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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注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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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怀文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16227022

出版时间2021-11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139元

货号31345971

上书时间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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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一 

学问肇始于一手资料的汇聚;一手资料是抚育追问和思考的养料。《商标法注释书》是服务于中国商标法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专业工具书,它系统汇集一手资料,全面收录与商标法相关的法律文件,系统整理商标案例,总结、归纳和比较裁判要点,梳理并剖析商标法重要问题,助力准确把握商标法。

 

本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释书系列”,在体例结构上,与此系列其他注释书基本一致。本书以现行商标法的条文为纲,每一条之下设“立法·要点注释”“相关立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部门参考文件”“北京法院商标行政案件的规范文件”“地方法院规范”“指导案例”“公报案例”“法院参考案例”等栏目,尽可能全面地汇集与所释条文相关的资料,并特别设置“编者说明”,从商标法整体出发对各条和相关案例进行简明的学术剖析和解读。

 二 

作为商标法的工具书,本书既求全面,也求特点,系统整理、归纳和比较商标案例的规范要点。

 

本书全面汇集与商标法相关的规范文件,既服务于商标案件的审理,也服务于商标的事务办理。一方面,为全面反映司法层面的商标法,本书突出司法规范文件,“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栏目下,不仅系统整理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答复,摘录司法政策文件,还根据商标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的管辖区分,在“地方法院规范”栏目之外,特别设立“北京法院商标行政案件的规范文件”一栏。不同于商标民事案件,商标授权确权的行政案件是专属管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终审法院。2019年公布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对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对于理解商标法总则和至六章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法院规范”栏目涉及商标民事案件的规范文件,主要包括侵害商标权的判定标准和司法救济,因各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故而选录北京、浙江、江苏等有代表性的地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指南性文件和司法指引性文件。另一方面,为全面反映执行层面的商标法,“部门参考文件”栏目既包括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商标局颁行的办事指南、审查审理标准、常见问题解答等实操内容。

 

本书突出的贡献在于,系统整理、归纳和比较商标案例的裁判要点。全部可查的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自然都已经纳入本书,分别列在“指导案例”和“公报案例”栏目之下。而且,为体现权威,本书直接引用指导案例呈现的裁判要点或公报案例的裁判摘要。然而,它们的覆盖范围仍然有限。在商标法各条的“法院参考案例”栏目下,本书竭力汇集了各级法院的典型案例和疑难案例,鲜活地展示了商标法的各种法律问题及法院的裁判思路。为此,笔者参阅了大量案例书籍,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报》(1985-2021)、《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第1-12辑)、《知识产权审判指导》(第1-32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要案典丛·商标卷》、《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第1-12辑)、《中国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例精要》(黄晖编)等。此外,笔者还通过利用“北大法宝”等数据库,系统检索并甄别了商标法开始实施至2021年8月的案例,以期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商标法的司法实践及其发展。在甄选案例时,笔者力图全面,尽可能捕捉司法实践中的分歧,并予以客观呈现。在归纳总结判决的规范性要点时,不仅注意规范表达,力求准确而简洁,还注重结合案件事实,避免过于概括而使其干瘪、扁平而教条化。为方便比较研究,笔者时常通过脚注提示读者注意其他法院对同一法律问题的不同裁判思路和意见。终,在“法院参考案例”栏目之下整理编排近900个商标案例的裁判要点,有助于体系性把握中国商标法实践。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商标法自1982年颁行以来近四十年,历经变迁。本书不是商标法史,过时的商标法规范文件和资料原则上不予以收录,除非其中有与当前商标法实践相关的部分。“立法•要点注释”栏目的内容来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13年针对商标法的修正而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目前仍出现在“中国人大网”之下“法律释义与问答”。但是,它本身并不是立法解释,人民法院裁判案件时也不作为法律渊源予以援引。而且,2013年之后,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应的司法解释、部门参考文件等法律文件都经历过修正或修订,还有新的法律文件出台,原释义内容并没有得到及时更新,其中的不少内容已过时,甚至与目前的商标法实务相冲突。为此,本书不直接引用该释义的内容,而是从中摘录与现行商标法相关的规范要点,一求简明,二免误解。

