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新、旧债法比较研究:观念的转变和立法技术的提升
法学经典
¥
60
全新
库存3件
作者齐晓琨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12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3-09-1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除了没有塑料包装,基本会新书无异。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齐晓琨 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6-12
-
版次
1
-
ISBN
9787503668135
-
定价
36.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其他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450页
-
字数
367千字
-
丛书
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 【内容简介】
-
2002年1月1日生效的《债法现代化法》对德国《民法典》进行了其颁布以来规模最大的修改,被修改的部分主要集中在债法中涉及给付障碍的内容。
首先是在债法总则中对给付障碍的修改:——新法以法律后果为中心的法条结构,代替了原法中以给付障碍的形态为中心的法条结构,并为此结构创设了“违反义务”这一给付障碍总的事实要件作为各种法律后果的出发点,而原来的“积极的债权损害”判例法制度也被吸纳进了这一事实要件。
——原判例法制度“交易基础的丧失”和“缔约责任”被以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
——解约法的内容较原法更为合理。
其次是对债法分则中买卖合同法和承揽合同法的修改。
此次债法改革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将数个债法内容的单行法规收入《民法典》,具体内容见《德国新、旧债法比较研究:观念的转变和立法技术的提升》后面的附录。
另外,新法对原法的时效制度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因为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故未作详细论述。
本文意图对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工作提供一个有益的借鉴。
- 【作者简介】
-
齐晓琨,男,生于1969年。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外语系德语专业,曾担任导游工作。1994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双学士班,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和江西省律师事务所任职。2000年9月-2004年7月赴德国留学,先后取得图宾根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中、德民法对名誉保护的区别的背景研究》在德国获得三年一度颁发的米歇尔曼奖,并由德国汉堡Dr.Kovac出版出版。2004年10月-2006年10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师从梁慧星老师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 【目录】
-
德文缩略语
前言
第一章德国债法现代总览
第一节背景
第二节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债法中的给付障碍
第一节原法中的给付障碍
第二节债法改革后的给付障碍
第三章解约法
第一节导言
第二节原法中的解约法及其特点
第三节新债法中的解约法
第四章买卖合同法
第一节改革的重点
第二节瑕疵的概念
第三节出卖人无瑕疵履行的义务及买受人在瑕疵给付时的权利
第四节买受人权利的限制和排除
第五节买卖合同中的时效
第六节竞合问题
第七节消费品买卖的特殊规定
第八节小结:从法律政策上对新买卖合同法的评估
第五章承揽合同法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及承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承揽人无瑕疵完成工作成果的责任
第四节估价的费用
第五节承揽合同中的时效
参考文献
附件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