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法通则之二(债务不履行与损害赔偿)/黄茂荣法学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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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茂荣|责编:甘世恒//李宁
出版社厦门大学
ISBN9787561549933
出版时间2014-06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85元
货号30913820
上书时间2025-01-0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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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概论损害赔偿之债
一、损害赔偿责任之基本思想
二、赔偿责任之规范基础
三、侵权行为之基本态样及其保护之客体
四、契约责任及侵权责任保护之利益
五、无效契约之法律效力
六、“公平交易法”或“消费者保护法”保护之利益
七、受害客体之态样
八、损害的概念及其种类
九、损害赔偿请求权之范围
十、自己责任与连带责任
十一、违反保护义务一违法性
十二、因果关系
十三、归责原则
十四、赔偿范围之调整
十五、赔偿方法
十六、请求权规范竞合
第二章 债务不履行
第一节 给付不能
一、给付不能概说
二、给付不能之概念及种类
三、给付不能的效力
四、给付不能、善意取得与权利瑕疵担保
五、给付不能与危险负担
第二节 给付迟延与受领迟延
一、前言
二、给付迟延之概念
三、给付迟延之要件
四、一部清偿或缓期清偿
五、给付迟延之法律效力
六、迟延责任之免除与终了
七、受领迟延
第三节 缔约上过失
一、前言
二、缔约上过失的概念
三、违反保护义务损及固有利益
四、违反诚信义务损及变动利益
五、缔约上过失与具体规定间之竞合
六、缔约上过失之一般规定的溯及效力
第四节 积极侵害债权
一、积极侵害债权的概念
二、积极侵害债权之规范基础
三、积极侵害债权之效力
四、声明拒绝履行债务
五、瑕疵给付与有害给付
六、损害赔偿之范围
七、举证责任
八、结论
第五节 解除契约及其损害之赔偿
一、解除契约之概念
内容摘要
黄茂荣所著的《债法通则之二(债务不履行与损害赔偿)》作为多年民法理论的积累和拓展,除保留了一
贯的民法理论脉络,也吸收了最新的民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和最新判例等。
债权一直是黄教授研究的重点,《台湾法学家大系·黄茂荣法学文丛·债法通则之二:债务不履行与损害赔偿》作为其民法系列的第二册,主要阐述和探讨了债务不履行及其保全问题,对中国民法学界开展深入研究以及对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具有较为积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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