 三 

本书所采的体例结构既有优势,也有劣势。这种体例安排便于梳理法律渊源,但对读者有较高的要求,即需要对商标法整体有相当程度的认知和把握。我们学习和研究是从局部到整体,但是局部的意义只有通过整体才能准确获知。我们对商标法整体的认知——无论是清晰的,还是模糊的——都决定着我们对商标法个别条文的理解。注释商标法条文,无论做到何种程度的精致和深入,都必然要对商标法整体进行人为的条块分割。条文与条文之间的关系,条文与商标法整体之间的关系,必有中断和割裂,误解和歧义在所难免。要从局部出发去构建整体,又要从整体出发去理解和把握局部。因此,注释商标法条文不应是孤立地注释个别条文,而应始终放置在商标法整体的关照之下。

 

为弥补条文注释的内在缺陷,本书在主要条文注释的末尾设置有“编者说明”一栏,力求实现如下目的:,从商标法整体对条文进行定位;第二,说明条文与条文之间的关系,划定每个条文注释内容的边界,避免相关条款的注释内容重复;第三,对“法院参考案例”栏目中的案例出现的意见冲突进行简要的说明和讨论。

 

然而“编者说明”并不能解决条文注释的根本问题。本书之外,还需要有一本系统解析商标法问题的专著,这才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商标法的要义与本质。它是从商标法整体出发,不是以商标法条文作为组织架构的基础,而是以商标法的基本问题作为骨架。撰写本书之际,我已经开始筹备写作《中国商标法:判例综述与规范解释》,该书将沿袭本人已经出版的《中国著作权法:判例综述与规范解释》一书的体例结构。这本书将充分结合判例,围绕商标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原则展开,从整体上系统地揭示商标法问题的分析和思考方法,进一步帮助使用本书但仍有迷惑的部分读者。在这个意义上,本书是阶段性成果,是为撰写《中国商标法:判例综述与规范解释》一书奠定基础。但愿不久的将来,它就能面世,以飨读者。

 四 

撰写本书是一段不平凡的学术经历,辛苦但有趣。虽然力求准确,校对数遍,但不可否认,本书或许仍存在瑕疵或错误。衷心感谢热心的读者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联系并指正,以便将来有机会可以改正:zjuhhw@zju.edu.cn。



 
 
 
 

商品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释书系列,为实务工作度身打造的办案帮手红宝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释书系列》均由资深实务专家编著,打破传统法条编纂模式,系统梳理相关立法、立法释义、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和参考性案例及其理解与适用,择要旨逐条诠释,全面覆盖前沿热点、适用要点和关键难点,精准对应法律实务、法学研究、资格考试、案例教学等应用需求。

 

《商标法注释书》是一部以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条文为注释对象,通过立法·要点注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及其注释,部门参考文件,北京高院商标行政案件的规范文件,地方法院规范以及相关案例等内容系统诠释条文内容,并辅之必要的专业注解,帮助读者在全面、快速掌握权威资料的基础上实现对法律规定的准确理解和适用的商标法律实务工具书。



作者简介
何怀文,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获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并于德国马克思普朗克知识产权研究所、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等访问学者。已出版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专著,在德国、美国发表6篇SSCl论文和多篇知识产权专业论文,在中国CSSCl期刊和知识产权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共计40余篇。2011年浙江大学首批认定的求是青年学者;2012年第二批“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青年学者;2013年成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2016年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商标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条【注册商标的种类】
  第四条【申请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
  第五条【共同申请并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第六条【规定商品须使用注册商标进行销售】
  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诚实信用】
  第八条【商标的要素】
  第九条【商标注册的前提条件及注册标记】
  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第十一条【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第十二条【不得注册的三维标志】
  第十三条【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十四条【驰名商标认定】
  第十五条【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
  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
  第十七条【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
  第十八条【商标事宜的委托代理】
  第十九条【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律义务】
  第二十条【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商标国际注册】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二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第二十三条【核定商品之外须另提申请以取得商标专用权】
  第二十四条【改变注册标志须重新申请注册】
  第二十五条【基于外国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
  第二十六条【基于国际展览会首次使用商标的优先权】
  第二十七条【申报事项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八条【商标申请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商标注册申请内容的说明或者修正】
  第三十条【驳回不合规定的商标申请】
  第三十一条【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
  抢注】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第三十四条【商标申请驳回的复审程序】
  第三十五条【商标异议的处理程序】
  第三十六条【驳回、不予注册及复审等决定的生效】
  第三十七条【注册申请和复审申请应及时审查】
  第三十八条【商标申请或注册文件错误更正】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有效期】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四十一条【商标注册事项的变更】
  第四十二条【注册商标的转让】
  第四十三条【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十四条【以绝对理由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内容摘要
 本书由资深实务专家编著,打破传统法条编纂模式,系统梳理商标法相关立法、立法释义、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和参考性案例及其理解与适
用,择要旨逐条诠释,全面覆盖前沿热点、适用要
点和关键难点,精准对应法律实务、法学研究、资格考试、案例教学等应用需求。

