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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徽因 著;梁从诫 编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1
版次1
装帧精装
上书时间2024-11-30
林徽因,(1904—1955),女,汉族,福建闽县(今福州)人,出生于浙江杭州。中国著名建筑师、诗人、作家。人民英雄纪念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深化方案的设计者。建筑师梁思成的第一任妻子。三十年代初,同梁思成一起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建筑,成为这个学术领域的开拓者,后来在这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学术成就,为中国古代建筑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文学上,著有散文、诗歌、小说、剧本、译文和书信等,代表作《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莲灯》,《九十九度中》等。
梁从诫,(1932-2010),男,祖籍广东新会,出生于北京市。祖父梁启超,父亲梁思成,母亲林徽因。曾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创办人、会长。1999年,获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和香港地球之友颁发的“地球奖”,以及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大熊猫奖”。2010年10月28日下午4时,在北京病逝,享年79岁。
小 说
窘
九十九度中
钟绿
--模影零篇之一
吉公
--模影零篇之二
文珍
--模影零篇之三
绣绣
--模影零篇之四
戏 剧
梅真同他们
[四幕剧]
翻 译
夜莺与玫瑰
--奥司克魏尔德神话
书 信
致胡适 一九二七年二月六日
致胡适 一九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致胡适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三日
致胡适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
致胡适 一九三二年一月一日
致胡适 一九三二年一月一日
致胡适 一九三二年春
致胡适 一九三二年六月十四日
致沈从文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中旬
致沈从文 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致沈从文 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下旬
致沈从文 一九三七年十月
致沈从文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九日至十日
致沈从文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九日
致沈从文 一九三八年春
致张兆和 一九四九年一月三十日
附:张兆和致林徽因、梁思成 一九四九年二月二日
致梁思庄 一九三六年夏
致梁再冰 一九三七年七月
致梁再冰 一九四一年六月
致朱光潜 一九三七年
致费正清、费慰梅 一九三五年八月
致费慰梅 一九三五年九月七日
致费慰梅 一九三五年十月
致费慰梅、费正清 一九三五年十一月至十二月间
致费慰梅、费正清 一九三六年一月四日
致费慰梅、费正清 一九三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致费慰梅 一九三六年五月七日
致费慰梅 一九三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致费慰梅 一九三六年六月三日
致费慰梅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致费慰梅、费正清 一九三八年三月二日
致费慰梅、费正清 一九三九年四月十四日
致费慰梅、费正清 一九四○年九月二十日
致费慰梅、费正清 一九四○年十一月
致费慰梅、费正清 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一日
致费正清 一九四三年六月十八日
致费正清 一九四六年一月
致费慰梅 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致费正清 一九四七年二月一日
致费慰梅 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日
致费慰梅 一九四七年十月四日
致费慰梅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致费慰梅、费正清 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八日至十二月八日
致傅斯年 一九四二年十月五日
附:傅斯年致朱家骅 一九四二年四月十八日
致金岳霖 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下旬
致梁思成 一九五三年三月十二日
致梁思成 一九五三年三月十七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三年(约)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三年七月十三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六年四月八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六年五月五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七年八月八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七年八月八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八年四月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二○年三月三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林长民致林徽因 一九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徐志摩致林徽因 一九三一年七月七日
跋 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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