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士人与地方公益事业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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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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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燕鹏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9
版次1
装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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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4-12-1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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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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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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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0-09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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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2035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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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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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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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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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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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燕鹏,男,河北永年人,历史学博士,编审。首都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博士后。2012年11月-2014年1月任马来亚大学中文系暨马来西亚华人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湖南科技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闽南师范大学“闽江学者”讲座教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历史与考古出版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学术兼职主要有:中国中外关系史学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副秘书长。2013年以前主要研究中国古代社会史,之后主要研究马来西亚华人史、中国与东南亚关系史。先后出版《籍贯与流动:北朝文士的历史地理学研究》《马来西亚人史:权威、社群与信仰》《南部太行山区祠神信仰研究:618-1368》《北朝社会文化史研究》等专著4部,先后在《南洋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历史研究》《史学月刊》《社会科学战线》《哲学与文化》《南洋学报》《华人研究国际学报》《亚洲文化》等包括 CSSCI、A@HCI在内的各类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子项目、年度项目)、中国侨联年度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特别委托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第51批、第62批)和特别资助(第6批、第11批)等纵向课题13项。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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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节 研究对象
一 士人
二 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节 选题目的及意义
第三节 学术史回顾
一 国内研究
二 国外研究
第四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一 研究内容
二 研究方法
章 宋代士人的形成与发展
节 科举制下的唐后期、北宋士人
一 唐代后期南方地区社会阶层的变动
二 唐后期应科举阶层与地域的扩大
三 北宋科举制下士人阶层的崛起
第二节 南宋士人阶层的成熟
一 南宋时科举制继续促进士人群体增长
二 南宋时士人阶层的基本成型
三 南宋士人阶层发育的地域差异
第二章 南宋士人之“文化权力”
节南宋士人获取“文化权力”之先天条件
一 士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优势
二 富民阶层对士人身份的追捧
三 地方官员对士人的礼遇
四 地方官员与士人的日常互动
第二节南宋士人之“文化权力”的获得
一 南宋地方士人的生平个案
二 南宋士人获得“文化权力”的途径
第三章 地方公益事业中的南宋士人
节经济救助实施中的南宋士人
一 灾前防范措施中的南宋士人
二 赈济活动中的南宋士人
三 义役实施中的南宋士人
第二节 公共工程实施中的南宋士人
一 桥梁修建中的南宋士人
二 水利修建中的南宋士人
第三节 文化设施实施中的南宋士人
一 官学修建中的南宋士人
二 祠庙修建活动中的南宋士人
第四章 地方公益事业中的南宋士人之诸关系
节 南宋士人与政府官员之关系
一 现任官员与地方士人的关系
二 地方士人参与公益事业的原因
第二节 南宋士人与其他社会群体之关系
一 公益事业中南宋士人与富民的关系
二 公益事业中南宋士人与佛教僧人的关系
第五章 南宋在公益事业领域中之历史地位
节 承上启下:南宋公益事业参与主体的时代特征
一 唐(7-9世纪):政府之外庶民地主与宗教势力参与公益事业的时代
二 北宋(10-11世纪):政府之外士人、富民与宗教势力参与公益事业的时代
三 南宋、元(12-14世纪):士人、富民与宗教势力参与公益事业的时代
四 明清(14-19世纪):士绅与富民、宗教势力参与公益事业的时代
五 结论
第二节 南宋奠定了南宋以降公益事业的实施模式
一政府官员倡议,士人参与
二 现任地方官员任命士人主持
三 士人请示,官员首肯后实施
四 士人自发实施
结论
附录 南宋“士人社会”的成立及其意义
节 南宋“士人社会”是“士族社会”崩溃后科举制下的必然产物
第二节 南宋士人阶层是明清士绅阶层的前身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内容摘要
科举制带来社会阶层一定程度上的流动,并且在唐代中期开始形成以科举为业的阶层,并且这个阶层也覆盖到江南地区。北宋发展科举制,并且在地方推广官学教育,致使社会知识群体继续膨胀。靖康之难后,北人再次大量南迁,这就增加了南方的士人群体。北方士人迁入南方后,经历了本土化的过程,加上科举制继续发展,从而增加了南宋士人群体的数量。这源于南宋地方公私教育的普及,以及印刷出版技术的发达。南宋士人的身份的自我认同比较一致,士人的形成方式开始趋同,并且该阶层还出现了基本的分层。作为南宋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因士人自身社会地位的优势,富民对士人地位的追捧,以及地方官员对士人的礼遇和互动,在这些基础之上,士人进而在参与公益事业过程中通过与政府官员和富民等阶层发生互动,从而获得一定的“文化权力”。南宋大部分公益事业依然是地方官员为,士人仅是参与力量,并未达到控制地方事务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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