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社会丛书:清代湖北义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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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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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明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5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12-17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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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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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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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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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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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614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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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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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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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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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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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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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99999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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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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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群体·社会丛书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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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社会丛书:清代湖北义学研究》以清代湖北义学为中心,旨在探讨义学的本质,以及由此所反映的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义学,是向贫寒子弟或少数民族地区子弟提供免费基础教育的慈善学校。学界对义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西南地区,强调它作为统治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融合手段。
厘清义学概念及对清代湖北义学系统梳理之后,并形成相对完备的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可知湖北义学发展经历了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五个阶段。在湖北东中西部之间、城镇与乡村之间、府州治与一般州县治之间都存在显著的空间差异。
在清代湖北义学运营中,教学设施是重点,教学管理是核心,教学经费是关键。在这些方面,湖北呈现出较大的灵活性,尤其在经费筹措方面很有特色。清代湖北义学是国家与民间共同关注的慈善教育事业,但他们在其中的角色与地位却各不相同。根据官民参与的方式和程度,可将湖北义学分为官方主导、官民合作及民间力量主导三种模式,每种模式又有若干典型的个案。清代湖北义学既然立足于地方,服务于地方,对地方社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义学的广泛建立,推动了地方教育的普及,尤其是鄂西少数民族地区文教事业的发展。还在一些地区改变了民风士习,发挥了社会教化的作用。当一些地区发生地方叛乱,威胁社会秩序时,民间力量迅速崛起,成为维护地方社会秩序和保持地方稳定的主体力量。清代湖北义学的基本功能是社会教化和人才培养,但经过资料的分析发现,义学的社会教化比人才培养的效果更为显著。由于清代国家政策的鼓励和地方官员的倡导,以及传统的积善成德、因果报应等慈善观念的影响,使得民间力量对发展义学的参与程度日益提高。清代湖北义学虽由民间力量推动产生,但随着官方的逐渐介入,民间力量逐步处于官府的控制之下,并长期居于从属地位。官方对义学的控制也日益增强,一些强制性的规定,越来越使义学的自愿性和慈善性受到削弱,逐渐脱离了义学发展的本质,这是清代湖北义学不可忽视的一面。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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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明,男,1981年2月生,湖北宜都人。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现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和2011年先后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系,分获历史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为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中国明史学会会员和湖北省荆州市张居正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史和社会史。主持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以及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各一项,曾在《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理论探讨》、《湖北社会科学》和《理论月刊》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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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选题缘起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主要内容与方法
第一章清代湖北义学发展概况
第一节义学概念与源流
第二节清代义学
第三节清代湖北义学的时空分析
第二章清代湖北义学的经营
第一节义学建置与教学设施
第二节教学管理
第三节教学经费
第三章清代湖北义学中的官民互动
第一节清代湖北义学基本类型
第二节官方角色与地位
第三节民间力量角色与地位
第四节官民参与的几种模式——若干个案分析
第四章清代湖北义学与地方社会
第一节义学与地方教育
第二节义学与地方民风
第三节义学与地方社会秩序
结语
附录
一清代湖北义学设置情况
二清代各朝湖北各州县义学分布
三清代湖北部分义学经济状况
四襄阳府义学章程十条
五光化县义学约规十条
六发劝设义学告示檄
七劝谕广设义学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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