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犯罪论(第二版)(中国当代青年法学家文库·实质刑法系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787300311623 刘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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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艳红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311623
出版时间2022-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08元
货号31631312
上书时间2024-07-01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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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艳红.1970年10月生,湖北武汉人,法学博士、博士后,东南大学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等。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5)、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4)、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009)、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2013)。
研究成果获“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第十二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第二届“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届“钱端升法学成果奖”优秀成果奖等各类省部级荣誉十余项。在国内外法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摘五十余篇/次。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 霍英东教育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等各类省部级项目三十余项。出版专著《实质犯罪论》《实质刑法观》《走向实质的刑法解释》《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罪名研究》等六部,主编教材《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各论》(获“2007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
目录
上篇 实质的犯罪论之提出
第一章 犯罪论体系的去平面化与阶层化
一、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如何促进平面四要件体系形成
二、主客观相统一体系核心问题:平面化之分析
三、主客观相统一平面体系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危害
四、结语
第二章 三阶层抑或二阶层:阶层体系之选择
一、三阶层vs二阶层:当下中国犯罪论体系新争点
二、中国三阶层的性质:形式古典犯罪论体系
三、实质二阶层:中国三阶层“分离命题”破解之必然
四、结语
第三章 罪刑法定原则与实质二阶层的法治根基
一、我国刑法目的、任务与罪刑法定原则立法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罪刑法定原则功能、使命的错位与社会保护功能的强化
三、实质二阶层体系与经典罪刑法定原则法治理念之契合
四、结语
第四章 犯罪概念“但书”与实质二阶层的出罪功能
一、《刑法》第13条犯罪概念“但书”出罪功能之肯定
二、“但书”出罪功能于平面四要件体系定位之尴尬
三、实质二阶层体系与“但书”出罪功能之自洽性
四、结语
中篇 实质的犯罪论之本体
第五章 实质二阶层的客观违法性理论:结果无价值论
一、人的主观要素、结果/行为无价值论与阶层犯罪论体系
二、主观要素的性质与地位争点:违法性要素抑或有责性要素
三、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之批判:对阶层犯罪论体系的
四、少数特殊主观的违法要素:结果无价值论立场的展开分析
五、结语
第六章 实质二阶层客观违法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问题
一、问题的由来
二、客观归责理论的定位:因果关系理论抑或构成要件理论
三、客观归责理论作为解决因果关系问题理论的系列质疑与批判
四、实质二阶层体系下因果关系理论的方向:相当因果关系说
五、结语
第七章 实质二阶层主观责任构成要件中过失犯的本质
一、过失犯的本质:结果预见义务抑或结果回避义务
二、新过失论之提倡:以结果回避义务作为过失犯本质
三、新过失论立场定位:结果无价值论或行为无价值论
四、如何运用新过失论限定过失犯的刑法处罚之范围
五、结语
第八章 实质二阶层主观责任构成要件之期待可能性理论
一、实质二阶层规范责任论视野下的期待可能性理论问题
二、主观责任视野下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现实情况与功能分析
三、调节性刑罚恕免事由:期待可能性理论应有的功能定位
四、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刑法调节性法律原则之调节范围
五、结语
下篇 实质的犯罪论之展开:以共犯论为链接
第九章 客观实质共犯论:实质二阶层体系的试金石
一、共(正)犯理论发展动向:客观实质共(正)犯论
二、客观实质正犯论的学说态势:当今正犯理论主流学说
内容摘要
本书基于刑法教义学的态度和方法,通过对我国刑法知识的批判性思考而展开
探索,并形成了以刑法规范为起点的知识体系。
本书深受古典黑格尔主义法哲学(而非新黑格尔主义法哲学)和现代新康德主义法哲学(而非古典康德主义法哲学)的影响,但又对它们的法哲学立场与观点进行了基于当下时代与作者个人立场的扬弃。古典黑格尔主义法哲学中的辩证法以及客观主义的合理成分,新康德主义法哲学的唯物主义以及价值分析的认识论和价值
论,决定了本书的应报主义、客观主义、结果无价值论、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等一系列基本学术立场,以及以实质评价为特色的实质犯罪论等见解。受新康德主义法哲学的影响,本书强调价值评价在刑法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此为出发点,主张建立定型的构成要件为前提、
实质评价为补充的犯罪认识框架,主张实质的构成要件理论,认为构成要件是违法与有责类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以客观违法构成要件与主观责任构成要件为内容的二阶层体系。基于此种犯罪论体系对刑法研究范式之影响,本书主张我国刑法学研究应实现从经验论到规范论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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