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摘要
《斯通纳》由约翰·威廉斯编著。
斯通纳,土地的儿子,背负着父母的期望学习农学,本该回乡继承农场,却在偶然间被文学的魅力击中,开始转向文学专业,自此开始完全不同的人生。他在大学担任教职,一直到去世之前都是助理教授。他的一生平淡无奇,婚姻失败,教学方面也没有什么突出表现,而且还陷入一场旷日持续的人事斗争之中。他一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他见证了同辈和年轻一代如何被战争吞噬。他毕生为保全自我的完整和残酷的世界对抗,他成功了。他是一个凡人,也是一个英雄。
作者简介
约翰·威廉斯(John Williams, 1922—1994)美国作家,诗人,学者。辍过学,当过电台播音,从过军。退役后入就读并获博士。
于1945年-1985年间在母校丹佛任教,教授英语及创意写作。
曾编辑出版学术文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也创作过两本诗集。一生只写了四部小说:《惟有黑夜》(1948)、《屠夫十字镇》(1960)、《斯通纳》(1965)、《奥古斯都》(1973,本书当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
对约翰·威廉斯的写作,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评论:“当我称之为‘’,我的意思是它们(《屠夫十字镇》《斯通纳》)已经了各自类型范围内的评价标准。”
目录
正文
内容摘要
斯通纳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
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
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还有什么呢?他想,还有什么呢?
他还期望什么呢?他问自己。
1965年,约翰·威廉斯编著的《斯通纳》(Stoner)首版,《纽约客》(TheNewYorker)置评:上乘之作。2013年,《斯通纳》再版。《纽约客》再次置评:《斯通纳》出版近五十年后迎来畅销
,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精彩内容
1威廉·斯通纳是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
犹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
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死后,几位同事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一部中世纪的文献手稿,权当对他的纪念。这部书稿也许还能从珍稀古籍典藏库里找到,书上写了段题记:“敬赠密苏里大学图书馆,以缅怀英文系的威廉·斯通纳。诸位同仁谨记。”如果偶尔有学生碰巧看到这个名字,也许会纳闷威廉。斯通纳是谁,但促使他探究的好奇心顶多止于提个漫不经心的问题。斯通纳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怎么尊崇,现在几乎绝口不提了。对年纪稍长的同事来说,他的名字意味着让人想起等待大家的那个最
后结局;在年纪更轻的听来,这个名字不过是勾起毫无意义的过去的某种声音而已,而且没有什么共性可以跟他们本人或者自己的职业联系起来。
他于1891年出生在密苏里中部布恩维尔村附近的一家小农场,距离大学所在地哥伦比亚约有四十英里。虽然他出生的时候父母都还很年轻——父亲二十五岁,母亲勉强二十岁——可是,即便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斯通纳都觉得他们老了。父亲三十岁的时候显得像四十岁,因为常年劳作,腰身已经佝偻,经常绝望地盯着年复一年支撑着全家生活的那块贫瘠的土地。母亲对自己的生活还能够耐心对待,好像那不过是她必须要忍受的一段稍微漫长的瞬间。她双眼透着苍白的淡色,模模糊糊,眼睛周围的皱纹,在贴着头顶梳起、后面挽了个髻的稀薄灰发的衬托下,显得更加耀眼。
从自己最早能记得的时候开始,威廉·斯通纳就有很多活儿必须要做。六岁的时候,他就得从那几头瘦骨嶙峋的母牛身上挤奶,把几只猪赶进离屋子不远的圈里,还要到一窝母鸡那里去收鸡蛋。甚至从去距离农场八里路的乡村学校读书开始,从黎明前到天黑后,他的这段时间都要被一两种活儿所占据。十七岁
的时候,在农活的重压下,他已经开始驼背。
这是一个孤单的家庭,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全家被逃不掉的辛劳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儿。黄昏的时候,一家三口坐在那间小厨房里,亮着唯一的那盏油灯,凝视着昏黄的灯焰。经常在这个时候或者晚饭和上床睡觉之间的工夫,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是靠背椅里某个身躯单调的活动声,以及在那幢年迈的老房子下面某个木器发出的微弱而柔和的吱呀声。
这幢房子建在一片荒芜的四方形平地上,走廊和门扉附近那些不曾漆刷的木椽已经塌陷。由于长年累月的侵蚀,房子已经带上那片干燥土地的颜色——灰色和褐黄色,中间还夹杂着白色条纹。房子的另外一
侧是一条长长的走廊,稀稀落落地点缀着几把靠背椅和若干砍削过的桌子,还有一个厨房,全家有限的相聚时间大部分就是在那里打发的。另一侧是两间卧室,每间里面都摆放着铁制的床架,涂成白色,外加一
把靠背椅,一张桌子,上面有一盏灯和一只洗脸盆。
地板是没有涂过漆的木块砌成,分布很不均匀,由于老化,有些还开裂了,顺着裂缝,灰尘不断地渗透出来,斯通纳的母亲每天都要清扫。
在学校,他每天都要做功课,差不多也像家务活儿,只是没有农场的那些活儿让人精疲力竭。1910年春天,他读完了高中,心想可以接手多干点田里的活儿;在他看来,父亲好像变得越来越迟钝,那几个月过去后又变得更加疲惫。
可是,那年晚春的一个黄昏,这两个男人给庄稼
除了整整一天草,晚饭的碗碟收拾好了后,父亲在厨房跟他交谈起来。
“上星期县里来了个办事的。”斯通纳从平整地铺在那张圆形餐桌上的红白格子图案的油布上抬起头来,望着父亲。他没说什么。
“那人说他们在哥伦比亚的大学里新设了个学院。他们叫农学院。那人还说你应该去那里。得要四年。”“四年,”斯通纳说,“要花好多钱吧?”“你可以自己干活顶住宿和伙食费,”父亲说,“你妈妈的大表哥在哥伦比亚城外不远有个地方。需
要买些书和东西。我每月会给你寄上两三美元。”斯通纳的双手平摊在桌布上,在灯盏亮光的照耀
下,桌布闪烁着暗淡的光。他去的最远的地方没有超出过布恩维尔,顶多十五英里远。他尽量抑制着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
“你想过,这地方,完全靠你自己能应付下来吗?”斯通纳问道。
“你妈和我应该能应付下来。我会在北二十亩那里改种小麦,那会砍掉手工活儿。”斯通纳望着母亲。“妈呢?”他问道。
母亲用平淡无奇的语调说:“照你爸说的去做吧。”“你们真的想让我去吗?”他问道,似乎半是希望得到否定的答复。“你们真的想让我去吗?”父亲在椅子里挪了挪身子。他看着自己粗壮、长满老茧的手指,泥土钻进那些干裂的缝隙,深邃得都不可能洗掉了。他把手指锁在一起,从桌上举起来,那态度几乎像个祷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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