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对于泽知知识产权团队来说,2022年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年份,系团队发展“三加三加三”战略实施的关键之年。自 2015 年团队设立至今,转眼已经7年,7年来,团队从原来的“律师带助理”模式发展到如今的“团队化协同作业”模式,成员也由初的3名发展到现在的10名。近3年,根据知识产权业务的需求及复杂性,团队又引进多位商标代理人、专利代理师、专利工程师等专业人士。严格来说,现在团队已经突破原有的单一组成模式,形成了“知识产权一站式法律服务团队”。对于立志投身于知识产权事业的青年律师,我常督促他们要坚持走“技工贸”路线,尤其在二线城市更应如此,要对标一线城市的业务水准,多学习、多挖掘、多宣传、多思考,走“专业化加行业化”的律师之路。因为我们深知,这片热土从来不缺乏优质的企业,而是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队伍。为此,团队设立之初,便贯彻“业务水准对标北上广,服务领域立足冀中南,持续深耕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理念。多年来,泽知团队凭着对知识产权事业的热爱,始终保持初心,踔厉风发,笃行不怠,承办的案件无论在广度、难度还是深度上均有大幅的提升。作为团队带头人,我深知及时总结是有效掌握知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路径。初始,团队便制定了案例评析制度,即经办人要通过视角及时撰写案例分析,重点突出案件中的成败得失,将经办的典型案例形成心得体会,以分享给更多的知识产权从业者。多年来,团队经办了大量的知识产权案件,多起案例被人民法院和多地法院评选为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本书是在2022年团队成立7周年之际推出的知识产权系列专业读物的首本图书,是团队律师立足于知识产权实务,从专利权侵权纠纷、商标权侵权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多个知识产权领域选取的经典案例。全书以精练的语言集中展示了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办案思路及心得体会,分析深入透彻,对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可以作为一般读者对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启蒙读本,也可以作为企业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的入门读物及参考用书。
我想到了著名法官霍姆斯的名言:“法律的生命力,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案例就是法律的经验体现。本书作为一本案例分析书,就是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把枯燥甚至难以理解的法律文本变得鲜活、有温度。案例如同一部电影,希望读者在阅读本书时,能够触摸到“电影”中的情节,在个别案例中产生触动,并从中得到一点点启发。对于编者来说,那将是很开心的事情。
商品简介
本书是泽知知识产权团队在团队成立7周年之际推出的知识产权系列专业读物之一,系团队律师根据多年处理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实践经验编撰而成。全书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角度出发,对近年来团队律师办理及研讨的各类知识产权争议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书中案例类型较多且具有一定代表性,分析深入透彻,对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作者简介
王现辉,律师,执业11年,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方向为劳动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河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基金评审专家。
长期从事劳动法律事务的研究,指导并推进企业用工管理的书面化、流程化、标准化,以此有效降低企业用工管理的风险。组织并创建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控制体系(EHL)”,为企业有效防范劳资纠纷法律风险起到关键性作用。在法律实务操作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办理多起疑难劳动争议案件、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为众多企业提供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咨询培训服务。
2011年应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邀请,撰写了《农民工权益保障知识问答》《农民工手册》等书籍,对广大员工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具有参考价值。
目录
第一部分 专利部分
技术特征的正确划分与等同特征认定
——于某与某德防腐保温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授权公告日前后的销售行为
——赵某某、于某某与吴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抵触申请的实体认定并非抵触申请抗辩成立的前提
——A公司与B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或是解决侵权与否不确定状态的选择路径
——石家庄某盼节能科技公司、张某与孙某敏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适用“使用公开抗辩”成立的必要条件
——石家庄某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某滋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对合法来源抗辩的认识和理解
——石家庄某通滤清器有限公司与王某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的成立要件
——某蔻(厦门) 卫浴有限公司与馆陶县某龙水暖安装维修门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统筹协调具有重复诉讼因素的多起关联案件予以集中管辖的适用
——仪征市某和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与张某武、A公司、B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系列案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的法律适用
——嘉兴某虎车业有限公司与河北某福玩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 纠纷案
第二部分 商标部分
“商标性使用”是认定侵权的前提
——青岛某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某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生意参谋”助力赔偿数额
——邢台某动商贸有限公司与广州某词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某宝网络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某奔体育用品店侵害商
标权纠纷案
被诉侵权产品无生产日期时如何确定生产时间的举证分配探讨
——岳某诉康某某、河北某川钓具销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批量维权案件的操作思路浅谈
——湖北某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高某良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突出使用”构成商标侵权
——沈阳市沈河区某盛某派电器经销处、某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扣押的被告财务账簿的重要作用
——上海赖某服饰有限公司与河北某意制衣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薛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主观上“不知道”系合法来源抗辩的必要条件
——广州某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董某强、聊城市某能精细化工厂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被诉侵权人的侵权规模及侵权的主观恶意程度如何证明
—— 罗某国际电工( 惠州) 有限公司与王某(北京) 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商标侵权人主观恶意的认定及思考
——石家庄某某惠通滤清器有限公司与李某胜、王某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第三部分 著作权部分
可以不经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属侵权行为
——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石家庄广播电视台侵害作品广播权纠纷案
有证据证明实际著作权人的情况下,可以推翻署名行为的效力
——北京完美建信影视文化公司诉南宫市广播电视台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关于“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的思考
——河北广播电视台诉河北顶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权利人不能证实软件形成时间早于被诉侵权软件应承担不利后果
——北京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沈阳诺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内容摘要
本书是泽知知识产权团队在团队成立7周年之际推出的知识产权系列专业读物之一,系团队律师根据多年处理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实践经验编撰而成。全书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角度出发,对近年来团队
律师办理及研讨的各类知识产权争议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书中案例类型较多且具有一定代表性,分析深入透彻,对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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