一个极整齐的阶级系统,发展的形式,好像金字塔一样。此种政治结晶,为保护者和隶属者的自然结合,所以以尽忠效劳为一贯的唯一义务。此种精神,法国的封建制度更其显著。
封建制度既为自然的结合,即以宣誓受职的仪式,为契约的起点。
各阶级间彼此能实行誓约而尽其应负义务,则子孙得以封土(field)为财产。不过封土不仅限于土地,其他职位、金钱、货物、权利(如征
税)等都是。双方所负义务,普通无特别规定,就当地的惯例决定之。
大体分普通特别二类:普通的如尽忠于主人,为主人谋利益,泄漏敌人计画,保护主人家庭等等。特别的如从军(包括应召出兵,甲胄须具特别形式,从军期长短,防守主人堡垒,防护采邑等等)。此种义务,尝依据地方惯例以明文规定之。
封建制度,所以在法国特别发达,亦有它的必然性。封建的风习,非一朝一夕所能造成,前已约略叙述过了,但促进封建制度发达的动力,则为回教军的侵人。依日耳曼古制,凡自由民出兵,均须自费,但如今国土广大,交通义不便,长期间从军远地,经济上实有不可能。墨罗威朝的宫尹马泰尔,以王室教会领地作自己之恩惠赐给臣下。它的代价,就是养马出兵,如此始能组织有力军队,抵御回教军。足见封建制度,实基于国防必要上所采取的财政策略。但因财政上的便利,随而附以政治上的特权,即通常所谓课税审判的免除是。
此外还有三件事情,亦能促进法国封建制度有特殊的发展:第一、查理曼大帝死后,他的子孙卡罗林王朝无力维持大帝国,中央权力日趋衰微,地方诸侯日渐跋扈。
第二、日耳曼固有的个人主义,发展为各部落及有力者的独立割据倾向,并将地方官由父子世袭,化为封建君主。
第三、地方人民不信任王权,惟地方诸侯豪族,却能在领域内,维持秩序,保护人民,扶植生计。如防御诺尔曼的入寇,即为显例。P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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