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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互通性”特征使得国家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很可能会主张相关国内立法的域外效力,但国家在这方面也存在过度主张的可能。近年来,以美国为典型代表的国家经常不合理地主张其国内法的域外效力,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学者将美国能够产生域外管辖效果的立法称为“长臂法”,较具代表性的如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武器出口管制法、反洗钱立法、联邦证券法等。
作者简介
李毅,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先后主持国家、省部级研究课题多项,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
目录
第一章 “国内法的域外效力”之界定及其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体现
一、“国内法的域外效力(extraterritorial effect)”之界定
二、“国内法的域外效力”与“域外适用”“域外管辖”“长臂管辖”等若干概念辨析
三、国家主张国内法的“域外效力”的方式及其在网络空间的体现
第二章 国家主张国内法的域外效力之影响因素及其在国际法上的合法性判别
一、国内法的域外效力影响因素
二、国家主张国内法的域外效力所可能引起的冲突
三、国家主张其国内法的域外效力在国际法上的合法性判别
第三章 欧美有关国家在民事领域主张涉及网络空间的有关国内法的域外效力
一、美国在民事诉讼方面确立的具有域外效力的管辖权规则——长臂管辖
二、美国在涉及网络空间的民事案件中行使长臂管辖的典型案例
三、欧盟有关网络空间治理的民事立法及其成员国在民事案件中主张其国内法域外效力的典型案例
第四章 欧美有关国家在网络犯罪领域主张国内法的域外效力
一、美国在涉外网络犯罪领域主张国内法域外效力的有关立法和实践
二、欧盟主导缔结的《网络犯罪公约》及欧盟相关法令对欧盟成员国相关国内法域外效力之影响
三、国家在涉外网络犯罪领域主张国内法的域外效力所可能引起的冲突及其协调
第五章 欧美有关国家在与网络活动相关的经济行政领域主张国内法的域外效力
一、美国在若干经济行政性领域主张相关国内法的域外效力
二、美国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制定的有关行政立法及其涉及的域外效力规定
三、欧盟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制定的有关行政法令及其所涉及的域外效力规定
第六章 中国对他国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过度主张国内法域外效力的应对措施思考
一、制定阻断或阻却法令
二、通过法院的判决或通过政府发布行政命令实施阻断
三、通过双边协商或多边国际争端解决程序解决分歧
四、必要的情况下对他国滥用域外管辖的行为采取反措施
五、构建专门机制,绕开他国对贸易与金融的控制
六、加强对相关国内企业风险预警、妥善应对等方面的引导
第七章 中国应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适度主张国内法的域外效力
一、中国在网络空间构建适度进行域外管辖机制的必要性
二、制定和完善在网络空间适度进行域外管辖的相关立法
三、通过司法实践积极在网络空间行使域外管辖权
四、在网络空间强化涉及域外管辖的行政执法
第八章 积极推进国际社会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的国际合作
一、加强国际合作是各国更好地维护网络主权与网络安全的必由之路
二、注重通过缔结国际双边或多边条约的方式加强网络空间活动的管辖权的协调与合作
三、注重通过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活动的管辖权的多边协调与合作
后记
内容摘要
互联网的“互通性”特征使得国家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很可能会主张相关国内立法的域外效力,但国家在这方面也存在过度主张的可能。近年来,以美国为典型代表的国家经常不合理地主张其国内法的域外效力,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些学者将美国能够产生域外管辖效果的立法称为“长臂法”,较具代表性的如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武器出口管制法、反洗钱立法、联邦证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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