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四】细讲中国历史(共12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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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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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泳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52267
出版时间2018-07
装帧其他
开本32开
定价816元
货号30275826
上书时间2024-12-2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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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李学勤、郭志坤主编的《细讲中国历史(共12册)(精)》主要细述中国历代王朝的建立、兴盛、衰落与终结,对中国的政治、社会、生活、文化等作了深入浅出的解析,既重视重要史实的还原与细节的描画,又注意历史叙事的详略把握。全书呈现出了古代政治历史与社会变化的复杂性,并为人们理解清代提供生动而丰富的史事依据。全书附有大事年表、帝王世系以及历史地图。
作者简介
郭志坤,著名出版家,历史学家,首届上海出版人金奖、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称号获得者,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曾策划“中国断代史系列”,主编《细讲中国历史丛书》,著有《秦始皇大传》《隋炀帝大传》《荀子评传》《先秦诸子宣传思想论稿》《中华一万年》(与陈雪良合著)等,长期致力于中国古代历史的研究和历史学的普及工作。
目录
夏
序 一 李学勤
序 二 郭志坤
导 语
第一章 五帝时代和先夏史
第一节 万年前的中华文明起步
第二节 延绵千年的五帝时代
第三节 龙山文化和“龙”文化
第四节 作为“百里之诸侯”的先夏族
第五节 先夏史是五帝时代的文化亮点
第二章 早中期的治水英雄鲧
第一节 旷日持久的洪水大泛滥
第二节 鲧的治水业绩
第三节 鲧的个性及悲剧结局
第三章 大禹:“三代”第一王
第一节 “三过家门而不入”
第二节 治水十三年功成
第三节 “唯禹之功为大”
第四节 成为“三代”第一王
第四章 禹定九州和铸九鼎
第一节 天下九州的划分
第二节 禹贡制度
第三节 禹铸“九鼎”和王权建设
第四节 禹,一个新历史时期的领军人物
第五章 夏王朝的建立
第一节 禅让和禅让制度的衰微
第二节 传子制度的确立
第三节 夏启艰难的建国历程
第四节 “用岁四百七十一年”
第六章 夏王朝的兴盛
第一节 太康失国和“五子之歌”
第二节 后羿代夏
第三节 少康流亡中的砥砺
第四节 “天下共主,九夷来宾”的中兴盛况
第七章 夏王朝的衰亡
第一节 孔甲“乱夏”
第二节 “武伤百姓”的夏桀
第三节 商汤代夏
第八章 夏王朝的权威
第一节 “王”字内涵的变迁
第二节 王城—夏王朝权威的旗帜
第三节 “夏后氏官百”
第四节 宽严相济的夏代法制
第九章 夏朝划时代的文明进步
第一节 新时代和新文明
第二节 历法时代
第三节 青铜时代
第四节 玉石时代
第十章 为礼仪之邦奠基的夏礼
第一节 夏礼和中华传统礼仪
内容摘要
李学勤、郭志坤主编的《细讲中国历史(共12册)(精)》以时间为纲、专题为目,涵盖政治、经济、
军事、文化、科技、风俗等领域(方面)。以学术性为基础,以连贯性为原则,在反映各朝代特点的同时强调通俗性,文笔生动,深入浅出。
精彩内容
康熙元年十一月十五日,江南地方讹传,说康熙皇帝已经下谕,要求各年拖欠的钱粮都要在这一
天全部完足,否则“欠者籍没,全家流徙绝域”。
谁都不想被抄家产、被发配边疆,所以有办法的都争先恐后地在这一天当中,到衙门去交钱粮,衙门胥吏们从早到晚,忙得不亦乐乎。
奏销一案,据苏、松、常、镇四府和溧阳一县的统计,共欠有条银五万多两,被黜革的士绅达一
万三千多人。由于康熙并未亲政,事事由四位辅佐大臣决断,江南是汉人强势集居之地,他们处理起来自然绝不手软。比如,探花、编修官叶芳蔼只欠一厘,就被降职,时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松江府学生程兆璧的粮册上开明只欠七丝,一厘都不到,被革除了功名。哪怕是欠一毫,也与欠千金同罪,政令可谓严苛。
康熙六年五月,康熙有了亲政的机会,曾让臣下进言,有人就要求对士绅采取宽宥的措施,特别是江南地区。譬如,在初六日,兵部尚书龚鼎孳就上疏请求宽免奏销。他说:“臣伏读康熙四年三月初五日恩诏,凡顺治十八年以前拖欠钱粮及官吏侵欺偷盗库银者,一概宽免,大恩溥遍,薄海欢呼矣。乃顺治十八年内各省奏销十七年绅衿欠粮等案,该抚不论多寡,一概指参,该部未经查核,一概降革,以致三吴财赋最重,故明三百年来从不能完之地,而年来俱报全完,虽惕息于功令,不敢不勉力输将,然该抚朝夜拮据及地方剜肉医疮之状,可以想见。”他提出,朝廷提出奏销措施后,地方推行中常常一刀切,不论轻重,士绅都被参革,地方就被迫剜肉医疮,以弥补拖欠钱粮,实在有不妥之处;奏销之中要分别情形,酌情开复士绅功名职位,以减轻民困,这样才更能体现皇上的恩泽。结果,和其他奏请宽免的奏疏一样,都未被批准。这可能与康熙无关,因为真正主政的,还不是康熙本人。
康熙八年,总督麻勒吉到江南巡视,苏、松地方士绅上书诉苦,麻总督对他们的遭遇深表同情。
他连同苏、松、常地方知府一起上书,要求对江南士绅给予照顾,同样被驳了回来。自此地方上无人再敢上书。
次年,全国发生水灾,中央下令:“凡被灾之地,白银蠲免十分之三,漕米分作三年带征折色。
”再次年,康熙下诏,规定以前拖欠的钱粮暂行停征,以示国家轸恤之意。
康熙对江南日渐重视起来,在康熙十三年(1674)四月又下诏说:“江南连岁水灾,康熙十四年分钱粮蠲十之五。”这个政策,根本未经中央部门讨论,是康熙亲自颁布的,让江南民众十分感激
。第二年,因边疆战事未休,军饷缺乏,户部决定在“捐省条例内”议开一款:“顺治十七年奏销一
案,凡绅衿无别案被黜者,分别纳银,许其开复,原系职官,照品级纳银,自六千两起至五百两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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