主编推荐

1.全面覆盖商标实务领域,既服务于商标案件审理,也服务于商标事务办理。

一方面,为全面反映司法层面的商标法,本书突出司法规范文件,“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栏目下,不仅系统整理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答复,摘录司法政策文件,还根据商标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的管辖区分,在“地方法院规范”栏目之外,特别设立“北京法院商标行政案件的规范文件”一栏。不同于商标民事案件,商标授权确权的行政案件是专属管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终审法院。2019年公布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对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对于理解商标法总则和至六章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法院规范”栏目涉及商标民事案件的规范文件,主要包括侵害商标权的判定标准和司法救济,因各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故而选录北京、浙江、江苏等有代表性的地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指南性文件和司法指引性文件。另一方面,为全面反映行政层面的商标法,“部门参考文件”栏目既包括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商标局颁行的办事指南、审查审理标准、常见问题解答等实操内容。

2.围绕商标案例,系统整理、归纳和比较商标案例的裁判要点,突出本书的实用价值。

全部可查的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都已纳入本书,分别列在“指导案例”和“公报案例”栏目之下,并直接引用指导案例呈现的裁判要点或公报案例的裁判摘要。然而,它们的覆盖范围仍然有限。在商标法各条的“法院参考案例”栏目下,本书竭力汇集了各级法院的典型案例和疑难案例,鲜活地展示了商标法的各种法律问题及法院的裁判思路。作者通过法律数据库,系统检索并甄别了商标法开始实施至2021年8月的案例,以期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商标法的司法实践及其发展。同时,作者还查阅了大量案例书籍,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报》(1985-2021)、《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第1-12辑)、《知识产权审判指导》(第1-32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要案典丛•商标卷》、《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第1-12辑)、《中国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例精要》(黄晖编)等。在甄选案例时,笔者力图全面,尽可能捕捉司法实践中的分歧,并予以客观呈现。在归纳总结判决的规范性要点时,不仅注意规范表达,简洁准确,还注重结合案件事实,避免过于概括而使其干瘪、扁平而教条化。为方便比较研究,笔者时常通过脚注提示读者注意其他法院对同一法律问题的不同裁判思路和意见。终,在“法院参考案例”栏目之下整理编排近900个商标案例的裁判要点,有助于体系性把握中国商标法实践。

3.与时俱进地保持条文注释内容的权威性。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商标法自1982年颁行以来近四十年,历经变迁。本书不是商标法史,过时的商标法规范文件和资料原则上不予以收录,除非其中有与当前商标法实践相关的部分。“立法•要点注释”栏目的内容来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13年针对商标法的修正而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目前仍出现在“中国人大网”之下“法律释义与问答”。但是,它本身并不是立法解释,人民法院裁判案件时也不作为法律渊源予以援引。而且,2013年之后,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应的司法解释、部门参考文件等法律文件都经历过修正或修订,还有新的法律文件出台,原释义内容并没有得到及时更新,其中的不少内容已过时,甚至与目前的商标法实务相冲突。为此,本书不直接引用该释义的内容,而是从中摘录与现行商标法相关的规范要点,一求简明,二免误解。

4.立足整体理解商标法,加强对商标法问题的解释和说明。

注释商标法条文,无论做到何种程度的精致和深入,都必然要对商标法整体进行人为的条块分割。条文与条文之间的关系,条文与商标法整体之间的关系,必有中断和割裂,误解和歧义在所难免。为弥补条文注释的内在缺陷,本书在主要条文注释的末尾设置有“编者说明”一栏,力求实现如下目的:,从商标法整体对条文进行定位;第二,说明条文与条文之间的关系,划定每个条文注释内容的边界,避免相关条款的注释内容重复;第三,对“法院参考案例”栏目中的案例出现的意见冲突进行简要的说明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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